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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1/12 18:02:35瀏覽691|回應1|推薦3 | |
立法背景 靠選舉產生的酬傭職位如院長、部長、政務次長、秘書長等等每月待遇優厚,多數還配有公家宿舍、車子、司機、隨扈,更有特支費、公關費可拿,還有分紅,例如中鋼董事長高達4000萬元。 立委比照部長級待遇,每月薪水達17萬元以上,有立委會館可住,有研究室,有研究室補助費、電話費、文具費各約2萬元,每年有出國考察費32萬元,還可掛名顧問等各種名堂領錢。 做總統真好康,總統只是靠選舉產生的職位,每月已經享有40萬元以上優厚待遇,配有公家宿舍、車子、司機、隨扈,更有特支費、公關費可拿,還有專機可搭,更有人主動逢迎拍馬,送購物券、家人買經濟艙主動升級商務艙,家臣更可分紅,例如中鋼董事長高達4000萬元,高捷案政治獻金高達50億元,其中暗盤可想而知,甚至上班炒股票,上賭場洗錢。台上享受榮華富貴,下台後每年花費1億元以上,死後還要佔用公有地國葬,4年工作時間所獲福利遠超過長達25年以上工作的民眾,難怪拼著兩顆子彈也要當總統! 公職人員係為選舉賢能代表人民管理政事,然因選舉競爭激烈,付出極高選舉代價,竟立法圖利自己,不肖者甚至貪污舞弊,在職及退職待遇遠遠超過國民所得,亟待改革。
預期效益 依本條例草案公職人員待遇與一般國民所得相當,妥善規劃生老病死,使無後顧之憂,體會平民生活需要,專心管理政事,因無暴利可圖,可降低政治熱,節省下來的公帑除支付本條例所需外,其餘移撥福利津貼,取之社會用之社會,可謂一舉數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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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