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按:本文原刊登於【2008-06-21/聯合報/A14版/生活】
家庭暴力防治法通過十年,台灣防暴聯盟和現代婦女基金會昨天指出,家暴防治效率大開倒車,保護令不但核發率逐年下降,駁回率與撤回率更逐年上升,受暴婦女訴訟扶助委員會賴芳玉律師直言:「保守勢力在反撲。」
現代婦女基金會指出,家暴通報案從八十八年起每年成長約一成,去年更破七萬件,但保護令聲請案量卻從當年占通報量的五成,降為去年的三成不到;核發率更在去年破新低,只有百分之五十七,駁回率卻同時創新高,達百分之十一,案主主動撤回率更破五分之一。
另外,逐年提升的家暴案也反映出不少性別、年齡、族群的變化,其中最顯著的是男性受暴比例逐年攀升,去年並破總受害人數五分之一,男本人通報的量也年年成長百分之二。
觀察十年家暴類型,仍以婚姻暴力問題最多,每年平均六成,兒虐占一成,其他家虐則占三成。婚暴的受害性別比率男性雖逐年升高,但女性仍占逾九成,顯示男性受暴比率的增加,大多來自兒虐、老人虐待及其他家虐。值得注意的是,原住民、外籍配偶及大陸配偶的受暴比率年年增加,其中又以大陸配偶受暴狀況最嚴重。
賴芳玉指出,家暴法剛成立時,若有案主遭丈夫狠打耳光,高院法官都會很關注;但現在就算是被掐脖子,法官都說「這沒什麼,妳丈夫平常還是對妳很好嘛」。她認為,「家暴迷思比以前更嚴重」。
「去年每兩天就有一人死於家暴,家暴受害者所享的預算卻只有兩千多元!」暨南大學社會政策與社會工作學系助理教授王珮玲指出,「受害者能分到的還不及老人年金」。
與會者也批評防治人力嚴重不足,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召集人周清玉指出,以九十五年家暴中心為例,每名專職社工須負擔近一百五十個案;中正大學犯罪防治學系副教授林明傑則抨擊,輔導加害人的觀護人僅一百八十人,無法預防犯罪。
兩團體都呼籲新政府應提升家暴委員會位階,才能提高影響力,防暴聯盟建議成立「行政院性別平等及人身安全委員會」或婦女部,另設法務部矯正觀護署,專門負責加害人,並設置家暴防治基金,比照外配基金十年卅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