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黃進恭台中13日電)台中某醫院皮膚科沈姓醫師,遭控使用衛生署還沒核准的偽藥「HQ三合一霜」。台中地方法院審理後,依違反藥師法判處5個月。沈姓醫師表示,會上訴到底,爭取清白。
判決書指出,沈姓醫師坦承HQ霜及凝膠含有西藥成分事實,但矢口否認有何因過失而供應偽藥的犯行。他辯稱,自己負責一般皮膚醫學部分,只是形式上的核章,購買偽藥和他無關。
判決書指出,「HQ三合一霜」主要成分是「對苯二酚」「維他命A酸」及「類固醇」等成分,經衛生局送到行政院衛生署藥物食品檢驗局檢驗,驗出「對苯二酚」「維他命A酸」及「類固醇」等成分。
衛生署已公告含「對苯二酚」成分者列為藥品管理,化妝品中不准使用;另外「維他命A酸」容易造成刺激、過敏及造成胚胎基因突變,衛生署公告含「維他命A酸」成分者,列為藥品管理,化妝品中不得添加。
法官認為,沈姓醫師沒有前科紀錄,素行良好,身為主任醫師卻因疏失核准執業醫師供應未經衛生署核准擅自調製的偽藥給病患使用,造成危害病患身體健康風險。犯後否認犯行,態度非佳,依違反藥事法判處5個月有期徒刑。
沈姓醫師表示,醫院因此已對他行政懲處,他坦然接受,但法院認為有刑事過失責任,是對自己聲譽一大打擊,將提起上訴,爭取自身清白。1010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