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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9/10 13:13:22瀏覽2070|回應2|推薦21 | |
美國法官和政黨的關係
無知又愛亂說話的政客 最近民進黨主張法官不得加入政黨,民進黨政治打手陳芳明等強力支持,並以美國為例,大放厥詞,說美國法官就不能夠和政黨掛勾,又指馬英九是留美的法學博士,應該要贊同像美國一樣,法官不應加入政黨云云。 這些人真是無知又愛亂說話,我贊同法官應該中立於政黨之外的主張,但是陳芳明完全是胡說八道,自己編造的。事實上,美國法官幾乎人人都和政黨有關,另外,有說是留美的博士就一定要支持美國人的作法的這樣的邏輯嗎?那如果去阿拉伯留學的,是不是應該去立法說每個男人都要娶四個老婆才可以呢? 美國法官之所以幾乎人人都有政黨背景,和美國法官的產生辦法有關。美國法官絕大部份是由人民選舉產生,一部份由政治首長指派任命,而大法官則全由總統所任命。美國總統非民主黨即共和黨,他們所任命的大法官,雖然每個都說他們會中立,但是沒有一個不帶政黨色彩的。其它在地方上由政治首長所指派的,那當然也要和首長的政黨一樣才有可能。至於那些由地方選舉產生的,幾乎百分之百都要有政黨提名,他們的黨籍在選票上面就列得清清楚楚。 美國這種作法,當然是不足取的,我個人認為法官的產生方式,不論是人民選舉、首長指派、或是總統任命,都不是好方法。為什麼?在這方面,我們可以借鏡美國,以美國二百多年來實施的經驗為戒。正如民進黨的主張,法官如果和政黨掛勾,在牽涉到政治意義的案件上,必然會影響他的政黨中立性,這是不證自明的事,而美國的作法,恰恰會促成法官和政黨聯結。那麼什麼方法比較好呢?這需要較多的討論和研究,個人雖然有些想法,但仍不成熟,既然不是本文重點,就暫時藏拙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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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