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亡國總統請自作自受
2006/03/07 17:29:29瀏覽340|回應0|推薦4

反對陳水扁卸任後實施「台灣新憲法」的說法

中華民國總統陳水扁先生宣示,卸任後實施「台灣新憲法」。總統是國家最高領導人,依現行憲政體制行使職權,然而中華民國自建國以來,有部分總統反而是中華民國憲政亂源之一,例如袁世凱要恢復帝制,鼓吹皇權至上,改為中華帝國;蔣中正要反攻大陸,實施威權統治,在台灣制定並實施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現在,陳水扁則要制定台灣新憲法,建立台灣國,徹底消滅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總統帶頭不遵守憲法,找理由消滅或限縮憲法,都是為了擴張自己的職權,鞏固一黨獨大的政權,以利長期執政。尤其是現任總統陳水扁先生,公然支持制定台灣新憲法,否定根據中華民國憲法產生的民選總統,卻又戀棧中華民國總統職位,做法矛盾。而且要在卸任後,才實施台灣新憲法,陳水扁自己不願擔負亂政惡名,卻強迫下一任總統面臨改國號的危機,陳水扁自己想得到改革建國的美名,卻將亡國惡名由他人負擔,做法實在惡劣!也是中華民國的不幸!更有負選民的付託!台灣將由政黨輪替的憲政選舉制度,陷入一黨執政、一黨憲法、一黨國家的局面,政治不穩定,經濟必然停滯,將使社會動盪不安。

陳水扁應該自己負起滅亡中華民國的惡名,如果那是中華民國總統的職權之一,也符合選舉自作自受的基本要求;至於成立台灣國後,歡迎陳水扁以中華民國總統頭銜,起義來歸,相信會比照滿清末代皇帝傅儀一樣,給予前朝卸任總統待遇,李登輝也是。

( 時事評論政治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tslnf&aid=197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