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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酒癮嗎
2011/12/26 19:23:05瀏覽2429|回應1|推薦4

跑警政的每天,我都會在分局的籠子裡看到一些人,很多時候,或大部分時候,一問之下都是公共危險罪

新竹為什麼這麼多酒駕者呢?這是我的疑問。或者是,全台灣都一樣。某天和觀護人聊天,聊到酒癮鑑定,我覺得很不錯,決定做這題目。

去台大醫院竹東分院參加生命教育課時,我看到台下清一色,整排望去都長得一樣的酒駕者,黑黑的、身材各異卻都感覺飽經勞動。

和觀護人、檢察官討論,原來酒駕者很多都是社會較低階級的人。因為有錢人喝了酒,可以叫車、請人載,經濟不寬裕者,認為「我可以騎車(或開車)」,或「把車丟這,明天上班怎麼辦呢?啊~太麻煩了!」就騎車或開車回家了。

這麼想就可以理解酒駕者的想法了,但酒駕撞死人和殺人有甚麼差別呢?大概是一個是故意的,一個不是故意的,但殺人的人也許也會說「我不是故意的啊」。人都白白往生了,這兩個行為,以結果論(被害者的生命消失和其家庭的破滅)來說,其實沒甚麼分別。

新北市女消防員賴文莉被酒駕者撞斷一條腿,身為女生,或身為人,看到都很不忍,看起來再怎麼堅強、眾人再怎麼替她不捨,套句梁春姬在肥死不可上說的話:「一切都不一樣了」。

記得大學聽學長孫大偉演講時,他說,「少用成語」,因為聽膩了,大家也就沒感覺了。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就是這種話,因為聽太多次,真的毫無感覺。上課?可能有點用吧,但上課內容很精彩,還是有人可以聽者藐藐。所以有甚麼方式是可以改善這情況的呢?

新竹地檢署做了這件事,就作業來說相當麻煩,但他們做了,以數字來說,才半年也許看不出,如果能持續一兩年後,有些人受到影響,不再酒駕,那就可說,有成果了。這個成果還真是影響重大。

見報後篇幅並不大,但能上全國版就要萬般珍惜了,覺得自己還可以切更多面向、處理得更好,希望將這次的經驗帶到以後,對於關注的事,仍是要繼續do 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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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檢首創/酒駕累犯 送醫做酒癮鑑定、治療

【聯合報╱記者高宛瑜/新竹市報導】

酒駕問題嚴重,不少人一犯再犯,造成無數家庭破碎,新竹地檢署首創「酒癮鑑定」,五年內三犯酒駕,須到醫院做酒癮鑑定並接受治療,否則求處重刑。今年已有一四二人接受鑑定,有酒癮者占三成,多數都難以置信,直說「我沒有生病啊!」

「酒駕者每一出事都說後悔,但後悔已來不及。」新竹地檢署檢察長朱家崎說,新竹縣市今年一月至十月,共發生二千九百多件酒駕案,卅七人喪生。

朱家崎表示,卅七名死者中,酒駕肇事者有七人,其餘卅人全是無辜受害者,至少造成卅個家庭因此破碎,受害人家屬恨死酒駕者,但酒駕仍每天上演。

朱家崎說,地檢署到新竹監所訪問酒駕累犯,發現不少人中了酒毒,但無法靠自制力控制,地檢署決定幫助這些人藉助外力治療酒癮,釜底抽薪。

五十五歲郭姓清潔工曾有兩次酒駕,今年六月上工前喝了半杯茅台,被警方攔到,遭判罰金八萬元;鑑定後有酒癮,他直呼「不可能」,說自己一天只喝兩杯,只是小酌,不會爛醉。

也被鑑定有酒癮的溫姓男子,在高公局當臨時工,四年內兩次酒駕,今年八月喝酒又被抓到,說話時手不自主抖動,他說喝了廿年的酒,每天約兩瓶米酒,不喝全身不舒服,酒後不覺得自己醉了,才會騎車出門。三次公共危險罪判下來,加起來罰廿萬元。

「喝醉的人都說自己沒醉,有酒癮的人也不承認」,台大醫院竹東分院精神科醫師吳佳憬說,透過聊天與觀察可評估是否有酒癮,許多酒駕者已經上癮但不自覺,得知自己有酒癮都很驚訝。他以心理治療加上藥物治療,追蹤半年至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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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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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永鑒
酒是罪因 能障善法 教人飲酒 則得罪分
2012/09/19 09:59
 
T32n1646_p0300b19(02)║問曰。飲酒是實罪耶。答曰非也。所以者何。
T32n1646_p0300b20(04)║
飲酒不為惱眾生故。但是罪因。若人飲酒
T32n1646_p0300b21(08)║
則開不善門。是故若教人飲酒則得罪分
T32n1646_p0300b20(04)║大正新脩大藏經    第三十二冊    No. 1646    第300頁    中欄    第20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