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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15 23:24:22瀏覽782|回應3|推薦4 | |
節錄:【法務部檢察司表示,通姦罪並不違反憲法或違反平等原則,司法院釋字554號解釋認為,「婚姻與家庭為社會形成與發展之基礎,受憲法制度性保障」,雖然通姦罪對人民性生活有所限制,但這是為了維護婚姻、家庭制度及社會生活秩序的必要。】 首先來說說:「通姦一般泛指有配偶者與第三者出於自願發生性關係的行為,是一個法律和道德性質的名稱,英文稱為Adultery,是源自拉丁文的adulterium,有損壞名譽之意。其中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或者明知道他人有配偶,仍然與其同居的行為就是屬於通姦。」 跟名人講「道德」那簡直是一手念經;一手摸奶。笑死人了。 諸不論現在電視上那些電視明星,不管離婚的、未婚的、交往中、已婚的、同居的,什麼「性」事不敢說,但是說起這些事來,千錯;萬錯都是別人的錯,就是沒有自己的錯,千條規矩都是自己定的,萬條規定要別人遵守,只是不知道這些規定、規矩究竟符合誰的標準?誰說了算!說道德,到處說三道四,還真沒道德;說法律,誰在遵守了,最近不是有什麼個資法嗎?怎麼還大辣辣的把你家前夫、前妻、前男友、前女朋友的糗事說出來,這是符合法律還是道德? 法律與道德的分界傻傻分不清,還談什麼法律和道德? 通姦,什麼樣才是通姦,有人說通姦是兩個女人的戰爭,懲罰兩個女人,為什麼不懲罰男人?這樣想,還真有點兩性不平等。 拜工商業發達的世紀裡,女人有能力發揮自己的一片天空固然是好,但是殘存在女人心裡面的還有很多不是現代女性應有的價值,這些價值遠比過去沒有經濟商業發達女性獨立的時代更落伍,更可悲。 現代女性獨立價值觀的偏差越來越離譜,翻開電視劇、談話性節目,清一色的談論著許多部落客講的,比名牌包、比大腿、比誰漂亮、比瘦身等等話題,甚至於連被大老闆「包養、吃飯局、吃豆腐」的事情也講的樂此不比,證明自己很有手腕,很有一套可以把男人掌握其中,甚至於讓大老婆都輸誠,這樣的名人公開公然地把「道德」放一邊,陳述自己的種種豐功偉業,甚至於還教女人要懂得利用自己的美貌去吸引男人。 因此,社會上許許多多涉世未深的年輕女子開始依樣畫葫蘆的,一踏出校門,工作難找也就算了,開始挑金專銀找男人騙錢,身上一堆名牌包、名牌衣、名錶、名車、最流行的手機電腦等等,夜夜笙歌夜夜醉,這不都是你們教出來的嗎? 什麼兩個女人的戰爭,根本就是女人教女人拐男人,然後嫁禍給男人!當然也有壞男人,但是壞男人不也是女人寵出來的嗎? 所以,現代女性獨立價值觀的偏差,先把自己的觀念搞好再說吧,有了好的觀念再來談道德,再來說法律!通姦也好、雞姦也罷,我都不在乎,我只在乎什麼樣的男人身邊就有什麼樣的女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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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