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贊同[媒體名嘴,有其正面性的功能]
2009/06/13 10:55:58瀏覽931|回應0|推薦5

引用文章:媒體名嘴,別再愚蠢下去啦! 

大老鷹姐姐-陳致中:請簽署美日查帳授權書

媒體名嘴,有其正面性的功能

2009/06/09 08:08

媒體的權力,仍比不上民意代表與當權者。媒體名嘴,有其正面性功能,如毀滅名嘴,恰正中當權者下懷,而國家更會走入法西斯的危險,剛好可以讓主政者為所欲為,沒有任何監督。

比較建議的是具名指出是"誰",他(她)說了什麼,如果妳覺的對不對,請具名道姓指出妳對他(她)的批判。用泛稱統述之,容易一竿子打翻一船人,不僅失之精?,而且會有嚴重的謬誤,我們要時時提醒自己,不要也犯了與名嘴一樣的毛病。

我不希望我們國家走上新加坡之路,公民對公共政策的深入了解,更是我們民眾應再更努力自習的功課。

共勉之~


露西佛爾(ying6100) 於 2009-06-09 22:38 回覆:

我不是要把媒體名嘴全部打倒,但是身為媒體人的專業跟基本道德良知總要有吧?媒體人可以批評別人,也該有受公評的平等對待吧?要說哪些人不好,實在多到說不完,因為水準低落,沒有用功看相關資料,只有在那說八卦、傳其他名嘴說出的八卦、然後再挖苦攻擊、擴大解釋的名嘴太多了,相信每個人自己去看節目,每天都在重演。

來說比較好的名嘴好了,陳文茜跟沈富雄我就比較認同,節目則是文茜小妹大,舉例來說,昨天晚上評估高捷案,把判決書拿出來討論,白紙黑字,評估法官做出裁決的說法,就事論事,拿出相關政府採購法條及獎参條例來評論法官的認知錯誤,這種嚴謹分析,據理評論的節目,才能讓老百姓清楚了解詳情。判決書沒那麼難拿到,尤其是媒體。

沈富雄則是保持樂觀心態,用比較理性的態度去看事情,所以後來很多情勢發展都被他精準分析中。而其他小雞型名嘴(族繁不及備載),只會很悲觀負面來解釋所有的事情,認定司法一定放水、特偵組在拖延,然後用很情緒性的字眼跟口氣,挖苦指控(新聞夜總會週一晚談到AIT新聞,請問美國AIT退陳幸妤簽證,也可以扯上特偵組,說了一大堆,把特偵組說的一文不值,兩者有何具體事證相干了?有拿到美國跟特偵組通知的證據嗎?美國都三退簽證了,特偵組還須因為這樣再去境管嗎?)

政論節目不能當八卦節目來做,可以用很輕鬆、簡單的談論讓社會大眾了解,但不代表名嘴就可以不做功課,隨便評論,或是只看表面就可以生出一大堆結論,自己先主觀認定很多未經求證證實的東西,例如剛說的新聞夜總會,從AIT三退陳幸妤簽證,竟然得證AIT通知特偵組,特偵組才去起訴陳幸妤偽證罪,請問AIT跟特偵組之間,這樣可以畫上等號嗎?

本來寫了更多東西,後來發現都可以另外出篇文章了,所以重新改成這個回應,那一篇就重新整理成新的文章好了。

 

達嚕鼓

聽聽就好,別氣!

2009/06/09 10:29
電視名嘴不可信啦,聽聽就好,不然無一技之長就剩下一張嘴,你要他〈她〉們怎麼生存,只是檢調、司法人員心中要有一把公正嚴明的天枰,可別受到影響才是,致於像柯健銘之流,見扁出來就轉述「媒體指揮辦案」等,所謂「轉述」是真假難證,但蓄意誤導支持者造成「司法不公」才是貪腐集團的本意吧,所以啦,也是聽聽就好,大家心中都有是非對錯的一把尺不是嗎?
露西佛爾(ying6100) 於 2009-06-09 22:53 回覆:

問題是大家心中的那把尺,很多人都已經生鏽了。

現在不光是柯建銘之流者說司法不公,被那些小雞名嘴挑撥是非的社會大眾,也認為司法不公,司法在放水了,現在打開電視,所有媒體及社會大眾,是在罵陳聰明?還是陳水扁?應該是陳聰明吧。而且每個人恨不得把他打入十八層地獄,認定他百分百有問題,而證據就是他跟黃芳彥吃過飯,黃芳彥逃出國了;高捷案被切割十八段,而一個個無罪,陳聰明是切割者。

我很想問:扁案有被切割嗎?陳聰明有讓陳水扁在外亂跑嗎?陳聰明有三退扁案起訴書嗎?

南韓還在起訴15年前的前元首盧泰愚新查到的貪污;菲律賓還在辦20年前馬可仕貪污,請問陳水扁已經起訴六大案,其他案子真的非得在一年內全部抓到把柄起訴才可以嗎?

我除了文茜小妹大以外,其他政論節目已經不想多花時間去專心看了,邊打字邊聽一下而已,但是這些名嘴分化造謠、挑撥是非,不是笑笑就好了,因為他們快幫貪污扁打擊司法人員成功了,陳聰明真撐不住,特偵組就得解散,所有扁案偵辦就要中斷了。

露西佛爾(ying6100) 於 2009-06-09 23:33 回覆:

媒體的作用是了解真相、更有淨化社會、撥亂反正的功能,但是看到的卻是挑撥是非(例如說法務部跟檢察總長不合)、扭曲事實(例如AIT通知特偵組,才起訴陳幸妤偽證罪)、挖苦諷刺(請看新聞夜總會)、自以為是神的自大評論(2100全民開講每天都有),如果拿得出具體事證評論還好,但是常聽到的是沒有經過嚴謹求證,就先假定各種莫須有的條件,來評論後續的情況,這些"名人"不除,台灣沒有提升的一天。

我只希望這些名嘴多學學陳文茜,想做政治評論家或是評論扁案,基本功課先做,也先了解基本法律常識,別說出愚蠢的話:例如有些名嘴說9月25日一定得放陳水扁,因為三次羈押次數已滿。正確的是被求刑本刑十年以下的犯罪者才有三次限制,貪污扁是求處最重之刑-無期徒刑,所以沒有次數限制,只要有理,押到三審定讞都可以。

現在聽到新聞夜總會在說起訴陳敏薰為何不起訴李界木偽證罪,他們問特偵組陳雲南,陳雲南只好說,事證不明確,林朝鑫立刻吐槽評論,看來這些名嘴根本不知道李界木在6/23還要出庭,檢察官要如何利用陳敏薰來牽制李界木說實話的謀略,這樣問陳雲南,請問要陳雲南怎麼回答?難不成說:豬頭,你們要我們說實話讓謀略破功嗎?


宇宙無敵帥哥的爹 2009/06/13 10:41發表: 

不同意見:

一,同意大老鷹的意見:

你要指名批判,而且引述他/她說的話,就具體事實辯白之,不然就是一桿子打翻一船人,跟你所批判的名嘴,行為並沒有什麼不同。

二,關於陳聰明:

陳聰明怎麼看都不適合擔任檢察總長,不當飲宴、政商關係複雜、政治動作過多,今天看到他被立委邱毅以幾近羞辱的方式質詢,也是他自作自受,不值得同情。倒是他天下一皮無難事,不管你怎麼羞辱,就是不下臺,逼得立法院可能要用不信任案來解決,才能建立檢察總長的退場機制。

三,關於黃芳彥:

當所有證據都指向黃芳彥,去年他還在國內時,媒體已經大幅報導,特偵組還是不約談他,也還是讓他用各種理由請假,也不境管而讓他出國,最後讓黃芳彥逍遙法外,這件事是不是跟陳聰明有關倒不重要,而是一定要查清楚是誰讓這件事發生的,一定要對人民有交代。

四,關於特偵組與最高檢:

特偵組與最高檢,真的不必替陳聰明發聲明稿或開記者會做擔保,幹嘛替他背書呢?你們又不是陳聰明,你們也沒調查過,你們怎麼知道他清不清白。我覺得你們很奇怪,幹嘛把自己的信譽跟他掛鉤呢?要澄清也是他自己澄清,而且既然有人檢舉,那他自己乖乖配合高檢署的分案調查就是了,開什麼記者會,發什麼新聞稿呢?而且你們自己最好要先檢討一下,有沒有失職之處,不然監察院調查你們時,誰替你們背書呢?

五,關於檢察總長的任期與特偵組的重組:

檢察總長的任免,是政治任命,應該由民意機關來審查或發動,所以若能修法或提不信任案解決。這也是件好事,算是陳聰明對於檢察體系的最大貢獻。獨立機關首長的任期制,是政務官的任期,是政治任命,這只表示他到時一定要下台,並不是保證他能做完任期。陳聰明誤會了,以前金管會主委鞏照勝等人也誤會了。這跟法官的終身職或大法官的九年一任的任期保障,完全不同。就算你有所謂任期制的保障,立法委員天天在立法院羞辱你,我看你還能做多久。而特偵組本來就是任務編組,檢察一體也是常識,就是說,所有檢察官的法律見解與偵查作為應該都是一致的,所以人民面對任何一個檢察官,都應該沒有差別。證據在哪裡,誰來查都一樣,所以,我並不認為特偵組重組,是件壞事,本來他們被借調來,都知道是苦差事,辦了一個段落,本來就可以移交他人來續辦。現有的特偵組檢察官,倆個被監察院糾正的,就不用說了,是有點奇怪,尤其是辦黃芳彥,更啟人疑竇。反正,證據會說話,真相大白時,特偵組有沒有吃案,或縱放黃芳彥,大家就知道了。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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