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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苦短,離婚吧!
2008/09/18 02:10:50瀏覽7116|回應16|推薦50

人生苦短,離婚吧!

二千零七年五月,在芝加哥的市中心鬧區,掛了一個大看版,上面寫著一行大字:”LIFE'S TOO SHORT, GET A DIVORCE!”這是一家律師事務所打的廣告,因為很多人的投訴和不滿,一個星期後,就被市政府強制拆除掉了。

http://www.huffingtonpost.com/2007/05/09/lifes-too-short-get-a_n_48023.html 

http://www.foxnews.com/story/0,2933,270058,00.html

我覺得這些投訴的人是假道學。據說,每三對婚姻當中,就有一對離婚,還有一對想離婚,但是沒有離婚,只有一對是正常的。”LIFE'S TOO SHORT, GET A DIVORCE!”翻譯成中文,就是「人生苦短,離婚吧!」在某些情況下,我同意這句話,但是不要以為我是個遊戲人間的自由派,相反的,我認為婚姻是一件很嚴肅的事,既然當初同意在一起,誰都不應該輕言離婚。牙齒都會咬到舌頭,夫妻又怎麼會完全沒有衝突,吵幾次架就說要離婚,是不負責任的表現,對自己對社會都不是好事。

但是,真的已經不能夠在一起了,每天的日子都是在無奈和痛苦中渡過,為什麼不離婚呢?何必把兩個無法相容的靈魂痛苦的綁在一起呢?為了小孩嗎?是的,小孩是個問題,的確需要好好的處理。那麼,拿出勇氣來,好好的處理吧!

古人說:君子慎始。這句話是用在做學問上,其實用在婚姻上也行得通。婚姻不是兒戲,一開始就該謹慎,不要做了,才在後悔。現代人又有一句話說:擇你所愛,愛你所擇。是的,當初是你做的決定,既然選擇了他,那就該好好的愛他。

但是,如果一開始就是做錯了決定,而經過了十幾年,各種補救和努力以後,還是沒有辦法挽救,那為什麼還要這樣一拖再拖,一錯再錯呢?為什麼不把那一條無情的繩索解開,還給彼此一個自由呢?人生能有幾個十幾年呢?

當事實已經擺得很明顯,已經難以共同生活下去,每天都是互看兩相厭,那麼維持一個表面的婚姻有什麼意義呢?難道還要一輩子就要這樣痛苦而遺憾的過下去嗎?

因為一段不相容的婚姻付出了青春,為了家庭和小孩,放棄了許多的理想,難道這樣還不夠嗎?前些日子照照鏡子,頭上已有大約五分之一的白頭髮,離開台灣的時候,一位十五年沒見的好友對我說:「希望下次再見到你的時候,我們不是已經六十幾歲了。」

人都會老,往者已逝,來者可追。現在不行動,難道要等到七老八十了,才在繼續懊悔嗎?

勉強維持一段不幸福的婚姻,不論誰的責任要負多一點,兩個人都是受害者。既然如此,何不勇敢的分開,給彼此一個自由,勇敢地重新開始一段新的人生,勇敢重新追求一份真愛,找一個心靈能夠契合的人,認認真真的彼此相愛,互相照顧呢?

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果蒼天可憐我們,那麼在人生路上將會遇到相知相惜的人;也許,費盡心思去愛一個人,到最後還是一場空,註定要孤獨的在這人世浮沉。無論結果如何,至少,在我人生走到盡頭的時候,我可以告訴自己,我盡力了!

-受氣包寫於二千零八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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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點歌:離開你,走近你(王夢麟)

 

牽手30年分手 熟齡離婚飆升 

台灣離婚率不僅高居亞洲第一,近年還出現熟齡離婚潮!根據內政部最新統計,我國離婚對數十年來平均年增率四.一五%,其中婚齡卅年以上離婚增加最劇,增幅達一一.八九%,顯示愈來愈多結髮卅年以上夫妻,選擇跟老伴分手。

全球各地興起熟齡、銀髮族離婚潮,台灣似乎也不例外。台大社工系教授王麗容指出,日本在七、八年前就有此趨勢,去年啟動年金新制後,專職主婦離婚後可拿丈夫的一半年金,更加深銀髮族婦女追求第二人生的意願。

王麗容說,台灣的年金制度雖未提供熟齡離婚的「誘因」,但台灣也出現婚齡高者離婚漸多的趨勢,這可歸因於社會觀念的進步及女性經濟能力提升;實務經驗發現,熟年女性開口要求離婚比例較男性高。王麗容解釋,目前社會大眾對離婚者的接納度,較十年前明顯寬容許多,多數人不再抱持傳統「勸合不勸離」的心態。

專家也說,現代女性的經濟自主性延伸到婚姻裡,搭上女權意識抬頭,婚姻不僅是「麵包取向」,結婚也不只是為了找一張「長期飯票」,更多人選擇過自己的人生,即使已屆熟齡也不畏分手,人生的一切都還來得及。(0915國時報,朱芳瑤)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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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身也不錯
2008/09/20 06:42
小弟才剛結婚一年, 不能提供什麼實值的建議.
但是依常識來想, 離婚以後並不見得能很快再找到值得下半輩子愛的對象.
(莫非是您已經有人選了?)
或許先把目標設定成快樂, 自己自足, 有奮鬥目標的單身漢比較實際.
做好即使沒有第二春都可以一人快活到老的心理建設.

另外我覺得要分的話就要弄得正式一點, 所有的條件都談清楚, 好聚好散.
對小朋友的損傷也降到最低. (您還是要照顧到他們成年的吧?)
突然跑掉, 要天涯海角地躲必定是很痛苦的事, 又不能正大光明露面出來幹一番大事.

先祝您順利!

大黃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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趕快收拾好細軟吧!
2008/09/19 22:30
一失足成千古恨,不要再恨下去了,不然等到再回首,都不知道幾年了,
離婚不好離的話,贊成樓下的,快快收拾好離家去!

老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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醜妻惡妾勝空房
2008/09/19 13:37

當年我從美國完成學業返台,遇上內人。

從相識開始,她就一路陪我吃素,至今十年不變。

我們相識時家父重病,希望在有生之年見我完婚,

她答應我的請求,在認識的第三個月,我們辦公證結婚,滿了家父的願。

婚後她住進我家,和家母同住,並沒有要求我搬出去自立門戶。

這三件人情,將我一輩子綁死,要用一生來還。

所以河東獅發威時,我都會回想我欠她的這三件人情,認命…

季兄有空時不妨想想蘇東坡寫的:

薄薄酒,勝清湯,粗粗布,勝無常,

醜妻惡妾勝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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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是緣。善緣、惡緣,無緣不聚。

子女是債。討債、還債,有債方來。

時季常(ubhuang) 於 2008-09-20 05:50 回覆:

想不出來我欠了她什麼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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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蠢!離婚,解決不了問題。
2008/09/18 19:10
一;你必須要知道,結婚前,她是老大。婚後,誰是老大?
二;軟飯要硬吃,另加外遇不斷。
三;隨時準備,收拾細軟,離家出走。

以上是『霸王三招』,針對你墜入『王八三招』的窘境。
你的婚姻,錯在結婚後的第二天起到第三年結束。
而後,第四年到第七年,你又犯了男人常犯的錯,守身如玉是忠貞?
七至十五年,是婚姻的臨界期,過關,都不好不壞。過不了關,都倒大霉。

站在同是男人的立場,敬獻一二三招。我想,你已到使用第三招的時候了。
問題是;這其中又有細節。......
特別注意,當行之有效時,切忌又中了『王八三招』的暗算。
時季常(ubhuang) 於 2008-09-19 01:48 回覆:

謝謝你的忠告。

我的情形是,婚前她是老大,婚後,她還是老大!如果她對我好一點,我會永遠把她當老大。不過,現在太晚了,傷害太深了。受氣包既然要離開,就不會再回頭。

受氣包綺想當然是有的,但覺得感情還是應該要專一,以免讓愛你的人傷心。

是的,我已經開始做心理建設,隨時準備,收拾細軟;不是離家出走,而是離開這個家。

時季常(ubhuang) 於 2008-09-19 01:49 回覆:
看到了你的霸王三招,不知王八三招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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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氣包不見了
2008/09/18 08:28

 
恭喜版主脫苦海~~

希望我這一天也快點到~~~真的好想自己一個人過~自由自在.......

不知這刑期還有多久~


時季常(ubhuang) 於 2008-09-19 01:37 回覆:

大家一起加油脫離當受氣包的日子。

世上女人那麼多,總會找到把你當真命天子的女人。何必去當個女人的受氣包,讓人作賤呢?

勇敢一點,離開吧!


DrCompos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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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
2008/09/18 07:58

時兄,加油!自己要快樂的過日子

時季常(ubhuang) 於 2008-09-19 01:30 回覆: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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