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橘子護照的廢止與註銷
2024/10/27 06:11:10瀏覽602|回應4|推薦46

曾經與總統寶座擦身而過的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涉嫌京華城弊案,網傳【貼身帳房】的【橘子】不僅成為大家茶餘飯後的話題,網路熱搜竟也紅不讓。

橘子因故滯留日本或也無視檢方的聲聲傳喚,因此由證人改列為被告並發布通緝,伴隨原先橘子【申請護照】的該等【授益】【行政處分】也受到主管機關的【廢止】,另該業已發給的【實體】【護照】也要被【註銷】。

護照是國際間的通行證,是國家或地區政府發給的旅行證件(即發給人商請相關國家政府惠予護照持有人【保《護照》顧】),是【實體】可見的【PASSPORT】,眾所周知。

一般情形,發給護照的前提要件是申請人(如橘子)的【護照申請】,經主管機關審查,於認為合致法律的規定後,主管機關就做了一個俗稱【行政處分】的【意思表示】説【准】給【橘子】一本護照。

這個【准】的前置作業有內部承辦人員的擬辦上簽,再經由中間主管的【過水】,乃至最後的【決行】是代表該機關意思表示的説【准】給【橘子】一本【實體可見】的護照。

俗話說【斬草不除根,春風吹又生】,必須【《廢止》該抽象的《行政處分》】及【《註銷》該具體的《護照》】,因此閱讀者或有【護照《廢止》、《註銷》】的假象迷惑,或有【心迷法華轉】的所謂【暈車車】,乃至於以為是媒體工作者的【故弄玄虛】,甚或【脫褲子放屁】。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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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u0928928469&aid=181227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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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zi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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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8 04:57

寫錯了, 是數位相機,

我們跑了三間電器行, 那時候這家普通的相機最便宜,

一時大意,我們從普通相機改成數位相機 ,就被騙了上千元的港幣,

還好錢馬上還我, 警衛總監 還叫我 那張信用卡馬上不要再用

我身邊常遇貴人相助.❤️

阿丙0.6(u0928928469) 於 2024-10-28 06:03 回覆:

歡迎tzi格主蒞臨,謝謝留言分享

俗話說吉人自有天相,我們也相信

【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真實不虛。

【普通相機】與【數位相機】,

雖僅兩字之差,差點害錢跑路,

還好如格主所説【貴人相助】。


tzi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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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8 03:07
在香港 在日本 ,和我不知道的國家,

出門到要帶著護照,街上遇到警察,隨時都可以檢查我們的護照,

我以前都不知道,護照都鎖在保險箱.以測安全.

一般我的身上只帶著美國汽車駕照.真是太迷糊了...

有次我住香港YMCA ,在尼敦道的電氣商店,

買了手機,被騙好幾千元的港幣,

正好 YMCA 的經理朋友,要請我吃飯,

我和他說,我發現被騙,要去找騙人的商店,

這個朋友經理,派他們的警衛總管陪我去,

走到半路,遇到港警,警衛總管叫我告訴警察事件發生的問題.

四個警察和警衛總管,五個人陪我進店,那天早上看店沒多久,

我和店員和他們的老闆說,你的價錢實在差了太多,

老闆問我要不要換新的產品,

我覺得日後我看到這個相機,想來也是不開心,

所以直接退貨換錢,他們二話不說,即刻退款.

想來我真是太好的運氣,一個
弱女子,

一早帶著四個警察 和一個警衛總管,

也沒爭吵,店家趕緊退了多收我好幾千元的港幣.

一群警察先生,還問我滿不滿意...?

我真是滿心感謝. 一直點頭道謝.

輕而易舉 就拿回被騙的錢.

在香港,滿街都賣電器品,

大家一定要打聽清楚,只有幾家電器商店,才能買,奇它的都是騙人的商家.

很多人說我運氣太好了,

大陸人,被騙幾萬港幣,都追討不回來.

真的,先感謝神的恩典,感謝謝YMCA 的經理

也謝謝街上不認識的警察.
讓我拿回好幾千元港幣.

出了真的要帶護照.😊👍

帶護照 .😊👍
阿丙0.6(u0928928469) 於 2024-10-28 03:51 回覆:

歡迎tzi格主蒞臨,謝謝留言分享

格主海外遊歷,如同逛家門,除了羨慕也有祝福,我相對的屬於井底之蛙,

到目前為止僅出國到過泰國的普吉島幾天,是跟隨縣政府的考察團而去的,

幸運的那年里幹事業務比賽勝出。

tzi格主分享了很精采的故事,文筆頗佳,娓娓道來,引人入勝,如身歷其境。

基督教青年會(YMCA)德智體合一,服務有口皆碑!

格主交遊廣,不簡單。

四個警察和警衛總管陪同格主到店討回公道,不馬上水道渠成,如何的可能。

海外【保護照顧】與護照相依,格主的故事印象深刻,久久清晰印在腦海裡。


花鼠妹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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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7 21:28

請問

護照被註銷後,在海外的當事人該怎麼辦?

阿丙0.6(u0928928469) 於 2024-10-27 21:59 回覆:

歡迎花鼠妹格主蒞臨,謝謝留言分享

不好意思,我僅出過國ㄧ次,實務經驗不足,

然而我在網路上找到【外交部通訊】,略以:

【⋯駐外館處即可核發專供返國使用

之旅行文件《諸如3個月內效期或入國證明書》,

供當事人持憑返國。】

外交部通訊

https://multilingual.mofa.gov.tw/web/web_UTF-8/out/2606/business_5.htm


阿丙0.6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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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7 09:08

關於護照的廢止與註銷,稍有補充

第一、【護照的廢止】是指繼續性質【行政處分】的終結,什麼是行政處分,白話來說就是【決定】的意思,我們每天的日常生活也都不停的在做決定的動作,行政機關的決定叫做【處分】,檢察官的起訴或不起訴處分也是廣義行政機關(司法行政機關)的處分,惟刑事訴訟法有特別的規定,法官的決定叫裁判(裁定、判決)。

第二、行政處分有負擔性質的如開罰單,有授益性質的如給護照,行政處分有一次性的如開出一張罰單,有繼續性的如護照可以使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於【廢棄】繼續性授益的行政處分時,一般不採溯及既往的所謂【撤銷】,俗稱【信賴保護】原則,而是採向日後失去效力的所謂【廢止】,先前蔡英文政府於年金改革時對於繼續性授益的行政處分採【溯及既往】致破壞法治國家的法安定性原理(竟含【契約完結】的已退休人員),頗不足取,縱有大法官的背書,相信於日後還是難逃歷史批判、檢討的宿命。

第三、就學界通説及實務肯定,均認為【行政處分】是【具體】的決定,相對於法規的【抽象】規定,我於內文用【《抽象》行政處分】的【廢止】對比具體護照註銷的事實行為,並不是別出心裁或另有發現,而是認為【抽象】與【具體】是對比流動的概念,是【比較級】,無誤,例如我腦海裡浮現的【人】是抽象的泛指所有人類,對比於腦中浮現相約在今天下午三點見面的張三則是具體,又今天下午相遇有溫度實體的張三,竟也將前面腦海裡原屬具體的張三變成是抽象的,行政處分【廢止)的具體之於行政法規的抽像,事實行為【註銷】的具體相對於行政處分【廢止】的抽像,蓋抽象、具體的概念是流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