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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小無猜條款
2024/11/19 06:21:12瀏覽497|回應2|推薦45

法律的條文向來是冰冷,法學的生命卻是有趣。

法律是國家公權力用來規範人民生活秩序,如果沒有了規矩就成不了方圓,這是法條冰冷的宿命,而法律不是從天上掉下來也不是從地下長出來,而是出於我們的【心】,這顆心是人民的心,俗稱【法律感情】,這顆心,是政治上常説的【民之所欲常在我心】,這是法學有趣的部分,也充滿了情感與溫度。

法律是社會生活的規範,俗稱國有國法,家有家規,是否還記得?小學教室裏的佈告欄上寫有【生活公約】,那是最初法律規範的雛形(只是我們當時不知道而已),該生活公約,它如同憲法是國家最高的指導原則,它如同章程是公司內外運作的終極準則。

法條是冰冷,法學是有趣,由於花花世界無奇不有(我們有幸來過),每個法條規範的背後世界都有其生動的生命故事,也都充滿了悲欣交織、愛恨情仇。

每個故事也都可以用很有溫度的【傳神條款】來給它命名,就好像真實回到當年修法歷程的如同畫龍點睛。

關於傳神條款,江湖上傳説很多,例如,關於【李師科條款】的開啟偵查中可以選任辯護人在場,避免刑求逼供再度發生(王迎先命案),例如【翁大銘條款】的證交法增訂關於171條的罰則及同台演出【許阿桂條款】的【公訴優先原則】,例如【伍澤元條款】的圓滿【保外就醫回籠】的修正。

更有涉及【性自主】的【兩小無猜條款】,源於【上帝】溫馨祝福【兩情相悅】青梅竹馬【思無邪】的【稚愛】,也為他們開啟了一扇關於減輕或免除其刑及告訴乃論的嶄新窗戶,即刑法第227之1(註1),我們也都曾經年輕?(註2)

如果有機會,如果身體還可以,願意與大家逐一分享該等有趣的【傳神條款】,尤其翁大銘條款的當事人都已分別搭乘不同的交通工具先行離去(大銘駕鶴,阿桂乘風),【前】檢察官許阿桂(忍者桂,罹癌逝,1947~1997)傳説是【前】行政院長蘇貞昌大學的同學,如果許阿桂地下有知,關於文中那些【前】的問題,許檢座的感想是【人生如夢,一尊還酹江月。】還是如其同學蘇貞昌曾經説過的【一笑泯恩仇】。

註1:兩小無猜條款(兩情相悅,減輕或免除其刑,告訴乃論)

a.法律百科

https://www.legis-pedia.com/article/crime-penalty/359

b.立法院議題研析

https://www.ly.gov.tw/Pages/Detail.aspx?nodeid=6590&pid=146923

註2:兩小無猜電影

a.文字

https://zh.m.wikipedia.org/zh-tw/%E5%85%A9%E5%B0%8F%E7%84%A1%E7%8C%9C_(1971%E5%B9%B4%E9%9B%BB%E5%BD%B1)

b.影音

https://youtu.be/lbvFWA4OSkQ?si=vnhBsjttwrX-kpsD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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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城古意廣衡藝術郭老師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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讚的
2024/11/19 21:10
讚讚的
阿丙0.6(u0928928469) 於 2024-11-20 04:19 回覆:

歡迎府城古意廣衡藝術郭老師蒞臨,謝謝留言讚美

郭老師的讚美,【足感心耶】!

有郭老師真好。


Sir Norton 魯賓遜,救命!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24/11/19 10:50
拿擧著鋤鍬,汲營鏟煙幕,豈非法匠的寫照?敗壞社會、傷透人心的,有陳馬蔡蘇謝等不肖,現正獻醜的還有雙黃及大法官們,美國的歐巴馬、賀錦麗,族之繁,真是TMD沒完沒了。
阿丙0.6(u0928928469) 於 2024-11-19 11:10 回覆:

歡迎Sir Norton格主蒞臨,謝謝留言分享

【徒善不足以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

是【人】的問題,與【法】無關。

何況人為萬物之尺度,

【以其認為是者説為是,以其認為非者説為非。】

格主所列舉的中外政治人物,有人歌頌有人不恥,

仁智互見,很正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