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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18 02:10:50瀏覽7118|回應16|推薦50 | |
人生苦短,離婚吧! 二千零七年五月,在芝加哥的市中心鬧區,掛了一個大看版,上面寫著一行大字:”LIFE'S TOO SHORT, GET A DIVORCE!”這是一家律師事務所打的廣告,因為很多人的投訴和不滿,一個星期後,就被市政府強制拆除掉了。 http://www.huffingtonpost.com/2007/05/09/lifes-too-short-get-a_n_48023.html http://www.foxnews.com/story/0,2933,270058,00.html 我覺得這些投訴的人是假道學。據說,每三對婚姻當中,就有一對離婚,還有一對想離婚,但是沒有離婚,只有一對是正常的。”LIFE'S TOO SHORT, GET A DIVORCE!”翻譯成中文,就是「人生苦短,離婚吧!」在某些情況下,我同意這句話,但是不要以為我是個遊戲人間的自由派,相反的,我認為婚姻是一件很嚴肅的事,既然當初同意在一起,誰都不應該輕言離婚。牙齒都會咬到舌頭,夫妻又怎麼會完全沒有衝突,吵幾次架就說要離婚,是不負責任的表現,對自己對社會都不是好事。 但是,真的已經不能夠在一起了,每天的日子都是在無奈和痛苦中渡過,為什麼不離婚呢?何必把兩個無法相容的靈魂痛苦的綁在一起呢?為了小孩嗎?是的,小孩是個問題,的確需要好好的處理。那麼,拿出勇氣來,好好的處理吧! 古人說:君子慎始。這句話是用在做學問上,其實用在婚姻上也行得通。婚姻不是兒戲,一開始就該謹慎,不要做了,才在後悔。現代人又有一句話說:擇你所愛,愛你所擇。是的,當初是你做的決定,既然選擇了他,那就該好好的愛他。 但是,如果一開始就是做錯了決定,而經過了十幾年,各種補救和努力以後,還是沒有辦法挽救,那為什麼還要這樣一拖再拖,一錯再錯呢?為什麼不把那一條無情的繩索解開,還給彼此一個自由呢?人生能有幾個十幾年呢? 當事實已經擺得很明顯,已經難以共同生活下去,每天都是互看兩相厭,那麼維持一個表面的婚姻有什麼意義呢?難道還要一輩子就要這樣痛苦而遺憾的過下去嗎? 因為一段不相容的婚姻付出了青春,為了家庭和小孩,放棄了許多的理想,難道這樣還不夠嗎?前些日子照照鏡子,頭上已有大約五分之一的白頭髮,離開台灣的時候,一位十五年沒見的好友對我說:「希望下次再見到你的時候,我們不是已經六十幾歲了。」 人都會老,往者已逝,來者可追。現在不行動,難道要等到七老八十了,才在繼續懊悔嗎? 勉強維持一段不幸福的婚姻,不論誰的責任要負多一點,兩個人都是受害者。既然如此,何不勇敢的分開,給彼此一個自由,勇敢地重新開始一段新的人生,勇敢重新追求一份真愛,找一個心靈能夠契合的人,認認真真的彼此相愛,互相照顧呢? 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果蒼天可憐我們,那麼在人生路上將會遇到相知相惜的人;也許,費盡心思去愛一個人,到最後還是一場空,註定要孤獨的在這人世浮沉。無論結果如何,至少,在我人生走到盡頭的時候,我可以告訴自己,我盡力了! -受氣包寫於二千零八年九月十七日 ============= 請點歌:離開你,走近你(王夢麟)
牽手30年分手 熟齡離婚飆升 台灣離婚率不僅高居亞洲第一,近年還出現熟齡離婚潮!根據內政部最新統計,我國離婚對數十年來平均年增率四.一五%,其中婚齡卅年以上離婚增加最劇,增幅達一一.八九%,顯示愈來愈多結髮卅年以上夫妻,選擇跟老伴分手。 全球各地興起熟齡、銀髮族離婚潮,台灣似乎也不例外。台大社工系教授王麗容指出,日本在七、八年前就有此趨勢,去年啟動年金新制後,專職主婦離婚後可拿丈夫的一半年金,更加深銀髮族婦女追求第二人生的意願。 王麗容說,台灣的年金制度雖未提供熟齡離婚的「誘因」,但台灣也出現婚齡高者離婚漸多的趨勢,這可歸因於社會觀念的進步及女性經濟能力提升;實務經驗發現,熟年女性開口要求離婚比例較男性高。王麗容解釋,目前社會大眾對離婚者的接納度,較十年前明顯寬容許多,多數人不再抱持傳統「勸合不勸離」的心態。 專家也說,現代女性的經濟自主性延伸到婚姻裡,搭上女權意識抬頭,婚姻不僅是「麵包取向」,結婚也不只是為了找一張「長期飯票」,更多人選擇過自己的人生,即使已屆熟齡也不畏分手,人生的一切都還來得及。(0915中國時報,朱芳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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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