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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12 00:08:52瀏覽984|回應3|推薦6 | |
寫完一篇:死刑的準則是什麼?立刻有人在噗文回應說:司法的準則是什麼?這又是一句讓我重新思考的話,翻開所有廢死刑的文章,大多數民意顯示都認為廢死刑這議題是可討論,但對於法院已經判決的死刑案件法務部無權不執行,因為不執行會導致法官在審理案件時的司法公平性與判決性會導致司法的準確性。 法務部丟出【死刑】在於維護人權,那司法呢?在司法的字典裡人權又代表什麼?好友絲柏客寫了一篇【窮,是民進黨的資產;富,是國民黨的負債】,這是一篇探討台灣政治走向的文章,我不談政治,但我藉由這一篇來討論司法的準則。 在民間有一句非常經典的名句:法院是國民黨開的。導致今天台灣的社會普遍呈現一個現象,政治資產小於政治負債的局面,法院若是一面倒向負債的國民黨,當法院無法倒向民進黨讓政治資產增加,在整個社會將形成負債大於資產的局面,一個負債多於資產的社會,還能期盼有什麼生機可以讓負債減少,資產增加,更何況期待法院漸漸從政治思維跳脫出來。從法務部的行為來看,身為一個國家法律執行者都無法跳出政治思維,無法將政治的負債與資產達到一定平衡,讓社會的司法資產與負債從政治的思維中跳脫出來,人民還期待什麼公平。 既然大家都說廢死刑可討論,法院已決定的死刑為何不能尊重?一個攸關社會大眾的公共議題為何只決定於少數人的意見?這就是社會上政治資源的分配不均,太有錢的國民黨是政治負債可以主導一切司法案件不理會專業的法官判斷,貧窮的民進黨是政治資產但是無法改變司法的公平性,當政治資源產生資產和負債不平均的時候,即使有優秀的法官想替百姓伸張正義性也無從做起,所以司法的判斷必須來自社會政治資源的均衡性。 死刑必須符合社會道德的要求,司法必須站在社會大眾利益上著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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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