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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與私的界定
2010/06/12 14:23:39瀏覽1287|回應1|推薦6

引用文章當白與黑掛勾…

這不是只有公務機關才發生的事,一般公司行號都會發生,人常常在上班時間辦私人事情,只是公司行號老闆最大,對於常常辦私事的同事會開除,公務人員遇上班時間開溜辦私事誰來記點?

社會上普遍存在的現象就是公私不分,常常私人的事件被當作公家事件來處理,公務事件被當作私人事件來處理,有一個很明顯的社會常態,騎樓是公共建築,且看各家騎樓被當作私人賣場,妨礙行人的自由,有時候騎樓被當作私人區域擅自出租給人當賣場販賣東西,騎樓出租的所得是屬於誰的?

行人道擺放機車,腳踏車,還公然規劃公共同車位,我一直不懂既然政府相關單位有計畫要規劃行人道與停車位那就好好規劃,何需把人行道做得美輪美奐的一大片,而實際上行人能走的地方卻是一小部分僅容一人身的寬度,花了那麼一大筆錢,行人看得到走得很辛苦,行人道與停車位都是公共建築,只是在公與私之間我們卻無法真正的做到,每次眼看著旁邊就有立體停車位或是停車場,偏偏行人道上擺一堆而且還橫著擺,行人道拓的越寬,馬路越寬,車子就越多,我們的公共建設是不是該改一下?

警察與黑道掛勾不代表不好,只是其中忘記了公私的分界,也就是我們常常說的有些人在上班的時候會假藉私人恩怨在公事上達到惡整對方的目的,只要是上班族都會遇到,因為看不慣對方想要對方走路,常常會找一些公事上的麻煩事去惡整看不順眼的同事,這就是公私不分,因私人的怨懟而影響整個公司團隊的氣氛,輕者流動率高,重者有人輕生。

黑道講義氣,現在的黑道已經不講倫理義氣了,只剩下【意氣】兩個字,凡是對我有害的的事情,阻擋我發財的人,都是我的敵人,警察莫名進入一個不求倫理的黑道勢力,想脫身也難,因此在無法脫身之下,公與私也就在模糊境界之內了,常常說要公私分明,說得容易做得難,包青天那種斬六親的壯士斷挽,現在是不可能的。

要分辨公共領域與私人領域最簡單的就是:道德領域的推廣。

我一再強調,公共道德的施行,目前隨著民主化的台灣道德領域上普遍存在著私人道德領域的一部分,相對於公共道德領域的部分顯少發揮,無法界定公共道德領域的分際,也難怪警察在職守之間一時無法分辨出公與私的利害關係。

社會上有這種情形,不外乎,上行下效者也。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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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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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者清單(1)  
2010/08/15 19:09 【謝立婷的政論世界】 良藥無方,惡藥滿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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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慢走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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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私不分
2010/06/13 10:26
 
大家喜歡和稀泥,真正做事的人還被排擠,所以真的很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