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25/01/04 12:06:16瀏覽453|回應1|推薦29 | |
如果想戴上【科學】的皇冠,就必須要有普遍性,例如牛頓的地心引力,不管在台灣,在美國,還是義大利,測試的結果都會相同。 如果説【法律】是門科學,那為什麼會沒有普遍性而因地而異,甚至極端的背離,例如,當年的反共義士,在我們這裡説要送黃金美女,在對岸的那邊則説他叛逃要處死,難道説【黃金美女】與【處死】是同義嗎?反之亦然,這到底是為什麼? 如果檢察官起訴都能無誤,那麼我們又設有公開審判的法庭,不是脫褲子放屁,是什麼? 如果法官的判決都能正確,那我們設有審級制度,也為他們蓋了屋舍,不是浪費公帑嗎? 我們面臨最困難的問題,首先是【審判地】決定了審判的結果,而不是有永恆的真理,其次是【審判人】決定了審判的結果,而不是全民有了共識。 |
|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