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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15 17:41:09瀏覽1806|回應0|推薦5 | |
宗教是禮儀性的,自省的,自願服從的,不能強迫他人遵從自己的教義。在宗教會所與自己家居場所之外,也不能要求他人尊重自己的宗教禮俗不與他人相同(例如在教室蒙面或不上游泳課,或禁止在學校教授地球是繞著太陽轉的天文學或者講述物競天擇的演化論等)。 這是因為,政教分離與信仰自由(當然包括不信仰的自由)被確立為國家民主憲政的最基本原則,是羅馬教廷進行政教合一統治,宗教法庭獵巫,迫害發現真實的科學家,造成西方中世紀黑暗時代後,民主先賢經過深思熟慮、多所折衝、教廷腐敗、文藝復興、理性主義、人本主義、民智漸興與各種時緣的湊巧,所導出的制度性保障原則,是多元化民主社會的基石,是原則中的原則。 因此,生活在民主社會的我們,不能不遵守政教分離與信仰自由原則,更不能眼睜睜的看著別人在強迫他人接受自己的教義,而不予喝止。 所以我認為,信教信到會去犧牲他人或自己的性命,是他信了邪教的一個表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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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國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