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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得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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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31 10:49 |
我可以說打得好嗎 ^~^ 有時 ... 我們心理清楚 跟小心眼又善妒的人一般計較 ... 不值得 但是 ... 真的不與這些人把界線畫清楚 ... 他們似乎永遠學不乖 自由 ~ 有其限度 ! 就如同忍讓 ~ 也有其限度 ... 必要的警告 絕對是有必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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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S Always(vancouversoul) 於 2009-08-31 15:21 回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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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 又想說可以 又不能說可以
這真是恐怖的一件事 生存的遊戲規則 只因一個不快樂的人 一個病變細胞 社群若 沒有自覺 良知 和 勇氣 就往負面的方向蔓延開來
什麼四書五經道德禮教都散了一地 去他的理智 打了贏了再說 who 怕 who 目地達到了 但事後卻是很深沉的麻木和悲哀
也幸而 我沒有報復的喜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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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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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30 00:02 |
母女連心...這巴掌只是代表好多話是說不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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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S Always(vancouversoul) 於 2009-08-30 11:55 回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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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事, 鄰居和母女兩人, 從沒人再提起, 大家都當沒發生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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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心就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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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28 22:48 |
我覺得不是女生一定得化妝 其實擦防曬隔離是很必要的 只擦隔離防曬或是擦唇蜜或是只擦淡淡的腮紅 我相信都跟本人差不多的 又不是一個大濃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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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S Always(vancouversoul) 於 2009-08-29 07:32 回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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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是大濃妝, 也是個人自由, 不是嗎?
紅豆其實不用介意那個無理的上司, 我覺得妳就是一個甜美的女孩
而女孩子愛美, 注重自己的儀態, 絕對是好事 : )
(當然, 若只埋首工作, 不修邊幅, 也是個人選擇)
妳的上司太不講理了! 幸而妳已脫離魔掌
否則照 Apple 姐姐說的也不錯: 如果是我, 就打扮得更美, 更開心的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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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滴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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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28 18:06 |
嗯,讓我想起家母的名言:如果不化妝,沒人認得我. 所以女人一定要化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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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S Always(vancouversoul) 於 2009-08-29 07:10 回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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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 可以不戴面罩去搶銀行
女人, 真的無法以真面目示人嗎? 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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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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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28 06:08 |
之前提到女主管是連擦隔離霜或淡妝都不接受 我覺得她崇尚自然那是她的自由 但她不能干涉別人的自由 我覺得她是一種妒忌的心態 無法接受漂亮女生愛打扮 一種米養百種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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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S Always(vancouversoul) 於 2009-08-28 09:24 回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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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豆的主管不能把個人偏頗的觀念, 帶入公領域, 這是十分不專業不合理的, 這樣的案例, 人事部門是必須介入的.
在西方的工作場合, 會有一定的著裝標準; 和紅豆的前主管的要求恰恰相反, 不能太隨便. 但這也是自由心證, 是一種尊重和禮貌.
連打個底都不行, 有這樣偏執, 沒有安全感的人當主管, 妳一定很困擾; 但換個角度想想, 被找麻煩, 代表自己是個惹人眼紅的美女, 還挺欣慰 : )
我的經驗是, 男性主管, 容易相處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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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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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23 19:05 |
我真不懂愛美到底有什麼錯 記得以前有些女同事還有位女主管 都不准女生打扮 稍微打扮一下就酸溜溜的 又說不要只是個花瓶 我覺得愛美沒有錯 這是個人的自由 女主管可以針對工作討論但不要針對外貌打扮 這樣的批評是相當無理且荒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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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S Always(vancouversoul) 於 2009-08-28 04:43 回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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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豆說的很對
自然主義 人工美女 野獸派 ..... 愛美或不愛應該都是個人自由 除非在工作場合上有公務或專業的要求與考量 無論男女 適當合宜的打扮是禮貌吧 可以美化環境賞心悅目 有助提昇士氣
觀念的差異 社會的制約 都是一種無形的框框 不管合不合理 人都得活在框框中
但整個社會若能更理性開放節制 就是進步 就是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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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死那幫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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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22 20:00 |
Dear VS: 不就是嫉妒, 無聊, 唯恐天下不亂的一群三八婆子. 如果是我, 就打扮得更美, 更開心的活. 氣死那幫愛看熱鬧, 嚼舌根的人. App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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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S Always(vancouversoul) 於 2009-08-28 04:24 回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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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lm down, Apple
高 EQ 的 Apple 姐姐, 別氣, 都是小時候的故事了.
現在回想起來, 只覺得那樣的社群, 真是奇觀
但母親自愛守節, 實在不是他們可以說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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佩服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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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22 08:55 |
遇到那種人,孩子就該幫媽媽出氣。有些人就是不知道自己傷了人,軟土深掘。
子建先生說得也有理,不過那女子應該知道她自己理虧。
你換山頭照了,是你家後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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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S Always(vancouversoul) 於 2009-08-28 04:18 回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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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暴制暴終究不是個好方法. 但有些事情, 走正常邏輯就是行不通.
不是我後院, 但這裏到處都長得一個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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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S Always(vancouversoul) 於 2009-08-28 04:46 回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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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打的"裡"怎麼都變成 ? 問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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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d for yo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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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22 08:10 |
為媽媽出氣; 打爛那張破嘴!!! 話說回來,她若去提告,吃虧的是你. 遇到這種事,其實可以不理她. 那些愛講閑話的,看到惹不了你們的怒氣,久而久之,就會自討沒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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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S Always(vancouversoul) 於 2009-08-28 04:12 回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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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您的留言.
在以前的年代, 似乎沒人想到法庭見? 那位王家太太爪子可利, 我的傷勢也不輕, 所以應是"互毆"
人在一個小社群中, 當下就是跳不開, 當時也是太年輕氣盛了. 現下想想, 真是十分傻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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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敢的女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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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22 07: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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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S Always(vancouversoul) 於 2009-08-28 04:03 回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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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少的匹夫之勇 You are the courageous 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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