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新聞原文:
林姓男子持刀襲警遭警員朱世凱連開五槍擊斃,家屬質疑警方用槍不當,但士林地檢署調閱現場錄影畫面還原現場,初步認為符合警械使用條例,但仍會進一步調查釐清。
檢方透露,如果開槍不符合警械使用條例,檢方會主動追究刑事責任。如果沒有違法,死者家屬未提告,會在相驗案中簽結,若家屬提告,則處分不起訴。
檢方調查,林姓男子持西瓜刀衝出家門後,朝警員朱世凱攻擊,朱倒退著走,跌倒時避開一刀,林也因攻擊力道過猛,重心不穩跌倒。
此時,朱對空鳴一槍,當時兩人相距不到廿公分,林再度揮刀攻擊,朱往後退閃過,再開一槍,接著自己又跌倒在地,林也跟著跌倒。
朱世凱爬起來後,以蹲姿朝正要爬起來、作勢攻擊他的林連開三槍,一槍射空,兩槍射中林的胸部。檢方相驗認定林失血過多致死。
「在這種急迫情況下,朱世凱若不及時開槍,死的人就是他!」勘驗過監視器錄影帶的承辦人員,昨天不約而同這麼說。他們還說,林姓男子連續持刀攻擊,在那種生死交關情況下,不能苛責朱為何連開三槍,或為何沒朝非重要部位射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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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可惜沒看到錄影帶,所以只能用文字來模擬,(朱世凱爬起來後,以蹲姿朝正要爬起來、作勢攻擊他的林連開三槍)ㄑ=====不懂甚麼是正要爬起來??跟已經爬起來的差別在哪??不知道的人現在自己在家趴在地上模擬,再不知道麻煩說個時間,可以到台北火車站西3門那邊,就算在不知道,旁人會教你.........在這正要爬起來的林XX有辦法造成急迫危險??有必要開3槍??打中第一槍時他還是繼續朝你衝過來??有必要中兩槍??還是你已經開上癮了??如同殺紅了眼,欲罷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