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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1/04 00:45:16瀏覽3647|回應5|推薦20 | |
立委選戰剩下不到十天,馬英九突然控告侯寬仁「公文書不實登載」,同時控告特偵組幾個檢察官瀆職,為的是他們在謝長廷特別費案中涉嫌「公務員濫權不追訴」。這當然是一個大動作,問題是,為什麼馬英九要在這個時候進行控告這幾個檢察官,尤其是起訴他的侯寬仁? 如果說馬英九只是想出口氣,讓檢察官也嚐嚐這種滋味,那就大錯特錯了。馬英九是一個很謹慎小心的人,到底二審還是判他無罪,以他一貫的行事風格,大可以不去向侯寬仁計較當初筆錄不實之事,何況這個事件對國民黨立委選情是好是壞,還很難說,馬英九斷不會出乎感情,硬選在這個時間點投下一個未知變數。 深一層的分析,我們會猜想馬英九是為了凸顯自己遭受的待遇和謝長廷不同。但這個理由是說不通的,第一,謝長廷不起訴是兩個月前的事了,為什麼要在這個當口去凸顯?第二,馬英九已經二審無罪了,人民自己會去比較,用不著藉著控告檢察官來達到提醒大家的目的。 那麼到底原因何在?我的猜想是,馬陣營應該得到消息,特偵組的檢察官要動他其他的案子了。陳聰明雖說「選前不傳喚馬英九」,可這話要反過來看:說話的是檢查總長,但倘若特偵組的檢察官不甩,「該傳就傳」,不正可以顯示我們的檢察官「不畏權勢,獨立辦案」嗎?馬英九的特別費案,和其他「傳說中」的案子,說句明白話,都是雞蛋裡挑骨頭,比起謝長廷那些案子,可真是小到不能再小了。但是小歸小,只要檢察官煞有介事的傳喚你,做筆錄,甚至起訴你,就算到頭來白忙一場,都可以把人搞得雞飛狗跳,坐立難安。 好,重點來了,馬英九這一告,雙方就成了當事人,這幾個馬營認為「有記錄」,可能會受政治力影響的檢察官,尤其是侯寬仁,現在碰上馬英九其他的案子,當然得要迴避了。這麼一來,大大降低了馬英九再次「被陷害」的可能。以當前的情勢而言,就算謝長廷的各種案件再怎麼「罪證確鑿」(檢察官語),總統大選前也不會被起訴,甚至不會被傳喚了;但是馬英九呢?不要多,再搞一個像特別費這種案子來整人,不死也脫層皮。 向來大家說馬英九「溫良恭儉讓」,一個特別費官司,大概讓他曉得聖人可是眾矢之的,作不得的。這回居然不顧立委選情,去控告侯寬仁,一言以蔽之:「防人之心不可無」,老馬算是學乖了! 田英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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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