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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2/03 00:55:28瀏覽763|回應1|推薦6 | |
引用:2010國際書展顧攤心得 看到好友在部落格裡寫到:「還有人從我身後經過的時候(我在整理攤位),大聲笑著說,居然連第一次打刑事官司都ok的書也有‧‧‧哈哈哈!真是傷人耶!但也就是這些事情,讓我更瞭解與貼近市場。」看到這裡我心裡偷偷笑一下........,因為先前因為吳敦義的庶民經濟我也偷偷告訴了人,「不會也有人把庶民經濟寫成一本書吧?」幸好我沒偷笑,不然還真對不住庶民經濟學的作者好友呢!不過話說回來,誠如好友說的這是一個最貼近市場,我卻認為是最接近民意的書,不免要出賣一下這位好友,什麼人需要圖解刑法?什麼人需要圖解民法? 圖解刑法除了一般在交通狀況下有危機的人,還有的是做生意的人,在一般社會大眾所接受的資訊就是大爺、大娘有錢就可以開店做生意了?可是往往錯誤的資訊導至慘賠不說還得負下一大筆刑責也說不定,這就是一般社會大眾迷信財團大爺,認為只要錢夠多什麼生意做不成?殊不知在生意裡潛藏的陷阱千千萬萬種,一不小心陷在其中就會讓自己失去一切,甚至萬劫不復。看看多少明星開店倒店者無數,這都是因為有錢就可以做生意的粗大心態,其實做生意法律常識不足容易失敗的,社會上因為合夥生意的恩怨讓好朋友變成仇人的比比皆是! 圖解刑法除了做生意的人需要之外,還有當外務的人,一天到晚跟客戶談生意,如果因為一句話惹來麻煩起不是得不償失,如果多一份法律專業讓自己在生活上、工作上多一層保障,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豈不兩全其美? 現在回想起先前不久的賣冰大王因為家事鬧得沸沸揚揚,這都是法律知識不足,老闆的離婚協議書寫得讓他破產,如果有圖解民法讓他謹慎處理家事也不至於破產而身敗名裂。多少人因為法律常識不足,加上那密密麻麻的法律文字有點─之、乎、者、也,差一字差之毫釐的分別,用最簡單的方式讓大家清楚的了解法律條文內容的意涵,最貼近社會大眾的思考模式是最清楚的法律的作用。 過去在學校裡念過民法,背過法律條文,死記、硬記的給記下來,現在有這麼輕鬆就學會民法、刑法,何樂而不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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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媒體出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