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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8/10 11:02:31瀏覽5063|回應0|推薦10 | |
「東森新聞報」指出漂亮寶貝陳純甄至今到香港籌錢,都還沒有露面,現在傳出陳純甄會賭世足賽,是因為她店裡的股東小黑,也是竹聯幫份子,慫恿她簽賭,結果陳純甄豪氣,一口氣簽賭三百萬,累積輸了兩千多萬,不但店倒了,也讓她和另一位股東,同是撞球國手的張裴偉,友情面臨考驗。 又是一位因賭而身敗名裂的名人,很多時候人就是因為觀念不清。抱著賭一把的心態,下場大都是十分淒慘。道理很簡單,不管是賽馬、簽六合彩、賭世足賽、或是各式各樣的賭博。莊家或組頭,永遠是最後的贏家。 為何我敢如此篤定,也有人簽賭中了大獎。重點不是有没有人中大獎。而是賭博是機率問題,莊家勝算的機率遠遠大於賭客。除非爆冷門,莊家慘賠。一般來說,只要作莊家或組頭,日進斗金是輕而易舉的事情。可憐的永遠是那些賭客。 但這些不是我今日要談的題目,我要談的是賺錢的觀念。一個人如果賺錢的觀念有偏差,即便是賺到了錢,也很快就變成負債。為什麼我要這麼說呢?因為錢有幾種特性。稀少性、不可保存、流動性。所以真的要懂得如何賺錢的一些基本觀念。 第一、要有錢永遠不是在於你賺了多少錢,而是存了多少錢。每月賺二十萬元,花三十萬元。一年後你不但手頭没有錢,而且還負債120萬元。換一個說話,如果你每月賺五萬元但存了一萬元。一年後,你的結餘是12萬元。我相信這是連小學生都知道的數學問題。為何還是有人會不斷、不斷的重複這些問題呢?因為這些人永遠認為他下個月會賺比這個月還要多的錢。所以這個月超支十萬元,下個月再賺回來就好。然後永遠在惡性循環,最後落得負債累累。 第二、没有深入了解倍增的力量。用個人勞力賺錢,是永遠賺不到什麼錢。要用人賺錢、用錢賺錢。才能真正賺得到錢。舉例:上班族就好比是佃農一般,每天辛苦耕種,地主就負責佃農的吃住,但最後的收成,全部要歸於地主。這不是公不公平的問題,因為地是地主的,你只是在他的土地上耕種,當然收成是歸地主所有。這就是用人賺錢。開公司就如同買一塊地耕種,上班族就是佃農,辛苦耕種,但最後收成是歸地主所有。 用錢賺錢就是投資。房地產、股票、債券、基金這些都是用錢賺錢。為什麼要用錢賺錢呢?我舉72法則的例子,你就會很快明白。任何投資報酬率都用72來除。譬如銀行利息年利率2%,就是72÷2=36。所以要經過36年,錢才能倍增一倍。所有的投資年利率都用72來除,就會知道這個投資多久會倍增一倍。 投資的年利率越高,倍增一倍的時間就會越短。 第三、了解複利的威力,很多人之所以欠信用卡或地下錢莊的錢,最後弄得傾家蕩產,是因為不了解複利的計算。從前有一個人,為國家作了很大的貢獻,國王很高興就問這個人,要什麼賞賜。這個人說:「他只要一元錢,但每日倍增一倍即可。國王認為他的要求很少,就欣然同意。30天後這個國家所有的資源都無法付給這個人錢,因為已經倍增到天文數字。可見複利的威力」 第四、培養自己的專業:這個行業必需有很豐厚的利潤才能賺得到錢。而且入門門檻要極高,不容易進入,才能持久的賺取豐厚的利潤,否則只是曇花一現,因為競爭者會很快的侵蝕你的利潤。曾經有朋友問我:為何他很努力的工作,但為何老闆都不加薪。我解釋:「是因為你只是分擔老闆的工作而不是幫老闆創造收入,老闆是把他所賺到的錢分一部份給你,付你薪水愈多,老闆賺的就愈少。」還有就算是你幫老闆賺很多的錢,但如果這個工作門檻極低(例如業務方面),那麼老闆會在最短的時間內,聘請大量的業務,這時你的利潤就會因競爭而稀釋。 其實我覺得賺錢還是要腳踏實地。不要奢望一夜致富。滴水能穿石,鐵杵磨成繡花針。只要你創業或投資能賺個十萬元。就能賺百萬、千萬。關鍵是把自己為什麼會賺錢的原因找出來,是否可以複製,或只是因為時機的因素。只要你能找出你為什麼能賺錢的原因及是否可複製這個賺錢模式,那麼賺錢將是很容易的事,但不要好高騖遠。看看週遭的人,之所以有錢。每個人都是胼手胝足,辛苦努力得來的。世上真的没有不勞而獲的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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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雜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