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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偵組對扁家「太超過」?
2009/09/17 15:22:40瀏覽640|回應2|推薦20

走過太平洋建設起落和風雨,教章啟明最大的功課,第一就是不要懼怕,縱使發生天大的事情,懼怕都是讓人開錯門的最重要因素;一路懼怕,只會讓人做出錯誤決策,錯失翻身機會。災難的目的不是懲罰你,而是管教、調教一個人的性格。其次,從SOGO案,學到另一堂課,就是有些事情的門會不會開、何時開、如何開;有時不是道理的問題,而是和性格有關係,「當你的性格對了,成熟了,那就是開門的時候。」

SOGO案讓他了解到,很多隱密的東西會不會被揭開,不在於道理對與錯。「開鎖不是靠力大,而是巧勁兒和準確度,必須在對的時候把鑰匙放進去才能打開,這就是重點所在。」第三太設在風光的年代,總有高遠的事業理想,不把賺錢當做太過重要的事,但研究猶太人的致富術,第一條就是不要瞧不起財富。現在章啟明完全認同「賺錢是高尚的行為」。走過風暴的人,總是更能看到藍天白雲的美好,正如章啟明所言,如果把失去SOGO經營權,看成是塞翁失馬可能的福氣,就算有一天馬兒重新贏回來了,最關鍵的是,心態要先改變,才會是真正福氣。(摘自商業周刊1139)

當初章啟明出面指控總統夫人吳淑珍、御醫黃芳彥、總統府辦公室主任馬永成介入太平洋SOGO案,讓遠東百貨徐旭東花為數不多的錢就可以得到SOGO百貨經營權,只要送錢給黃芳彥再轉交給吳淑珍即可。當時的吳淑珍簡直可說是無法無天、為所欲為,但藉著總統夫人的身份,誰也不敢得罪吳淑珍、黃芳彥、馬永成等人。

前東帝士總裁陳由豪指控吳淑珍在陳水扁市長任內連續二次收取合計一千萬元的政治獻金,吳淑珍否認到底,陳由豪發毒誓,如果說謊,就跳樓自殺,吳淑珍的回覆是「要跳,趕快跳。」當時總統府辦公室的回覆是吳淑珍是總統夫人,不會說謊。而陳由豪是十大通緝犯,他講的話還有人會相信嗎?

陳水扁及吳淑珍夫婦當時就已經「說謊成性」、「驕縱蠻橫」但因為陳水扁貴為總統,又有一大群人支持他,只要誰敢批評或指控陳水扁,就會受到這群強烈支持陳水扁的人的抨擊、辱罵。但現在就算是罵陳水扁是畜生,最好「早死早超生」當初支持陳水扁的人,也不敢出面反駁,因為誰如果還支持陳水扁,就是助紂為虐的幫兇。

這就是勢。陳水扁貴為總統「權傾天下」之際,批評、抨擊陳水扁需要很大的勇氣。但如今陳水扁夫婦被判無期徒刑、罰金伍億元。敢出面幫陳水扁夫婦辯護的人,也需要很大的勇氣。畢竟要幫「落水狗」辯護,就必需要有心理準備,被人抨擊、辱罵是極為正常的情況。

這就是章啟明所言,很多時候不在於道理對與錯,而是必須在對的時候把鑰匙放進去才能打開,這就是重點所在。陳水扁夫婦不是從瑞士海外帳戶曝光後,才開始說謊,他們本來就是「說謊不打草稿」,厚顏無恥、貪婪成性的人。只是靠著包裝與宣傳,掩飾他們「貪婪無恥」的本性

陳水扁當選總統後,坊間就有很多的傳言,謠傳扁家在海外有鉅額存款,兒子與女兒的婚禮,收取的禮金及禮物,就超過一億元。如今都已經獲得證實。而婚禮的花費是用國務機要費支付,陳致中婚禮當天,南部淹大水,陳水扁派總統專機接扁家親友參加婚禮。這是何等囂張跋扈的事情。對陳水扁夫婦來說,「政治只是高明的騙術」參與政治的目的不是為國為民,而是為家、為己。如果不是海外洗錢曝光,人民還不知道陳水扁家族竟然如此貪婪,八年總統任期,扁家已查獲的資產就已經高達
30億元,而這還不包括尚未查獲的資產。由此可知,扁家是多麼的貪婪無恥的家族。

但還有人為扁家說項,認為陳水扁夫婦被判得太重,大言不慚的強調司法程序正義,卻不敢談論司法實質正義。扁家被查獲的資產高達30億元,難道就以一句「政治獻金」就可以脫罪嗎?陳水扁被關入看守所,仍然厚顏無恥的宣稱,他所犯的罪行是「社會文化」罪。不涉及貪污、索賄。

陳水扁認為他是受到政治迫害、司法迫害。如果二審法官仍然聽從上面指示,要判他重刑,他將拒絕辯護,寧可被關,也要維護台灣總統的尊嚴。但自從陳水扁當選總統之後,台灣已經沒有尊嚴可言。陳水扁就如同小丑一般,醜態畢露、卻仍不覺得丟臉、慚愧。在看守所外跑步時,知道有記者攝影,仍然對著攝影機含笑揮手,好像自己仍是總統,接受群眾歡呼一般。這麼不要臉的人,可說是世所少見。

吳淑珍被特偵組查到打電話給吳景茂夫婦及杜麗萍,要他們去國泰金控搬七億元到元大馬家私人豪宅。搬錢的人已經承認,資金流向也己查明。五億元匯出海外,二億元存在元大金控。吳淑珍仍然透過律師發言,要支持者相信她,絕沒有從國泰金控運七億元到元大馬家私人豪宅。並要杜麗萍說實話,是不是受到特偵組的壓迫,才故意誣陷吳淑珍。但今非昔比,吳淑珍已經不是總統夫人,而是貪污、洗錢的嫌疑犯。誰會理會「落水狗」的威脅與恐嚇。

黃睿靚與陳致中剛從美國回來時,在機場說了一句名言「太超過」成為全民最大黨的節目笑點,街頭巷尾的小孩子都在學這句「太超過」的名言。黃睿靚沒有說錯,的確「太超過」但不是特偵組對扁家「太超過」而是扁家的所作所為,實在是「太超過了」,已經到了「人神共憤」、「法所不容」的地步。以陳水扁夫婦的犯行,就算是關到死,都不為過。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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蛙仔窟的拐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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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時會不會太超過?
2009/09/21 16:47

覺得判太重,覺得司法太超過!

她們收錢時就該想到這樣會太超過嗎?

買豪宅買珠寶名錶時會太超過嗎?

可憐的一家子,要比喻*上樑不正下樑歪*

她們是最好的例子!

段譽(tuankochin) 於 2009-09-23 22:24 回覆:
陳水扁對台灣太超過,撕裂族群、分化人民,貪污舞弊、說謊成性,可以說是無法無天。陳水扁不是台灣之子,而是丟盡台灣人的臉的台灣之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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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汰超過
2009/09/19 21:46

俗話說:仇不及(妻女)怎麼可以對女眷不放手呢?

既然都做到這裡也被人罵?就殺無赦吧!!!不要手軟

免得被看衰

段譽(tuankochin) 於 2009-09-20 08:38 回覆:

更正是太超過而不是汰超過。我不認為法官判陳致中二年半的徒刑,有何過份之處。陳致中海外洗錢已經金額4000多萬美金,存款是一般人民存款的2000倍,而承擔的風險只有二年半,海外未查獲的資產還不知道有多少,只要能夠出國定居,就一生享用不盡。如果這種情形真的發生,扁家的所做所為,在人民眼中才真正算是太超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