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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2/07 23:43:25瀏覽962|回應3|推薦8 | |
節錄:【經過十七年,此事由當年資方惡意關廠的「勞資糾紛」,演變成今天政府和勞工間的「債務糾紛」,從當年的許介圭到今天的潘世偉,整整經歷了七任勞委會主委。其間,有些官員曖昧地慫恿這些勞工簽約拿錢。十年前被從泰國押解返台,但桃園地院卻輕輕裁定他以廿萬元交保。最後留下的聯福廠房土地,經拍賣售得四億多元,結果悉數被債權銀行拿走,沒有留下分文給勞工,也粉碎了員工最後一絲索回欠款的期待。政府處理此事,無法從源掌握關鍵人物、關鍵時刻解決問題,讓這些棄廠而去的「李明雄們」至今置身事外,政府反而「公親變事主」,搞得自己泥足深陷,而銀行則是永遠的贏家。如此冰冷的程序和法律邏輯,也難怪勞工和民眾皆不滿意。「聯合新聞網」】 當年決策,政治問題大於法律問題。現在開始一切回歸法律問題與政策問題,抗議有何用? 難道說我們要當年制定法律的立法委員拿出來鞭屍嗎?還是讓當年制定決策的官員下地獄?其實像這樣的關廠倒閉問題,全世界都一樣。只是應該由法律追溯的是資方的社會責任卻不去追究,讓政府揹下一個大黑鍋。 這就是通才的立法委員加上通才的媒體造成的社會最大的傷害。又加上一干只為自己政治前途的政客,讓許許多多的政策變成一個無用的法律問題,也讓許多法律變成毫無用武之地的法條。 這些勞工被老闆惡性關廠倒閉有如:小蝦米對抗大鯨魚一般。細數過去種種像這樣的案子,一碰到有財有勢的人,我們的司法竟然會轉彎,還有那些眼中只有財富的一部分執法律師,一整個辯護起來,讓這些坑殺許許多多社會大眾財產的大咖脫離司法的制裁和社會譴責。 寫到這裡,還是老話一句,社會大眾要自己為自己打算,不要時時刻刻寄望政府和政治人物,因為「政治人物眼中只有利益,沒有公益」。 我們的勞工用和平的方式抗議卻獲得不到媒體電視台的重視,用臥軌自殺抗議的方式卻引來許多媒體的爭相報導。一整個事件想起來,我們的媒體報導20年來都沒有進步,說民主社會制度,只是一句「空白符號而已」。也就是說我們號稱民主社會,法律一點都沒進度,然而媒體報導也沒進步多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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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