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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25 12:04:30瀏覽380|回應2|推薦4 | |
李慶安的事情終於塵埃落定。應該說是遲來的正義,高院的裁決否定了那些政治目的地迫害,讓一個優良民意代表無辜受了污名化的羞辱。
這件事情從基本邏輯上就有一個明顯的缺口,李慶安不論國籍如何,從當選開始一直盡忠職守。即使被渲染的所謂詐領一億公款,也是在她擔任民意代表期間,聘請助理,為民服務,紅白應酬,這些,大家眼睛都看的到的事情,黑白分明的事情,這些除了每一次的高票當選之外,每一次的民意代表的評核都是名列前茅,都是可為明證。為什麼有人這麼惡意去誹謗一個人的德行,這個社會居然很少維護當事人的聲音?我真的覺得很奇怪????? 再者,就美國國籍的問題,不論她是否有放棄的動作,或者進出美國的身份的問題,美國的法律明明白白地放在那裡,任何美國公民只要當選其他國家的公職,在當選的當天,就喪失了美國公民身份,這個事實,應該也是影響高院判決的原因之一。 關鍵的是,高院的判詞,國籍與效忠當事人的公職不存在必然的對應關係。李慶安自己的 戮力從公,已經證明了這一點。真不明白地方法院的判決基礎是在哪兒?法律本身與基本邏輯,怎麼產生如此落差的矛盾。 最讓人心疼的是,李煥在去世前還在擔心女兒的官司,讓這個老人在為國盡忠了一輩子之後,還要帶著這一份牽掛離開人世,讓當事人更是情何以堪!!! 李慶安的委屈,不只是她一個人的委屈。試想,以她這樣的高知名度的公眾人物尚且會受到如此的迫害,我們一般的小市民,假如視若無睹,不發出正義的聲音,將來你我都有可能承受一樣或者更重的委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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