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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死刑該存該廢?
2007/04/23 23:36:02瀏覽1152|回應8|推薦14

引用文章您是否贊成廢除死刑?

珠兒(台東女孩) 來信邀請我談一下美國人對死刑的看法,老實說,我不知道在美國,到底主持維持死刑的人多些,還是主張廢除的人多一些。不過,出現在媒體上面的,反對死刑的篇數顯然較多,反諷的是,美國卻是工業化國家中,執行死刑最多的國家(從人口比例上來算)。

到底美國人支持死刑和反對死刑的理由是什麼?我沒有研究,但是想當然耳,不會和台灣人的想法有什麼太大的不同。美國人能想得到的,台灣人也想得到,說不定還想得更多。

至於我有沒有看法呢?我同情、甚至同意大部份主張死刑的人的看法,但是我還是反對死刑。為什麼呢?我有很多原因,生命是無價的,任何人沒有剝奪他人生命的權利,但是所有的這些原因,都只歸結到一個原因:生命失去不能重來,死刑判決經常有誤。

當現代刑事科技更發達後,在近數十年來的美國國內的統計,發現七個死刑犯當中就有一個是誤判,有一部份在行刑前發現,有一部份已經執行後才翻案。檢察官和法官可能是全世界中所有職業裡,唯一犯了錯誤不必負責任的。他們起訴任何人或是判定任何人的罪責,不論最後證明是對是錯,他們都不必負責任。即使最後證明是冤獄,那也是由國家(政府用納稅人的錢)去賠償,沒有他們的事。

人死不能復生,無期徒刑者固然也有可能誤判,雖然很冤枉,但至少人還活著,有陳冤得雪的可能。但是如果被執行了死刑,那就什麼都沒有了。

飛機一旦出事,幾無生還的可能。如果每七架飛機起飛,就有一架出事,你覺得飛機還能坐嗎?

主張死刑的人有一個最大的盲點是:這個事情不會輪到我。他們認為自己是個良民,不會去做傷天害理的事情。正是因為如此,想想如果你那一天,下了班回來,洗了個澡,泡著一壺茶,好端端的在家裡看電視時,警察忽然跑進來抓人,然後被指認是一個罪大惡極的殺人犯,最後證據確鑿,死刑確定,秋後槍決,你以為如何?這種事發生過,有人被救下來了,但有不少人就這麼被殺了。

當然有人會問,如果你或是你的親人是受害者,難道你可以讓加害人逍遙法外嗎?我和你一樣是有血有肉有人性的人,如果真的遇到這種不幸,我當然也不能放過這個兇手。但是,我們今天在討論的是一個公共議題,是一個要用諸於整個社會系統的事,問題在於我們如何知道那個人確實是兇手?

明明就是他!是的,也許一百個死刑案件裡頭,九十九件判決是正確的,但是,那被誤判而錯殺的一個就活該了嗎?

是的,如果這種受害的不幸淪到自己身上,相信絕大部份的人會贊成死刑的,怎麼能夠讓這種罪大惡極的人留在人間呢?也許,就是因為沒有遇到這種不幸,所以才能夠在這裡平心靜氣的討論這件事情吧!

但是,其實,即使是反對死刑的人在裡上也是很害怕的。只不過,我們所害怕的不是那個兇手有沒有被判死刑,而是害怕會不會發生這種不幸。

說到這裡,主張死刑的人就有一個非常有力的理由了,他們認為死刑的存在,有助於遏止嚴重的犯罪。我非常的懷疑這是否是個事實,這個世界,幾乎天天都有發生罪惡滔天的惡行,其中相當大部份發生在有死刑的國家。

到底死刑的存在,是不是真能遏止至少一部份罪惡滔天的惡行?這是一個科學的問題,我才疏學淺,沒有讀過有關的調查研究,我思考過這個問題,但是還沒有找到答案。也許,如果有人是贊成死刑的,可以收集一下這方面的研究,或是資助一下這方面的研究。我想,這比調查到底贊成死刑的人比較多呢,還是反對死刑的人比較多呢,可能會更有意義一些,因為牽涉到人命的事,不應該用數人頭多少的方式來解決。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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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ubhuang&aid=915608
 引用者清單(1)  
2007/04/24 10:00 【怡克納米斯看時事】 亂世與重典

 回應文章

時季常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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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週的一個新聞
2007/04/26 00:32

贊成死刑的一個主要原因是死刑對重大犯罪有嚇阻作用,另一個原因是犯罪者應得懲罰。但是反對死刑者會提出各種例證,證明死刑的存在,對重大犯罪不僅沒有嚇阻作用,反而有鼔勵作用。這二者的辯論,似乎不可能有交集。

至於犯罪者應得懲罰,這個爭議較小,但是如果是誤判怎麼辦?人死不能復生,如果誤判的是死刑,死了才發現錯誤已經太遲了。

上星期芝加哥的報紙,才報導了一個冤獄。有個人涉嫌搶劫和強姦,被判了四十五年,坐了二十五年牢以後,去年假釋出獄,但是身上必須帶著電子儀器,以掌握他的形踪。他出獄後,到處尋求科學證據,以證明自己的清白,終於有一個單位,答應比對他的DNA和那犯罪者留下來的DNA,一比對才發現犯罪者另有其人,根本不是他。

這個人之所以被抓,只不過是因為他曾在犯罪現場出現過,還有受害者以及兩個車庫管理員都指認是他。但是受害者後來坦承,他並沒有看清兇嫌的長相,兩個車庫管理員也只是認為那個犯人是所有來接受指認的人當中長得最像的(美國指認犯人,會把所有嫌疑犯找來排成一列,隔著房間讓目擊者指認。)

我在想,如果當時,那個真正的兇手再殘忍一點,搶劫強姦以後,順便再把受害者的手腳乳房鼻子刴下來(但卻沒有刴死)。那麼這個被冤枉抓錯的人很可能會被判死刑,二十五年之間,他可能已經被行刑了。。。。。。。。。。

七件死刑案,就有一件被發現是誤判,而這還是發生在所謂文明國家的美國。惡人其罪可誅,但是殺錯了怎麼辦?


時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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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冰冰:應用選票唾棄
2007/04/25 22:30

白冰冰:應用選票唾棄
【聯合報/記者王雅蘭/台北報導】 2007.04.25 03:48 am 
 
 白冰冰上街日前發起連署不廢除死刑,她想起女兒之死仍不禁落淚。
本報資料照片 
 
陸正的父親陸晉德昨晚得知減刑方案後,氣得說不出話來。
記者黃瑞典/攝影
 
白冰冰昨天聽說將實施減刑,死刑可減為無期徒刑,難掩激動的表示:「法官應該是正義最後防線,如果廢除死刑,那就應該通過自保條例,讓我們自己買槍保護自己。」

她強調,不管是要選總統,還是選立委的人,只要贊成廢除死刑,她就會發動民眾力量,用選票唾棄他。

白冰冰認為,台灣學習美國去保護壞人的人權,就應學美國讓大家買槍保護自己;「或者我們自己組織懲奸除惡大隊?現在不是皇帝時代,不顧善良民眾感受和心裡的害怕!把死刑犯減為無期徒刑,等於讓大家養他們一輩子!」 【2007/04/25 聯合報】



植物(晴晴--好可怕)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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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而<少>用
2007/04/25 17:42
如果,有一天死刑廢了,
作姦犯科者會不會心想:反正沒有死刑,怕什麼?
我們既然找不到遏止罪惡滔天的罪行的刑罰來取代死刑,
就沒有理由反對死刑-雖然死刑不一定能遏止罪惡滔天的罪行!
既然擔心死刑的誤判,何不從加強死刑判決的要件著手,
死刑應與保留,與其廢除,不如備而<少>用。
減少犯罪,最終還是要從教育著手;
政府也應經常做法令宣導才是!
(可惜,政府官員弊案多,又違法亂紀,如何宣導民眾守法?)

果真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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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期徒刑也有假釋的機會
2007/04/24 23:16

我覺得我們不是受害者家屬,實在很難理解那痛失親人的錐心之痛,再說,無期徒刑也有假釋的機會,關個七年就可以開始申請,第十年一定有機會出來,請問這樣對受害家屬公平嗎? 再說,為什麼要浪費納稅人的錢去養一些特別不自愛的下作犯人,像是東華之狼出沒蓮國立東華大學附近,連日來至少有五名女學生險遭狼吻;前晚東華之狼再度出沒,故意製造假車禍,將一名騎車返回租住處的女研究生撞倒強拉到農地性侵得逞,警方據報逮捕讓師生聞之色變的東華之狼黃信仁。 警方說,被害女研究生雖警覺,並加快車速,但仍在離宿舍前約五十公尺的產業道路,被對方自後猛然衝撞,她倒地後,摔倒的機車滑行留下的刮痕長達四十公尺,顯見當時她為躲避追逐的車速。 黃信仁在被害人倒地後,將她強拉到附近農地性侵。被害人極力抵抗,黃信仁就地撿起一顆重約三公斤的大石塊,猛砸被害人頭部,還用手緊掐她的脖子威脅「再大聲叫,就要給妳死」。 被害人昏厥無力反抗,遭黃信仁性侵得逞。被害的女學生曾拚命抵抗,被黃信仁(四十五歲)用木瓜般大小的石塊猛砸頭部,把她左邊臉頰打得皮肉整個撕裂開,石塊上沾滿鮮血,女學生被打到腦震盪直至昏厥。醫師說,女生的左臉開放性骨折,臉部腫脹變形,日後須做整形手術.....假如你們的女兒太太都居住在那裡,天天活在恐懼裡,甚至於不幸也發生在自己家人身上時,你們還會天真的相信人性本善而該廢除死刑嗎?


金剛經云:""一切法得成於忍"。
又云:"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
恆久平衡即中庸,中庸之道致和平..."常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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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該存該廢?
2007/04/24 11:28
有位朋友做了頗為完整的研究,這裡有兩個網址可以參考:

1. 略述佛教的死刑觀
2. 《佛教反對死刑:經證彙編》(二○○六年,輔仁大學出版社)
 

怡克納米斯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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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世與重典
2007/04/24 09:56
後學我倒是認為Jeff & Jill說的相當有理。
以前,我在選修社會心裡學時,授課教授就主張「亂世用重典」,凡殺人放火搶劫者,應以重刑論處,綁架者應唯一死刑,這樣可以提高犯罪成本與殺雞儆猴。
我和他提了我的看法,會不會因為是唯一死刑,導致豬羊變色,本來被綁的人不會被撕票,現在因為唯一死刑,所以乾脆綁大一點,綁了就撕票,反正伸頭一刀,縮頭也是一刀。
犯罪有成本,但是也有誘因,這點大概只有念經濟的人瞭解一二,可是偏偏念經濟的人不會去當法官和律師。
提高犯罪成本只是表面遏止犯罪行為而已,也就是說在「利得」在犯罪成本以下的行為有可能會被減少,但不代表犯罪成本以上的行為會受控制,所以呢,會不會因為用重典而成亂世呢?
就這點,我沒答案,這又是經濟學教我的事,好像是因為有答案而沒了答案,沒了答案,確有了答案一般...


Jeff & Ji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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牽涉到人命的事,不應該用數人頭多少的方式來解決
2007/04/24 01:22

季常兄的結論一針見血。

雖然沒有數據,對於死刑的遏阻力量,我始終存疑。斤斤計較於所謂法益,恐怕是蛋頭學者的思維。對罪犯而言,犯罪時即使有機會衡量利弊得失,被捕後的刑度通常不會列入考慮。我的意思是,以前兩天的運鈔車搶案為例,罪犯心中的天秤,一端是一千六百萬和兩條人命,另一端則是需要投資多少在逃亡銷贓以便頤養天年。被捕就是全完了,一注輸光而已。

目前被課以死刑的重罪,犯人的性格比較接近賭徒而非生意人,死刑和無期只是頭彩和二獎的差別。真正怕死刑的,我覺得反而是經濟犯,比方說王又曾之類。倘若捲款十億以上要殺頭,相信他們會考慮的。至於搶運鈔車的,人家肯冒被警方當場擊斃的風險,會擔心死刑嗎?我不相信。



果真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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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贊成廢死刑
2007/04/24 01:11
雖說我佛慈悲為懷
可是一個錯誤的政策讓更多的好人婦孺受難受苦
那我覺得死刑的存在基本上對壞人的犯行還是有其嚇阻作用的
人性是很下作的動物
自私和貪婪是無法根除的   貪財好色也是多數人免不了的習性
別說女人不好色    其實女人在擇偶上也和男人一樣
喜歡長相好看與有錢有權的男人

總之
兇殺案之所以會經常發生在世界上的每一個角落
不外乎其最主要的原因
一是情殺   二是財亡    如此而已


金剛經云:""一切法得成於忍"。
又云:"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
恆久平衡即中庸,中庸之道致和平..."常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