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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6 00:17:55瀏覽356|回應2|推薦38 | |
法官依據法律獨立審判,隸屬於司法院,檢察官則屬【獨立】的司法行政官員,隸屬於法務部,前者要求獨立的審判空間,後者基於行政綜效而有行政ㄧ體的必要。 然而不管法官還是檢察官都難逃行政陞遷的宿命,由於涉及身分的人性尊嚴及養家餬口的無法或缺,就如塵緣那首流行歌般的【無法如佛陀般的靜坐於蓮花之上,我是凡人⋯】。 法官陞遷考核的項目之一,記得以前是有所謂的【折服率】及【維持率】,例如法官對於檢察官隨案移審而來的被告,下了交保的裁定,由於檢察官不服而抗告(折服率被扣分),高等法院不爽也撤銷原裁定(維持率被扣分)。 發回更審,法官不得已,再加碼對被告交保金的裁定,檢察官又不服(折服率又被扣分),高院又不爽再撤銷(維持率又被扣分),蠟燭兩頭燒的獨立審判空間【蒼白了】,疲憊的法官【臉綠了】,可憐的法官兩頭被聯手的扣分各有兩次,此時天人交戰,可想而知。 ㄧ般來説,人不為己,天誅地滅,何況法國的盧梭也説【人生而自由,卻無時不在枷鎖。】被告是、納稅人是,法官也是,檢察官呢? 註1:蔡琴~塵緣 https://youtu.be/z1PgX9qXyE0?si=OmT7luFgCWOoWng4 註2: a.【當下】法官辦案成績究竟是如何的計算、統計、考成,要以現行法令為準,合先敘明。 b.折服率:https://www.judicial.gov.tw/tw/cp-1654-4551-2294f-1.html c.維持率:https://www.judicial.gov.tw/tw/cp-1654-3473-77118-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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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