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1/11/14 10:28:59瀏覽90|回應1|推薦1 | |
愛滋器捐風暴平息…器官移植條例 修法恐要再等自由時報/ 2011/11/14 〔自由時報記者王昶閔/台北報導〕愛滋器官誤植風暴後,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角色與器官分配規則的位階備受爭議。然而,欲將器官登錄分配制度加以法制化的「人體器官移植條例修正草案」,原本修法在望,卻盛傳因風暴平息,且選舉將近,立委對修法興趣缺缺,社會對器捐制度改革期待恐再度落空。 人體器官移植條例修正草案主要在將器官登錄分配制度法制化,並針對器官仲介買賣祭出重罰手段,包括器官提供者、仲介者、醫療機構及醫師涉及器官仲介,最重可罰新台幣一百萬元,並可對違規醫療機構與醫師廢止其進行器官移植手術的許可。 該草案在二○○九年就送入立法院,竟一躺就是兩年,據透露,最近因新聞熱潮降低,選舉將近,立委對修法興趣缺缺。 但事實上,這起風暴帶給病患、家屬與醫護人員的創傷,至今難以抹去。一名參與愛滋器官移植的醫護人員雖已完成預防性投藥,近來卻動不動就感冒、口腔也容易潰瘍,似乎免疫力下降,同僚建議其抽血檢驗愛滋,再次追蹤。 台大醫院創傷醫學部主任柯文哲指出,現行器捐檢體的檢驗實驗室欠缺認證機制,政府對各醫院的流程與移植病患現況亦無監測機制,有些分明呼吸器已拿掉,卻還仍掛優先移植的1A級,「登錄中心資料的準確性有多少,大家心裡都有數」。 此外,器捐者的跨醫院病歷傳真分享,其適法性疑慮尚未解決。長庚醫院移植中心副主任江仰仁指出,衛生署直到八月底才發行政公函,要求器捐者檢驗資料要傳真至移植醫院與登錄中心,間接承認過去管理有疏失。但有醫事法律專家認為,此一作法與現行醫療法規恐有牴觸。 愛滋器官誤植事件的前端檢驗數據傳遞與登錄錯誤,責任正由衛生局與檢調單位釐清。由於根據錯誤數據做出器官分配排序的,則是由衛生署捐助成立登錄中心的電腦系統,擁有法學碩士學位的成大外科教授李伯璋分析,受害民眾應有請求國賠的空間。 |
|
( 知識學習|檔案分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