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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評》深化兩岸政策法規協調機制
2011/09/02 15:11:51瀏覽122|回應0|推薦1
2011/09/02 | 旺報

最近兩件兩岸重大財經新聞,引人矚目。一是石化公會理事長陳武雄帶領四大石化業者和大陸中石化集團、福建省人民政府於北京簽署《古雷煉化一體化項目框架協議》,將斥資45億美元在大陸漳州古雷半島設置輕油裂解廠及26座中下游石化廠。二是大陸銀監會要求台資銀行大陸分行暫緩申請承作台商人民幣業務。兩案不僅反映兩岸政府與業者間溝通嚴重不足,更顯示兩岸間政策與法規協調的迫切性。

「古雷協議」是馬政府倏然終止國光石化彰化大城投資計畫衍生的後遺症。國光石化在民進黨執政時期即已列為重大投資案件,馬政府上任後,確定國光石化落腳彰化大城鄉,並正式進入環評階段;業者也感受到政府支持國光石化過關的決心。孰料因為民進黨總統候選人初選期間蔡英文主席及前行政院長蘇貞昌相繼主張停建國光石化,馬政府隨即180度大轉彎,4月下旬馬總統公開表態不支持國光石化在彰化繼續進行,緊接著最大股東中油公司撤案,業者在未被告知、措手不及情況下,其激烈反彈自在預料中。

讓石化業者更挫折的是,國內投資走不通,到海外投資自然是以提供條件相對優越、鄰近的大陸福建為首選,但經濟部長施顏祥卻一再表示中東與大陸不是優先選項,讓業者氣結。

國光石化是幾千億元的大型投資計畫,業者籌備經年,投入大量精神與資源,馬政府卻因為選舉因素考量,未與業者溝通,說停就停。畢竟執政和在野不同,執政者必須考量施政延續性及相關層面的影響;政策轉變須有充分的影響評估及妥適的善後措施,並做好溝通後,再作成最終決策。國光石化撤案完全不符合現代化民主國家的決策模式,也讓政府成為民間投資最大的不確定因素。對民間投資意願影響極大。

在李、扁執政時期,業者挑戰大陸投資禁令層出不窮,主因是政府兩岸政策故步自封,違反時代潮流。馬政府大幅解除兩岸經貿限制,普獲企業界肯定,3年多來幾無任何挑戰禁令的個案,但「古雷協議」卻讓政府和業者各行其是再次浮上檯面,也難免兩敗俱傷。是以,馬政府當務之急須修正決策模式,加強和業者溝通,讓業者不必藉挑戰禁令向政府施壓。基於選前敏感,馬政府原本擬冷處理,直到昨日經濟部施顏祥部長才首度鬆口表示,兩岸經合會將就石化上游鬆綁赴大陸投資進行協商,並開出3條件,其中一項要求是台灣業者必須取得主導權,但這部分仍需要與大陸協商。

從兩岸關係角度來看,台灣和大陸亦有必要針對雙方經貿往來相關政策和法規的衝突,進行適當的協調。以「古雷協議」為例,大陸早已將古雷「台灣石化專區」列為海西區先行先試重點計畫,積極向台灣業者招商,不顧我方對輕油裂解登陸的禁令。「古雷協議」性質雖類似投資意向書,但其引發的政策效應卻讓馬政府尷尬萬分,對兩岸開放政策的持續推動難免有不利影響。

依ECFA協議,台資銀行大陸分行成立滿一年,且有獲利即可申請承作台商人民幣業務。6家台資銀行大陸分行登陸半年全部獲利,依據早收清單協議,明年起就可辦理台商人民幣業務。但日前大陸銀監會召集6家大陸分行代表開會,要求等明年財報出爐後再提出申請,也就是最快須等明年3月,大陸顯然有意拖延台資銀行承作台商人民幣業務開展。

過去因為兩岸當局在政治上對峙,雙方各自規範兩岸人民經貿往來行為,在基本立場及出發點完全不同情況下,政策和法規衝突到處可見,更存在你死我亡的競爭態勢。以台商大陸投資為例,大陸對台積極招商,台灣則戒急用忍,造成眾多台商迂迴投資現象,如台塑漳州電廠受限政府禁令,並未由台塑集團旗下公司進行投資,但台塑對該電廠明顯擁有實際控制權,台塑董事長王永慶生前還曾多次前往漳州電廠巡視,導致公權力與現實完全脫節。類似案例不勝枚舉,台商在大陸實際投資遠超過經濟部投審會核准的案件及金額。

現在兩岸關係已進入到制度化合作的嶄新階段,雙方也即將簽署投資保障協議,但過去未經合法審查赴大陸投資的眾多台商,在兩岸協議適用上,難免出現很多難以處理的困難問題。這也顯示雙方不能再以過去思維來處理日益緊密的經貿關係。

是以,政府應該透過諮商平台,和大陸方面就避免雙方政策和法規衝突問題,建立基本共識,並訂定一套處理的程序和準則。透過制度化做法,讓業者不必違反禁令或兩面為難,甚至錯估法令與政策環境而作出錯誤的經營決策,造成投資損失,這才是兩岸經貿發展可長可久之道。

( 時事評論兩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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