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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17 19:31:19瀏覽229|回應0|推薦5 | |
卡爾.馬克思曾經說過「在資本市場參與交易的社會裏,金錢是最大的【善】,金錢的力量有多大,擁有金錢的人就擁有多大的力量。一個醜陋的人,因為擁有金錢的緣故,他變得美麗了,是由於金錢的力量;一個邪惡的人,因為擁有金錢的緣故,他的邪惡解消了,是由於金錢的力量。」
目前待審的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法(草案)第17條第1項規定「公務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經服務機關同意後,得准其自願退休】:……」,對照(現行)公務人員退休法第4條第1項「公務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准其自願退休】:……」。 在民國84年7月1日退撫新制(共同提撥)實施前,係採「恩給制」,因此該筆公務人員的退休金係由政府編列預算支應(那時大多採一次退轉存優惠存款【即18%】),以地方的鄉鎮市公所為例,首先應經財主單位編列預算,接著再經由機關首長(鄉鎮市長)同意,最後還有第三關的鄉鎮市民代表會(合議制的審查預算),每一道的關卡都要歷經艱辛的奮戰,一般的央三託四自不在話下,更或涉及檯面下的金錢交易也時有所聞,這是很麻煩的問題,也是馬克思所說「金錢的力量有多大,我(擁有金錢的人)的力量就有多大」吧! 民國84年以後已採共同提撥的制度,錢(退休金)是放在退撫基金,然而,如按擬通過的草案第17條第1項規定「經服務機關同意【首長同意】」仍然要面臨前面談及的第二道關卡,惟省略第一道的財主預算編列及第三道的鄉鎮市民代表會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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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