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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09 11:03:41瀏覽596|回應0|推薦2 | |
不知有否《易經》卦理不及之處﹒﹒﹒??
孔子著〝十翼〞贊周易。 《易經》繫辭:形而上者謂謂之「道」,形而下者謂之「器」。 道即〝无〞也,器即〝有〞也。 無形眾生之靈者,無以身為「器」,即無可附著之「道」, 靜坐修行者之通靈修「道」,也是必用到以人身為「器」, 「陰陽離決,精氣乃絕。」, 也唯有附於生命形體,不然死物形體也可修道了。 所謂,如天地之間、日月運行、包含萬有的宇宙虛空,靈修者所持之靈體也是形如空亦如有,皆為顯現可見及形而下的,即皆是有形的「器」, 而形而上的、無形的「道」又無法離天地之間、日月運行、包含萬有的宇宙虛空,這些皆是形而下的容器,也就是說「道」是無法獨自存在的, 形而上的、無形的「道」並不是〝玄〞, 也不同於〝玄思〞而淪為虛妄。 這是因為人的智慧總是無法超越宇宙之規範, 因此人類的思想及構成也不能憑空捏造的。 神佛修道、通靈者自認為在天地之間、日月運行、包含萬有的宇宙虛空之外,若真的還有一個名之曰「道」的、形而上者,則因其虛妄、玄思,無形可顯現,又有誰能見之?聞之? 既然是神道、靈修者、修道者可見可聞的「道」,卻又轉為一「器」而已,這就是通靈性,神佛修道者一再誤解的調調。 以此推論,可知形而上之「道」與形而下之「器」的確是〝體、用〞合一,是「非一非異」。 〝體與用〞合一, 真覺以〝无〞言之空相,存乎於道體; 妙明以〝有〞言之色相,存乎於器用。 故乃謂:「道、器不二,諸法顯彰。」, 正如《般若波羅蜜多心經》曰:「色不異空,空不異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識,亦復如是。」。 人身之難得,稱之為「器」,則何「器」而非「道」? 愚痴者,是自己不努力持「器」而只貪求修「道」,藉用仙佛假名,卻是經由他靈掌握而來依附修持,累世修得身相之丨「器」卻拱手讓無相眾生靈者用之,真是可惜。 依附神通靈修者自然是以「道體與器用」各異,而人身器用只有福份,依附他靈,人身就沒有道體可言德行。 依附神通靈修者自己一旦被附身於無相靈界眾生,大都會一展依附他靈的靈通道體,還以為是人身之器用,總是落入及貪著他靈之修行,這是「道與器各異」, 看看靈修者自己一旦命絕,器用毁壞又離異於道體之修為,又是要如何? 《易經》五術,醫易同源:e-mail:tsao144@yahoo.com.tw 《易經》教學,研習天文星象,課程洽詢專線:0933-711699 香冠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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