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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2/13 05:06:45瀏覽903|回應0|推薦0 | |
上次回報社看長官,他一邊剪報,一邊很生氣的跟我說:他底下的一個記者,寫了一篇綜合外電報導,恰巧,同一天PTT(一個BBS站)上,有人轉了那幾篇外電,並略作翻譯整理。隔天報紙登出,有一些人直指那篇新聞是抄PTT的文章。 該長官替記者抱屈的說,那個記者是不上BBS的。 這讓我觀察到PTT上一個現象:網路是隱藏自己真實身份的世界,很多人在網路上都較現實暢所欲言,比較敢針對各項事物發表意見,或提供訊息。網路上也常有些有趣的小內幕,或是新聞線索,然而如果記者報導此一事件,馬上會被指為「抄襲」,並被不堪入目的字眼辱罵。 另外有一種很矛盾的情況是:若某些人(群體)認為某篇文章很有建設性,或值得被批評單位參考,卻沒有回應,就會說「XXX(機關)都沒有聽到我們的心聲」之類的話。但如果記者報導,馬上又會說記者抄襲。 我覺得這是一個有趣的現象,暫且稱為「網路使用者的孤芳自賞,或敝帚自珍」。 這件事情可以看的面向太多了。首先,什麼樣的事情可以被報導?有趣的、大家不知道的、應該要告知的、新事物……任何消息,只要有新聞價值,我認為就可以報導。(當然,暫且不論後面的查證問題,或隨個人而不同的新聞價值判斷) 再來,什麼叫抄襲?教育部國語辭典的解釋是「抄錄他人作品以為己作」。然而,著作權法第49條也說:「以廣播、攝影、錄影、新聞紙或其他方法為時事報導者,在報導之必要範圍內,得利用其報導過程中所接觸之著作。」 所以,我的觀念中認為,只要註明出處和原作者,有新聞價值的東西,就可以引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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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校園筆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