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文章法官「正當法律程序 別陷人民公審」
是否要殺人?你自己可以選擇;抓到殺人兇手之後如何處理?交由法院依法判刑,那是法院的事;由被害人家屬或自認正義人士處理,那是私刑,又回到殺人案件,所以人民公審未以法律頒定前,沒有這回事,頂多是建議意見而已,別忘了女童姦殺案疑涉冤殺江國慶的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