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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淯菁記者,被網友指責剽竊,她竟"引以為傲"!?
2007/12/28 01:26:47瀏覽2720|回應0|推薦25



曾淯菁記者,被網友指責剽竊,她竟"引以為傲"!?

引用文章Courchevel 1650的滑雪聖誕! 

引用文章曾淯菁要反對她抄襲的人滾出UDN 

引用文章中天記者曾淯菁,在UDN為文指稱,[TVBS電視台 午間新聞抄早報;晚間新聞抄晚報。] 

引用文章親愛的曾淯菁,抄襲的確是小事 

引用文章曾淯菁 小姐,別氣,我滾就是!! 

這是人類對於橫逆的典型的反應機轉:否認,抵賴,憤怒、沮喪,逃避,接受。

我們的曾小姐,現在更高了,被網友指責剽竊->她竟"引以為傲"。

佩服,佩服!

哈哈,連多發文批判她,我都覺得沒有必要。

她那篇文章,不可以下架,好讓大家奇文共欣賞。


曾淯菁剛加的句子

面對不懷好意的人,用優美的詞藻,就像餵豬吃米其林三星美食,不過是暴殄天物。


這個剽竊事件的發展,真是始料未及,做賊的喊捉賊,小偷要見義勇為的鄰居滾出去。

哈哈,有趣,有趣。



anybody~曾小姐別氣,我滾就是!!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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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27 21:06

後記:晚上八點十分,發現曾小姐在他文章的這段:「只是不明白,為何有些人,明明到別人家做客,欣賞了人家的風景,還要脫下褲子大一坨便,然後捏著鼻子,指著牆上的一幅畫..........................」後面加了「面對不懷好意的人,用優美的詞藻,就像餵豬吃米其林三星美食,不過是暴殄天物。」

謝謝曾小姐,看來「脫下褲子大一坨便」真的燻到你,讓你知道你的用詞一點也不優美,其實是臭不可聞啊!你信手拈來的這句「面對不懷好意的人,用優美的詞藻,就像餵豬吃米其林三星美食,不過是暴殄天物。」 讓我這個獸醫師當場噴飯!!!

呵呵!果然是記者,看多了「豬吃米其林三星美食」的樣子-真是神來之筆啊!只是很好奇,你如何知道「餵豬吃米其林三星美食,不過是暴殄天物。」 ,難道豬豬有告訴妳說不好吃嗎??難道你懂得豬豬的語言??


曾淯菁記者實在很喜歡刪除她的文章的外部連結,我們只好三不五時就幫她加回去,她的幾篇文章的引用網址(貼在自己發表文章時,圖檔與屬性底下的"引用網址"欄位)如下:

http://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claudiatseng88&aid=1484775

http://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claudiatseng88&aid=1459114

http://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claudiatseng88&aid=1447982

http://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claudiatseng88&aid=1459184

大家也可以去那個聯網粉紅巴黎網誌多多留言,不過曾淯菁記者也是刪得很勤快就是了。



CAUSA

豬為什麼不可吃米其林三星 ?

 2007/12/28 01:43

虧她住法國,太遜了 !

豬的嗅覺比人好 !  松露要靠她們找 !

老鼠嗅覺也比人強,料理鼠王有介紹 !

她不是抄襲痞子 ! 是  "奇爬"  (偶不會寫那個字 !)

 


宇宙無敵帥哥的爹(vchen123) 於 2007-12-28 08:56 回覆:
 

這是只會用注音輸入法的好處,只要會唸,就打得出來。(順便可以正音)

你是說她是"奇葩"吧?

我是覺得她比較像是"白目超人"啦。

不是全民最大黨裡的白米超人,而是UDN裡的白目超人



anybody~曾小姐別氣,我滾就是!!

謝謝你的綜合報導

 2007/12/28 10:03

呵呵

她早刪了

不過我真的要替豬豬抗議


宇宙無敵帥哥的爹(vchen123) 於 2007-12-28 10:25 回覆:

 

 

哈哈。

到了歡樂節慶佳節,讓人快樂的事情特別多。



LINGNY

為什麼?

 2007/12/28 14:27
治安單位不快把這位言辭邏輯都有問題的剽竊大盜拘提到案,還讓她在這裡大聲嚷嚷?

她臭不可聞的狡辯,還要污染城邦部落格多久?

宇宙無敵帥哥的爹(vchen123) 於 2007-12-28 14:52 回覆:

 

現在社會裡,負面的名聲,也是某些人想要追求的名聲。

為了成名,很多人喜歡自曝其短。

只要能出名,出醜或出糗都行。

美國很多實境秀,就是真人把家裡的醜事在電視上公開,由主持人與觀眾來詰問或投票支持。

你看了不免嘆氣,對這些人來說,什麼樣的名聲,都比默默無名好。

台灣本土的例子也太多了,一些小明星,想要暴紅,就是走這一險招。

那位有名的許純美小姐,也是。

她是很有名了,但她的名聲會好嗎?

現在這位曾淯菁小姐,應該也是想走這樣的路線才對。

不然,她幹嘛不斷惹起眾怒呢?

群眾是健忘的,乖乖閉嘴,不發言一陣子,她的不當言行舉止,很快就會被大家遺忘的。

她幹嘛自己挑起更多爭議呢?

除了想出名,想不出更好的解釋。

另外,我認為不當的言論,亦受言論自由的保護,不該加以箝制,應任其自由發揮。

自由言論市場的淘汰機制,還有網友評論所產生的制裁效應,自然會對她的不當言論產生濾清作用,還有產生警世效果,而其擔任負面教材亦有其用。

至於其不當言行,除了被網友引為笑談的材料外,對於各個當事人(明示或影射之當事人)產生之侵害,自然有各種法律規範來制裁她,我們亦不需過慮。



jay

真的搞不懂

 2007/12/28 22:27
 

看到 曾淯菁小姐 這一篇更讓我汗言

活動:網路小白受害者,請靠過來!

您曾經遭受匿名惡意攻訐?因而對人性失望,甚至關閉自己的布落格。如果您有像我一樣的類似經驗,請告訴我你們的故事,並提供給未來新布落客的建議,好讓他們能從我們的事件中,吸取教訓。從你們的信中,我將選出兩名,每人提供二百五十歐元的獎金,本活動自即日起到 2008 年 1 月 31 日 止。 我的 e-mail 位址是 chingtseng@yahoo.com 。 謝謝您的參與。

不知道她選出的兩名中獎名單會是誰?

花500歐元能解決平息她犯的錯嗎?

真的搞不懂


宇宙無敵帥哥的爹(vchen123) 於 2007-12-28 23:26 回覆:
 

我也看沒有。



悠悠媽媽

回樓下jay

 2007/12/28 22:57

我、我、我、我就是網路小白受害者,曾經被曾大記者的粉絲,匿稱iamolddog,化名盜帥,以污言穢語辱罵我,害我已經關閉部落格。

我就立刻去徵文,領她個250 歐元獎金。

哇,太妙了,有這樣的徵文,真是做賊喊捉賊!



宇宙無敵帥哥的爹(vchen123) 於 2007-12-28 23:30 回覆:
 

看來這個抄襲事件已經快變成爆笑懸疑劇了。

有幾個合理的原因:

  1. 藉此炒高知名度
  2. 轉移焦點
  3. 讓自己成為網路言論的所謂"受害者"
  4. 以上皆是

我選4。



catling

隨她再去灑狗血下猛藥~理她呢!

 2007/12/28 23:04
有網友來提醒我,

  • 粉紅小姐或許是故意寫些激怒眾人的文章,她準備用這種方法,繼續跟妳們玩,繼續用反方式來博人氣!
  • 粉紅曾的blog被聯網下頁是沒面子的事,會被新聞同業傳言,妳們現在嚷嚷,正好哄抬她,幫她炒作人氣出氣! 也許妳們被粉紅小姐利用了?

我們是否被粉紅小姐利用了? 我不知道!

她可以隨時改文、加油添醋灑狗血。
但是我們不要隨之起舞,替她助興,讓她偷笑!

而且,她這種『火紅』跟許純美的走紅,有何兩樣?
博得一時的人氣,換來的是社會大眾私底下的訕笑和指指點點。
雖然惡名也是名,只怕如莊國榮的[名氣],是要花好幾年的時間才能讓社會大眾淡忘。

所以,網友們不理她,不睬她,就是她最怕的!就是對她的最大懲罰!

阿扁有沒有錯,未來自有歷史來評判,但是現在選民唯一可做的,就是用手中的選票來懲罰他!來表明選民知道[是非對錯],來證明選民的[不姑息]。

同樣的,
UDN的網友們,現在我們可以用[不去曾淯菁的網誌],
[送她冷氣]來表示我們的不滿和不屑!

所以,我要在這呼籲大家,
從此我們就當沒有[粉紅巴黎曾淯菁]這號人物存在!
把她晾在一旁,不要再去理她,讓她涼快涼快,或許她還會頭腦清楚一些!

不要再去理她了啦!隨她再去灑狗血下猛藥~理她呢!

快要過年了,待在自己家裡還暖和點!

讓她的網誌冷冷清清,淒淒涼涼,悽悽!


宇宙無敵帥哥的爹(vchen123) 於 2007-12-28 23:31 回覆:
 

嗯,我要參加這活動。

我從今以後也[不去曾淯菁的網誌]!



不飛

真人情境秀

 2007/12/28 23:43

宇宙無敵爹的比喻很貼切。現在上演到“小白篇" 啦?哈哈哈哈.......

是誰說過的:上帝要毀滅一個人必使其瘋狂。


宇宙無敵帥哥的爹(vchen123) 於 2007-12-28 23:55 回覆:

 

 

看來她真的是想出書或拍電影哩,現在忙著先把劇情搞複雜。不然劇情一下子就寫完了或演完了,觀眾是會要退書或退票的。

我看,再來的把戲也不多了,最後她也就只能出賣色相了。

建議她趁著人氣沒退,搶先發佈露點照或上演偷窺秀。

這個最能吸引人氣了,保證點閱數能讓曾小姐的網誌當站。

你看那位希爾頓小姐,就是這樣幹的,人家也是這樣就紅的不得了。



醫婆

狗改不了吃屎

 2007/12/30 20:12

粉紅小姐實在是應該去看醫生了啦.

真是看不下去.

這種自戀症+被害妄想症+是非顛倒症都該好好醫醫.

怎麼都沒想到是自己因為"抄襲事件"死不認錯大家才會罵她的阿. 

還真是自戀到以為大家都"忌妒"她所以一起攻她.

試問..再抄襲事件之前怎麼沒人來罵妳呢?

請粉紅小姐自我反省一下而不是自我安慰!

其實我很喜歡你的blog 也曾很喜歡你寫的東西

只是對妳這一件小小的抄襲事件 妳只要文字上道個歉

對你來說一點都不難. 而妳卻一再的說些有的沒的

來合理化妳抄襲的事 來合理化大家指罵你抄襲的事

我對妳很失望! 因為我不是你所說的"忌妒"妳的人

請妳簡單的跟一些人道歉然後說明不會再有這樣事發生

這件事情就會落幕. 之後再有人罵妳. 我們也會挺妳.

妳怎麼一點點道理都不懂.還想藉此事件做什麼嗎?

 


宇宙無敵帥哥的爹(vchen123) 於 2008-01-01 01:12 回覆:

 

可能對她來說,負面宣傳也是宣傳吧。



Sophie Seeing 施云

積習已久的媒體生態問題

 2007/12/31 12:21

其實,曾小姐的「滑雪有感」文章中,倒是指出一個積習已久的媒體生態問題,媒體之間互相「參考」新聞內容,原本無可厚非,只是有越來越多「偷懶」的記者,自己不願多做功課,多花腦筋,便從「參考」漸漸變成「抄襲」,而社會大眾也都加以容忍,才使得原本就自恃甚高的媒體大人們得過且過,到現在「積非成是」,連記者本身都不認為自己有錯,就更別提「認錯」。曾小姐事件,不過反應出一個真實的媒體現象而已...


宇宙無敵帥哥的爹(vchen123) 於 2008-01-01 01:16 回覆:

 

 

嗯。身為一個記者竟不認為抄襲有啥錯,是這個事件裡最讓人無法接受的事情。

您說的很對,"曾小姐事件,不過反應出一個真實的媒體現象而已",台灣的媒體,就是這樣互相抄來抄去。



jay

我是台灣人

 2008/01/01 04:52

http://blog.sina.com.tw/claudia_tseng/article.php?pbgid=11596&entryid=573714

什麼阿?不了解!台灣永遠不會消失

 


宇宙無敵帥哥的爹(vchen123) 於 2008-01-01 11:47 回覆:

 

哈。果然她是以"被網路小白騷擾的被害者"形貌,再次出現在眾人之前。

乾坤大挪移心法,運用得真好。



Zulu

天作孽 猶可違 自作孽 不可活

2008/01/03 13:19

曾把她引起爭議的那些文章砍了,然後大寫抱怨文是怎樣?只能送她四個字,冥頑不靈!


有興趣研究這個曾淯菁記者抄襲事件始末的網友,可以延伸閱讀:

在網際網路盛行的今天,當抄襲變成一種本事。 


( 時事評論媒體出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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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vchen123&aid=1489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