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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論─行為篇
2010/12/07 20:59:53瀏覽750|回應1|推薦6

先看一段新聞稿:

【被害人被強迫自慰三個多小時,情敵小萱和男友大寶不但全程袖手旁觀,小萱還找來讀國三的弟弟和學弟一起看,無視被害人痛苦掙扎,冷血態度讓人訝異。 被害高職女生就讀國中時,結識小萱、小蓉等多名校外少男少女,並且跟小萱變成好朋友。最近小萱發現,被害人與男友「大寶」互有愛意,醋勁大發,向小蓉吐露此事。 小蓉代為打抱不平,傳簡訊約被害人到住處談判。被害人承認喜歡「大寶」,但否認有曖昧關係。「大寶」偵訊時,對沒出手搭救被害人沉默以對。涉嫌凌虐的少男少女昨照常上學,渾然不覺闖禍,看到警方出現時大吃一驚。警方訊問後,依妨害性自主罪嫌移送。】

因為這段新聞非常有趣,在警察局說因為是看了艋舺電影而抱著朋友義氣才犯下大錯。現在來針對為了什麼事讓這一群青少年為了【講義氣】而犯下大錯。

原來事件的原因中就離不開一個〈情〉字,為了情可以讓原本的好朋友就這樣翻臉無情,這樣殘害朋友,這算是什麼友誼?再說,這是一個尚未明朗的感情,為什麼當事人不去想一想,也許這只是一方的單純愛戀而已,如果深怕自己的男朋友會移情別戀,這樣的感情也太禁不起誘惑了吧?奉勸年輕女孩不要將人生還在啟萌的感情看得很嚴重,因為你們的人生才要開始,會有很多很多讓你們去經歷的,為了一段正在發芽啟萌的感情做了一個讓自己人生都毀去的行為,值得嗎?

主事者女生的男朋友,沒有站在朋友立場力勸在場的朋友千萬不可意氣用事,顯然這個男生不夠有擔當,對於事情的好壞嚴重的判別不夠,因為他沒有及時出手規勸,讓這一群朋友犯下牢獄之災,朋友是讓自己有好的前途,不是為了讓自己逞一時之歡愉而毀了人生。這樣的感情應該是屬不成熟,需要專業輔導與歷練。

但,在考試主義的壓力下,學校老師把該教的都放棄了,五育並全的教育造就受高等教育的學子行為品行也要端正,但是在考試主義下的教育(這樣說才對),該有的、該學的、 社會道德教育統統不見,青少年朋友為了自己的喜好,談戀愛,都是很正常,只是在這些喜好與愛戀中的是非曲直就顯然不太懂,往往就容易陷入迷惘。青少年法律常識的不足來自於成人世界對法律知識的扭曲,社會上普遍法律知識的缺乏與扭曲有來自於公眾人物的自傲與扭曲的行為。

該如何導正,社會上人人皆具有法律常識,運用法律知識端正其行為改善社會歪風,才是首要之務。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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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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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失序之成因
2010/12/07 21:12

現在的青少年失序行為

成因有許多面向

除了學校教育的強化外

原生家庭的教育態度

以及整體社會氛圍是否有所導正

這些方面之聯繫都至為重要

謝立婷(vickyjang) 於 2010-12-07 23:44 回覆:
感謝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