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的立法委員到底可以領多少? 除了比照部長每個月領本薪和公費外,立委本身還有一大堆的福利津貼和補助,如助理費、交通費補助、住宿補助等,由於立法院的預算是自己編自己審,所以是否圖利自己,又是否接受大財團社團政治獻金,為其從事特定議案遊說,那就見仁見智了。
依照2011預算書每位立法委員:
1.每月本薪8萬9760元及公費8萬9760元,總計17萬9520元
2.年終獎金每位立委按照月薪、公費1.5月計,共26萬9280元
3.每位立委每月30萬元公費助理薪資與助理加班費
除此之外, 另有16項各類補助如下:
1. 行動及自動電話費每月補助1萬5000元
2. 文具郵票費每月補助2萬元
3. 住宿補助費每月1萬8000元 (未住宿於大安會館內之委員)
4. 服務處租金補助每月2萬元
5. 辦公事務費1萬4800元,以每位委員助理10人,每人每月1千480元
6. 立法研究補助費每月8千333元,每人每年10萬元
7. 汽油費1萬6千560元,每人每月8百公升,每公升以20.7元計列
8. 高速公路通行費4千8百元,每人每月120張,每張以40元計列
9. 開會期間膳費計1萬2千元,開會期間,每天4百元,每月以30天,每年8個月計列
10. 開會期間委員駕駛誤餐會2千元,開會期間每名委員駕駛每月2千元,每年以8個月計列
11. 行動電話購置費,每位立委每屆一筆2萬元
12. 國會交流事務經費,每人每會期各一筆,每筆16萬元
13. 國外考察旅費,每屆一筆12萬元
14. 委員往返交通費,依規定及往返次數核實報支
15. 委員健康保險費,每年1萬4千元
16. 委員保險,依規定辦理公、健保,並另案辦理保額1千萬元的委員團體意外險及人壽險
以上還不包括,補助立委買手機,手提電腦以及僑選立委每年往返僑居地的交通費。
簡單作一下加總,就上面表列的數字,一位立委每年國庫要支付新台幣874萬4,800元,請注意,這是最簡單的估算,不包括立委本身還有一些實報實銷的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