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5/03/12 12:26:15瀏覽747|回應2|推薦4 | |
若是有倖能夠明白“了脫生死”之鍵,得見而悟入那「萬有本性」與那宇宙自性之恆常,就算是悟道的大覺悟修證者,再想想「明心見性」,那又能如何? 朝來夕去,總還是執著「禪定正法」。 夜半天明,總還是枉想「成佛之道」。
諸法實相:【真如佛性,非一非異,無有不同】。 「真如是佛性用的本體,佛性是真如體的作用」, 以此當做為佛教第一義諦之基礎,就可以看破蕭平實如何的顫倒眾生。 =================== 月溪大師述文如下: 月溪大師云︰【經云:「佛性離見聞覺知」,若認見聞覺知是佛性,是大錯的,是見聞覺知的腦筋,不是佛性,佛性離見聞覺知。】(7-14) 月溪大師又云:【見聞覺知出維摩詰經。經云︰「法不可見聞覺知。若行見聞覺知,是則見聞覺知,非求法也。」讀此可知見聞覺知全是腦根作用,與佛性相離甚遠。】(4-34) ==================== 蕭平實的辨正文︰ 《維摩詰經》云:「法離見聞覺知」,不是「佛性離見聞覺知」,也沒有經典說過「佛性離見聞覺知」。《維摩詰經》所說的「法離見聞覺知」是說真如離見聞覺知,因為《維摩詰經》全經都是說真如,不是說佛性。佛性雖非一般人的見聞覺知,但不離見聞覺知,若離見聞覺知則不見佛性。 蕭平實說:真如離見聞覺知,佛性不離見聞覺知;若有人說︰「佛性離見聞覺知」,或說「見聞覺知與佛性相離甚遠」,此人是沒有眼見佛性的人,眼見佛性者,必知「佛性與見聞覺知非一非異」之道理故。 《大般涅槃經》卷30,世尊云:「說佛性者亦如復是,非即六法,不離六法。善男子!是故我說眾生佛性非色不離色,乃至非我不離我。」(註:六法即六入諸法。) 卷35,世尊云:「眾生佛性非內六入,非外六入,內外合故名為中道。」故知佛性不離六入見聞覺知,佛性在一切見聞覺知中見故。 卷7云︰「佛告迦葉:實有殺生,何以故?善男子!眾生佛性住五陰中,若壞五陰,名曰殺生。」若離五陰則不見佛性。若入涅槃或入無心定,亦不能眼見佛性,故佛性不離見聞覺知。.... ======================= 真如是本體,佛性是本體的作用,學禪的人和學佛的人必須弄清楚這一點, 現在請看正覺講堂蕭平實為何一再的「誤解法理」、「妄稱正信」。 佛性:就是成佛是佛性,在人是人性,在自體是自性,萬物是物理性。 真如:體,眾生自體,有色、無色、有形、無形,皆是實相作用的體。 【器官移植】是現代醫學確認可以移植手術的生命工程: 譬喻說;人是「載道器」,皆有人體及人性,就符合了【真如佛性】的第一義理。 ◎人是『真如體、佛性用』,依常理就可以理解,當這人在不幸的因緣下,斷了一肢手臂,分成了兩個體,這兩個“真如體、佛性用”具全,該如何說“第一義理”? 1首先,來看看蕭平實的邪見論點:「真如離見聞覺知,佛性不離見聞覺知」。 『有體、有用』,人類身體依照常理就可以理解是這一斷肢手臂的「真如體」若離見聞覺知,就不會知道已經分離了。「真如體」必有「佛性用」的作用,這斷肢手臂若是「佛性」不離見聞覺知,就是表示「佛性用」具有見聞覺知的作用,不須依他緣,這斷肢手臂一定是可以起自性作用於見聞覺知而來感受痛的了? 斷肢手臂有知覺,可以自性作用產生出活動力(好像蜥蝪斷尾一樣跳動不止)? 說到這時,看官也就知道這是在胡扯、亂說,正覺同修會蕭平實的“未證謂證,未悟謂悟”就如此簡單的破功了。 正覺同修會蕭平實可以解釋說,這斷肢手臂並不具有“識”,沒由「五陰生」,又無「末那識」,也沒有「阿賴耶識」,乃至這種解說方式根本不依經中語言文字「古今約定俗成」之共通用法,而以自己別設之文法,是不能做這樣譬喻法! 蕭平實若說「真如離見聞覺知」,這斷肢手臂一旦分離出身體,就會成了無意識、“離見聞覺知”的,斷肢手臂還有“六識、七識”做緣襯?但是,無情物如石頭,草,樹,花,金屬...也皆有那「真如與自性」的,同樣是無意識物,那就有了二種法義了! 是蕭平實用“有情的認知”自成第二義,就不是“究竟了義法” 就蕭平實的邪見論點:「真如體離見聞覺知,佛性不離見聞覺知」,蕭平實當然是不會那麼快就死心的承認邪見。 <妙法蓮華經-法師品第十>:..藥王!譬如有人,渴乏須水,於彼高原穿鑿求之,猶見乾土,知水尚遠,施功不已,轉見濕遂漸至泥,其心決定,知水必近。 再看【器官移植】續篇:斷肢手臂尚沒有壞死現象,趕快就把斷肢手臂接了起來,如同無分離時。蕭平實的“未證謂證,未悟謂悟”的大妄語再一次證實。 「是體是用」,若是斷肢手臂接上身體時,等於接上了二個分開的真如體,成為兩個相連的真如體了!兩個「真如體」,有兩個「佛性」的“不離見聞覺知”,斷肢手臂有「佛性作用」,亦就是“不離見聞覺知”的相接合時,身體與斷肢手臂這兩種「佛性用」皆各有的“見聞覺知”,不知道有無相連? 兩種「佛性用」的兩個“見聞覺知”,如何協調而不相衝突? 兩個「佛性用」又是如何指揮相接合的兩種「真如體」?或則又成為一體一用了? 斷肢手臂成了無意識的而異於無情物的,接上身體之後為何又不再是無情物體? 以上這些問題一直沒有結論,如何說明解釋,也都不是第一義諦的範圍了,所有解釋的都落在第二義以後了,那悟前與悟後是證悟到的都是約定俗成的文字相、說明詞? 正覺同修會蕭平實出了一大堆書,全都是依經中語言文字「古今約定俗成」之共通用法,全部都是自圓其說,抄襲「文字相」並加以裝飾來圓自己的妄自證悟論。 ◎曹盛健香冠柏的正法篇:◎ 每一個人,皆有人體及人性,就是符合【真如與佛性】常在的第一義理。 當這人不幸的斷了一肢手臂,分成有兩個體,這時兩個體該如何說第一義理? 【真如體不離見聞覺知,佛性離見聞覺知】才是究竟第一義正法解:
『有體有用』,身體依常理就可以理解,是“無明及貪愛”之業因,自性升起了作用於「身體」不離的見聞覺知,生出有五陰,有了分離肢體感受、有了痛楚感、有恐懼感、...等等,身體感受到已經分離的情節。 再說這斷肢手臂,“真如體不離見聞覺知”,有體就有自性作用,但這斷肢手臂的佛自性是離見聞覺知,因為沒有“業因”可以作用於“體不離見聞覺知”,無法生出五陰,因不能起作用,形成了無知覺狀態。 分離時的斷肢手臂“體不離見聞覺知”,使血肉組織、細胞、元素還在運行中生存,尚不算是無情物體,只是逐漸衰敗,體相呈現出“成、住、壞、空”的現象,尚沒有壞死現象,趕快把斷肢手臂接起來,接的天衣無縫如同沒有分離。
證論點:【真如體不離見聞覺知,佛自性離見聞覺知】。 「體與用」,雖然二體分離了亦有兩種自性作用如上解說。各體皆不離見聞覺知,這斷肢手臂接上身體,是兩個相連的各自體,成為一體也皆各自是“體不離見聞覺知”,斷肢手臂的自性作用沒有“業因”,連接上身體的自性作用,由身體具有“無明與貪愛” 的業因,作用於相連斷肢手臂的“體不離見聞覺知”,自性作用升起五陰所具有的知覺,讓斷肢手臂有了知覺。 1器官移植是“主體、分體”二異體相連,兩體各自皆不離見聞覺知,因此移植手術前若是異體相連,必需比對符合“自性作用”的基因(由捐輸血型及骨髓可驗證)。若是「主體」的“業因”不能升起「異體」自性作用的五陰,就會有互相排斥作用,相接的器官體就沒有作用而只陳現出成、住、壞、空。 2「器官移植」分體分離,五陰無法“成住”太久,器官體雖不離見聞覺知,則“壞空”受損漸漸腐敗,壞了五陰,自性作用就不再存在,雖名曰殺生,而非關佛性也。 3蕭平實邪見:「真如離見聞覺知,佛性不離見聞覺知」。若移植的器官體離見聞覺知,真如體就相對的不知是否成形可用,佛自性依然自行作用起見聞覺知。五陰、末那識、意識,都是有情眾生所具有,有情物體壞了五陰成了無情物體,這器官移植如何能用? 又「真如體離見聞覺知」,只適用在植物體相及無情物體相,無法包括萬物皆有,這就不是究竟第一義。即使,身體器官離“見聞覺知”,空相也有佛自性,這也只有無形生靈,是無形骸、無體相,這就已經是屬於“靈界”法相。蕭平實論說五陰有真、妄之分別,也只有“靈”在無形、虛妄中生,不是真實真如體能符合此論述。
這樣的舉例中,竟然可以證知,正覺講堂的蕭平實只是一個“通靈人”!
所謂的“人身難得今以得”,修行難免有形骸之累,也唯有“人身”之體相才能具備“動與靜”的特性,這是有情眾生之中,“人身”確實是最好的載法器。 “靈”界是無相、無體,沒有形骸之累,成為“能動而不能靜止”之生靈界,沒體相可以住法是修持之最大阻礙,為了修功德,所以必須尋找及借助有形體而成就之。 人在靜坐中可以產生通靈的修行人,可以和“靈”相通,“靈”無形骸,在眾生中彷似神通之法,而“通靈師”成為樂於提供安住及代用,互為修行而各取所需,“靈”可以增長法益功德,“通靈師”則增添世間名利福報。“通靈師”依賴“靈”而能「知人所不知」,無知的是並非正法所修得而成邪知、邪見,有了依賴“靈通”之後,“通靈師”不會再求取上進之法門了。 由此更是可以證明,2003年春初,靈修造成正覺講堂台南共修處的分裂局面,蕭平實在“燈影”書中的自述可獲得初顯緣由及結果,利益分贓不均,內部發生了「囑目而不敢張揚」之事件。 |
|
( 心情隨筆|心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