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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04 13:34:51瀏覽494|回應0|推薦4 | |
原文書名:The Ribbons are for Fearlessness 起初,我打算今年全年都不寫任何書籍試閱文章,我閱讀速度慢,光是讀完一本書就得花上不少,加上過程中常停下來細細品味,甚至將某些段落反覆閱讀好幾次,我雖是個愛書人,也很享受於如此過程中,但今年我有更耗神的事正等著,無法再在閱讀上投下那麼多精力了。 我要去英國。下了決心,咬著牙,毅然決然要到英國兩年。英國是我最喜歡的國家,也是我最渴望前往的地方,不同於一般短期觀光,這次我有機會一待就是兩年,可以在那裡工作、讀書,可以嘗試過著真正屬於當地人的生活,從確定可以前往的那一刻起,沒有一天我不是處於興奮當中。但隨著出發時間越來越靠近,曾幾何時心中的興奮已經被恐懼與焦慮取代,我真的可以在當地好好生存下去嗎?我真的有能力在那裡生活嗎?我有辦法克服所有將遇到的困難嗎?在這個時候,我收到了這本書的試閱邀請,如果最正確時機中出現的一盞明燈,讓我從見到故事大綱的第一眼起就決定要好好讀一讀這本書,相信我現在最缺乏的是勇氣,而那正是這本書可以給我的。 仔細想想這個故事背景,還真是有些狗血:一個生活了無生趣的鄉下年輕女孩,遭受失戀與好友死去的雙重打擊下,開著一台破舊的廂型車,帶著大提琴打算沿途賣藝籌旅費、從英國到挪威看永晝。不管是失戀不管是廂型車不管是大提琴不管是賣藝不管是永晝,每有一個細節不是狗血十足,更別提接下來他會在旅途中遇上許多給他啟發的人,以及他一定會遇到一個改變他接下來人生的智者。再仔細想想,的確生命就是如此,充滿著愛與死亡與相遇與別離,唯一不變的是永遠必須獨自面對的自己,於是自己能在如此生命中變成怎麼樣,是非常重要的。 而這本書正細細的敘述這個過程。 每讀完一個段落,我都會反問自己為什麼不討厭這本書?文字中大量關於一切的細節,不論是旅途還是心境,常常給我太過瑣碎成了流水帳的感覺,加上這並不是一個受到開悟隨即奮起向上的故事,故事進行到了一半時,主角仍放不開將他推上旅途的枷鎖,更重要的,主角對於這場旅行的莽撞心態,是我在現實生活中最輕視的:直接就上路了,沒有做準備、沒有做功課、一切貧乏,於是她迷路、遇到危險、花了許多冤枉錢與冤枉時間、有大多時間都被自己的無知困住,讓我們閱讀大量關於她驚慌失措的描述。 但或許就是因為這個故事太多真實,本就基於作者真實經歷改寫而成,所以裡面充滿著真實的人性,任何一部分都可以輕易投射到每一個現實中,尤其當讀者也處於一個需要勇氣的狀況時。 到底勇氣是什麼,我非常喜歡作者一開始就下的定義:無論你害不害怕,都要好好地堅持下去、好好活著。看著故事中那個雖踏上旅途但充滿對自己懷疑的女孩,要說她是最沒有勇氣的人也可以,明明旅行一開始的目的是逃避,大多時間她的確也在逃避,只是那個過程中,她開始靠近了自己的心,明白自己已經不一樣了,說到底,這就是最勇敢的,最勇敢的逃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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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文學賞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