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分區立委絕非政黨的投票部隊!
為何會有不分區立委?憲法上制度設計的精神很明確:是為了補救分區選舉造成的不足與困窘。能投入分區選舉的人,必須有辦法募到足夠競選經費,有意願、有能從事拉攏選票的活動,可是這樣的人,往往缺乏立法工作上所需的專業背景,因此希望透過不分區的設計,找到具備專業能力與權威,卻不適合走攤跑選舉的人進入國會。
再者,選區出身的委員,常受限於自己選民的利益,傾向在立法上優先照顧、討好自己的選區,如此一來就無法從全國政策的角度進行立法思考。因而需要讓立法院有一定比例非選區的委員,擺脫地方偏見,宏觀立法。
這兩項精神,在選制改革成為單一選區兩票制之後,更顯重要。單一選區使得畫出來的每個選區,大幅縮小,區域立委精耕小選區選票,其政治利益的範圍更小,他的政治與立法視野當然跟著縮小,如果沒有不分區立委予以平衡,將來立法議事很容易就會在這些地區利益抗衡下停擺或扭曲。
未來政黨票要分開來另外投,換句話說,政黨得票的號召,不再僅靠各選區競選的人,而有一大部份要看不分區名單。也就是說,政黨提出的不分區名單是選民決定投下政黨票的重要依據,這樣一張名單,也就有了嚴肅的承諾、契約意義。
民進黨擬定新辦法,以後不分區立委不聽話,不必經中評會、中執會投票就可以開除,逕予遞補。這是極荒唐的事,嚴重違背了不分區名單的契約承諾!選民投下政黨票,本來是表達對不分區名單前面人選的肯定,希望這些人能夠進立法院,可是選民要的人進入立法院後,會被所屬政黨開除或換掉,這有道理嗎?
民進黨破壞憲法精神,罔顧不分區委員應有的專業性與社會地位,把不分區立委搞成黨內樁腳分贓的惡劣遊戲,選出了一堆不服人望的候選人,為了怕這些人在立院亂搞,竟然就要進一步將不分區改成政黨鐵票!但真正該檢討的,是民進黨不分區名單的產生方式,真正該做的,是讓不分區立委名單回歸憲法精神。民進黨別再錯上加錯,別再以錯應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