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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禮貌」的法律
2015/07/07 12:14:16瀏覽85|回應0|推薦0

 

中共從7月1日起又開始對台採取軟硬兼施的「兩手策略」,軟的部分是對台灣人民登陸採取免簽的措施;硬的部分則是通過一部「國家安全法」,其中規定港澳台同胞有義務維護國家領土的完整,這部「國安法」是暨2005年通過「反分裂國家法」之後,被視為是對台最不友善的法律。
 
原本大陸對登陸的台灣人民免簽,應該可以博得台灣人民的好感,但是未來還將把台胞證變成卡式的證件,這就讓台灣反對黨有所疑慮,指中共這項作為應該是有「政治目的」,讓大陸國台辦主任張志軍還得出面說明,總不能別人敞開門邀請你到家裡作客,卻硬要懷疑人家在飯菜裡下毒。張志軍還回顧台胞證加簽從人民幣200元到現在的50元,再到免簽注,他直言「為什麼兩岸之間要搞那麼複雜」?

其實,兩岸之間搞得那麼複雜的還是在對岸,張志軍的話講完才過2天,大陸的12屆全國人大常委會7月1日就表決通過新的「國家安全法」,新法首次提及港澳台,並規定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是包括港澳和台灣同胞在內的共同義務。

大陸把自己通過的法律,強加上台灣,這種作法其實無法實現他們所要求的目的,但是從2005年通過的「反分裂國家法」至今,10年來根本只是做為擺設用,或者是恐嚇台灣人民所用,卻抵銷對台免簽的善意,這是中共一直學不會如何與台灣和平共處的思考。

事實上,中共在一黨專制之下,口中喊的是人民,但是卻無法想像人民是什麼,所以他們所伸出來的橄欖枝,常常就像糖衣毒藥一樣,一項對台不友善的法律,可能抵銷過去兩岸協商的諸多努力。

為此,陸委會主委夏立言在接受訪問時也不得不說,大陸此舉對台灣「很不禮貌」,陸委會將再次向陸方表達我方嚴正立場。這就顯示我方對大陸通過的「國安法」,把台灣納入維護國家領土完整的義務,是很不滿的。

兩岸協商與交流至今已有7年,大陸應該在協商與交流中,了解台灣人民對大陸的想法才對,但是大陸老是走回頭路,也難怪過去累積的善意,最終還是會煙消雲散。即使不從善意的角度來看,去年「318學運」釀起的反服貿熱潮,也應該讓大陸學會如何跟台灣人民友善相處才對。

可惜的是,一條「不禮貌」的「國安法」,恐怕又要把對台善意的免簽給吃掉,那麼大陸又要使出多少善意,才能讓台灣人民相信大陸是真的友善的對待台灣呢?

同樣的,國台辦主任張志軍以「下毒論」解釋對台免簽,是不是又被一條「國安法」給抵銷了呢?所以,對台一手軟、一手硬的操作模式,應該變成過去式才對,從我方各方面的反應,顯然這條法律是相當不受我方歡迎的,相信台灣人民也不可能接受這種「不禮貌」的法律。

(本文寫給漢聲短評)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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