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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不起考驗的法官
2009/09/23 20:19:00瀏覽1850|回應8|推薦4

引用:法定法官員原則是何義─從扁案談起,引用:民進黨綁架陳水扁,引用:理性看待扁案─法官心證不能和政治一樣有藍綠

我之所以會說你們都被綁架了,其實心中有許多的無奈和解釋說不出來,因為在我心裡一直都覺得扁案重判似乎有一點點的奇怪,只是因為筆者言辭遲鈍無法很成功的表達出來,連續找來三篇不同專業人士的文章分別以不同角度的看法說出筆者認為奇怪的部分。

文中說的好:

其一【扁案抄作紛擾臺灣三年多,如果不能反思為制度和法律上的改良,終究只是論為黨派鬥爭,或許某些人和黨因為落扁下石而得利,但是法律制度上的模糊地帶不能改善,下次輪到被整肅的可能就是他們。】因為我們都會說歷史共業,什麼是歷史共業?不就是制度上的問題嗎?為什麼國民黨和民進黨不著手改變現行大家認為有問題的制度?至於法律問題,台灣表面上有法律,其實在社會上來說對於法的執行面卻是很空洞的、很缺乏的,大家會不會覺得有時候到警察局報案,警察會告訴你:目前無法條可依循。你我權利就此睡著了。我們有時間跟著媒體名嘴在鬥扁案,為什麼不好好監督政府拿出一套有利於目前台灣社會的制度和法律?

其二【所謂法定法官原則,學界多引用德國憲法第101條為範例,而此原則相當重要的一個內涵,即是禁止「特別法庭」的存在,這是指為了某種特定目的,或為了某特定人士,所開設的一種特殊法庭,不管此種目的為何,都不允許。如此的原則確立,正在防止任何人以任何方式,藉由外力來干預案件審理,而影響司法公正,甚而侵害被告的訴訟權保障。我國憲法雖無法定法官原則的明文,但卻不代表此原則不存在,而是依據憲法第16條的被告訴訟權保障及第80條的法官依法獨立審判中導出。惟此原則的重點並非在憲法是否明文,而是在實證法中是否已將之具體化,若此工作有所欠缺,所謂法定法官原則將只是空談。】我不清楚台灣目前的司法法官是否有所謂的法定法官原則,那麼法定法官原則的運用又將如何,希望大家一起來思考!其實真正要說的是這一句:【台北地院的處理爭議,似也凸顯人民對於司法公正性的一種不信任,試想,假若司法公正性深植人心,而人民必然相信無論是哪位法官的審理,皆會公平對待每個人下,一個換法官的決定,肯定不會造成如此大的猜疑。】長期以來台灣內部社會對於司法的不信任、不公平、不公正、不平衡,四不公的司法判決才是讓人民最頭疼的,如果司法長期以來有做到四準則(公平、公正、信任、平衡),今天任何法官的判決都是值得民眾信賴的。

其三:【國民黨如果能操縱司法,最聰明的做法就是儘速釋放陳水扁,讓他操縱議題、製造對立,而且他在黨內造成的對立一定比外邊的為多。另外一向靠阿扁坐牢累積政治資本的挺扁徒眾,必須重新歸隊,自然消除部份山頭,民進黨內將區分為扁/非扁兩大系統,也將進行另一回合的角鬥大洗牌,國民黨可以獲得些許喘息空間,洗牌後的政黨對決,更有利政局發展】有網友說過,阿扁趕快放出來,會比較熱鬧,筆者雙手贊成,因為阿扁放出來對國民黨未必不利,真正要考驗的才是民進黨!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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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ulao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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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扁出來何止熱鬧?是雞飛狗跳..!!
2009/09/24 15:52

有網友說過,阿扁趕快放出來,會比較熱鬧,筆者雙手贊成,因為阿扁放出來對國民黨未必不利,真正要考驗的才是民進黨!

____________

你這些話我是認同的!對很多泛藍朋友來說:[阿扁越鬧越好],但是誰能掌握他[瘋狂]的程度?


農天雨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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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靜看事情
2009/09/24 13:11

扁案不是換法官,而是併案審理,蔡守訓原本就是承審國務機要費之法官,只是將兩案併審,這在司法程序上是通則,連孔傑榮都覺得由蔡守訓審判是合理的,反而是周佔春的這段,畫蛇添足,反惹塵埃,這與審判中中途更換法官是不同,不要再誤導視聽,說了一大堆理論,只為了憑添眾人幾份遐想空間,但模糊了焦點,法官的判決內容及所呈現的犯罪事實,才是整件審判的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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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熱比婭來領導
2009/09/24 12:10
可以請熱比婭來領導人民發動暴動
要求立刻釋放陳水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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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法律弊端是
2009/09/24 11:23
根本是一個四不像. 六法全書許多是引用Continental Law, 特別是德國的,
但唸法律的又多是跟北美的實務跑, 所以才會一時幾個人各執一面之詞.
天下文章一大抄不打緊, 法律條款一大抄卻是極麻煩,
因為法律概念跟它的社會, 法制都要配套, 不能獨立隨便套用.

法律是表示一個社會在某段時期該社會對管理社會的一個共識.
所以法律不是一成不變, 但要是引用別的社會的概念, 一是社會發展速度不一樣
社會人文文化背景不一樣. 為什麼同樣是用大陸法, 香港沒有問題,
而台灣卻是七咀八舌九不同? 就是台灣徒具法律, 但卻一直把持在小撮"法律人"及政客手上
一般平民根本不去理解也不管, 人民心目中仍然按自己那套是非對錯習慣走.
碰上了官司, 才噢, 我那知道......

而扁, 你少替他跟謝長廷擔心, 連蔡英文也是.
他們這些法律人, 最能上下其手, 把法律玩得團團轉,
不管什麼時候, 他們都能引出一套套來呼弄人民, 總是他們是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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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9/24 03:45
有道理,可釋放出來會有親快仇痛的後果,加上歷史共業扁八年不思改革,特多都是他帶著綠色支持者一齊向下沉淪......只為滿足他個人...

莫大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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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 你是深綠
2009/09/24 00:33

要把救世主拐出來



s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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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思考些
2009/09/24 00:21
妳的思考邏輯太偏不夠廣泛要修因偏案而浮現盲點在李.扁年代 何不登高一呼?尤以在扁代幾乎控制全台各机構.....妳的意思是阿扁應無罪是因程序上的問題而受罪與洪金花同流觀念...對?

Shadowsheu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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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還真是學不乖啊!
2009/09/23 21:58

國民黨提案要將特別廢除罪化了,是誰反對?民進黨!為什麼?因為堅持要幫阿扁國務機要費一併除罪!懂了沒有歐巴桑!這就是司法始終有漏洞的原因,因為有個凡事政治考量的政黨在扯後腿!

挺扁就挺扁 大聲說出來不就好了,何必裝中立呢?要求釋放阿扁就直說,扯什麼併案原則?重點是--判決一樣有效!

其實你真正想說的是--國民黨可以操縱司法 阿扁被國民黨政治迫害 阿扁無罪!直說就好了 遮遮掩掩做什麼?

看清楚點 扁錢總統又一條案子被起訴了!又是貪污 看到沒?不必多說什麼 告訴大家 阿扁到抵是不是吞沒了這些錢匯給陳致中就好,33萬美金沒多少是嗎?

謝立婷(vickyjang) 於 2009-09-23 23:24 回覆:
不懂....你說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