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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整菴論象山及慈湖
2013/08/31 12:14:00瀏覽8|回應0|推薦0
在《孟子篇》中,我們已述及整菴對象山的一些批評。本文將續述整菴對象山的其他批評,兼及象山的弟子楊慈湖。

整菴對象山的批評,首先即反對陸氏立心、明心之說。其曰:

或者見象山所與王順伯書,未必不以為禪學非其所取,殊不知象山陽避其名,而陰用其實也。何以明之?蓋書中但言兩家之教所從起者不同,初未嘗顯言其道之有異,豈非以儒佛無二道,惟其主於經世,則遂為公為義為儒者之學乎?所謂陰用其實者此也。或者又見象山亦嘗言致思,亦嘗言格物,亦嘗言窮理,未必不以為無背於聖門之訓,殊不知言雖是而所指則非。如云格物致知者,格此物,致此知也;窮理者,窮此理也;思則得之,得此者也;先立乎其大者,立此者也,皆本之經傳,然以「立此者也」一語證之,則凡所謂此者,皆指心而言也。聖經之所謂格物窮理,果指心乎?故其廣引博證,無非以曲成其明心之說,求之聖賢本旨,竟乖戾而不合也。

整菴認為格物窮理不是格心窮心,「先立其大」也不是先立此心,象山卻用「管歸一路」之方法說格物、窮理、致思皆是格此心、窮此心、思此心,整菴因此不滿象山。

其次,整菴不滿於象山主「心即理」。他說:

程子言「性即理也」,象山言「心即理也」。至當歸一,精義無二,此是則彼非,彼是則此非,安可不明辨之?吾夫子贊《易》,言性屢矣,曰「乾道變化,各正性命」,曰「成之者性」,曰「聖人作《易》,以順性命之理」,曰「窮理盡性以至於命」,但詳味此數言,「性即理也」明矣。於心亦屢言之,曰「聖人以此洗心」,曰「易其心而後語」,曰「能說諸心」。夫心而曰「洗」、曰「易」、曰「說」,洗心而曰以此,試詳味此數語,謂「心即理也」,其可通乎?且孟子嘗言:「理義之悅我心,猶芻豢之悅我口。」,尤為明白易見。故學而不取證於經書,一切師心自用,未有不自誤者也。自誤已不可,況誤人乎!

整菴認為就孔孟之言分析,孔孟皆指有性即理之意,無心即理之意(當然,孟子學之義理底蘊本可由「理義之悅我心」進而說「心即理」,詳見《孟子篇》)。象山卻一主「心即理」為聖人之意,此明顯是象山「師心自用」,誤己誤人。

其三,整菴認為象山無「下學而上達」之工夫。其曰:

程子曰:「聖賢千言萬語,只是欲人將已放之心,約之使反,復入身來,自能尋向上去,下學而上達也。」嘗見席文同《鳴冤錄提綱》,有云:「孟子之言,程子得之。程子之後,陸子得之。」然所引程子之言,只到「復入身來」而止。最緊要是「自能尋向上去,下學而上達」二語,卻裁去不用,果何說耶?似此之見,非惟無以直象山之冤,正恐不免冤屈程子也。

此條雖是對席文同之批評,但由其內容看,可見整菴認為孟子、程子皆有「下學而上達」之工夫,象山則無之。因此,不可謂程子之看法為象山所得,蓋如此將令象山、程子之學兩相混淆,所謂「無以直象山之冤,正恐不免冤屈程子」。可是,值得注意的是,象山是否真無「下學而上達」之工夫?若「下學而上達」即朱子、整菴義之格物窮理,象山固無此類工夫(即使是孟子,其也沒這類順取式的工夫),但「下學而上達」是指道德本心之初發,繼而保存、擴充,象山焉無「下學而上達」之工夫?整菴於此全用格物窮理解下學上達,此似未必真能把握象山學之真義。

其四,整菴反對象山「但此心之存,則此理自明」之說法。他說:

象山言:「孔子十五而志於學,是已知道時矣。雖有所知,未免乍出乍入,乍明乍晦,或警或縱,或作或輟。至三十而立,則無出入、明晦、警縱、作輟之分矣。然於事物之間,未能灼然分明見得,至四十始不惑。」夫其初志於學也,即已名為「知道」,緣何既立之後,於事物之間,見得猶未分明?然則,所已知者果何道,所未見者果何物耶?豈非以知存此心即為知道耶?然象山固嘗有言,「但此心之存,則此理自明」,以聖人之資,猶待二十五年之久,方能灼然有見,則其言亦不副矣。且所知所見各為一物,吾聖人之學安有是哉!愚非敢輕議先儒,不直則道不見,有罪我者,固不得而辭也。

象山之心本為一心即理之道德本心,其以知存此心即為「知道」,何嘗不可?唯整菴把象山之心理解為虛靈明覺之氣心,心必待格物窮理後才可知道,其遂反對象山「但此心之存,則此理自明」,而此反對亦正反映整菴不悟象山學。

其五,整菴不滿象山以欲為惡。他說:

《樂記》「人生而靜,天之性也;感於物而動,性之欲也」一段,義理精粹,要非聖人不能言。象山從而疑之,過矣,彼蓋專以欲為惡也。夫人之有欲固出於天,蓋有必然而不容已,且有當然而不可易者。於其所不容已者,而皆合乎當然之則,夫安往而非善乎?惟其恣情縱欲而不知反,斯為惡耳。先儒多以去人欲、遏人欲為言,蓋所以防其流者不得不嚴,但語意似乎偏重。夫欲與喜怒哀樂,皆性之所有者,喜怒哀樂又可去乎?象山又言「天亦有善有惡,如日月蝕惡星之類」,是固然矣,然日月之蝕,彗孛之變,未有不復其常者,茲不謂之天理而何?故人道所貴,在乎不遠而復,奈何滔滔者天下皆是也!是則循其本而言之,天人曷常不一?究其末也,亦安得而不二哉?

總之,象山之心本為一可自我立法,再而自我頒布,且悅於自己所立之法之道德本心,其修養工夫實不需向外之格物窮理,而只需操存此心,存久自明。所謂格物、窮理、致思,若要在象山學中說,實只是格此心、窮此心、思此心,體認及印證我心之所同然,非窮格外物之理。然而,因整菴不解象山之心為本心義,而以心之虛明靈覺義解之,其終批評象山忽視性、無「下學上達」工夫、只重存心及立心等。這些批評,當吾人以象山之系統觀之,本不成批評,亦不合理。整菴批評雖烈,然這些批評亦正反映其終生未在象山學之眼光下看象山學之問題也。

整菴不但不了解象山學,且進而批評象山之弟子楊慈湖。在《困知記》續卷下中,凡三十三章,不少文字皆是對楊慈湖之批評。以下且鈔錄數條,以略見整菴對慈湖之看法。

整菴曰:

癸巳春,偶得《慈湖遺書》,閱之累日,有不勝其慨嘆者。痛哉!禪學之誤人也,一至此乎!慈湖頓悟之機,實自陸象山發之。其自言「忽省此心之清明,忽省此心之無始末,忽省此心之無所不通」,即釋迦所謂「自覺聖智境界」也。書中千言萬語,徹頭徹尾,無非此箇見解,而意氣之橫逸,辭說之猖狂,比之象山尤甚。象山平日據其偏見,橫說豎說,直是果敢。然於聖賢明訓有所未合,猶且支吾籠罩過,未敢公然叛之。慈湖上自《五經》,旁及諸子,皆有論說。但與其所見合者,則以為是;與其所見不合者,雖明出於孔子,輒以為非孔子之言。而《大學》一書,工夫節次,其詳如此,頓悟之說更無隙可投,故其詆之尤力。至凡孔子之微言大訓,又往往肆其邪說以亂之,刳實為虛,揉直作曲,多方牽合,一例安排,惟其偏見是就。務令學者改視易聽,貪新忘舊,日漸月漬,以深入乎其心。其敢於侮聖言,叛聖經,貽誤後學如此,不謂之聖門之罪人不可也。世之君子,曾未聞有能鳴鼓而攻之者,反從而為之役,果何見哉!

案:整菴對慈湖之批評,首先在反對慈湖之以頓悟為工夫,再則反對其以私意曲解聖經言說,惟其偏見是就。而此二弊,整菴認為源出於象山。

整菴又曰:

慈湖之志於道,不為不篤,然終蔽於所見,直以虛靈知覺為道心,夫安得不謬乎!集中《己易》一篇,乃其最所用意,以誘進學徒者,袞袞數千言,將斷而復續,左援右引,陽開陰闔,極其馳騁之力,茫茫乎,若無涯涘可窺。然徐究其指歸,不出乎虛靈知覺而已,於四聖之《易》絕不相干,參之佛氏之書,則真如符節之合。試舉一二以概其餘。其曰:「吾性澄然清明而非物,吾性洞然無際而非量。天者,吾性中之象,地者,吾性中之形。故曰『在天成象,在地成形』,皆我之所為。」《楞嚴經》所謂「山河大地,咸是妙明真心中物」,即其義也。其曰:「目能視,所以能視者何物?耳能聽,所以能聽者何物?口能噬,所以能噬者何物?鼻能嗅,所以能嗅者何物?手能運用屈伸,所以能運用屈伸者何物?足能步趨,所以能步趨者何物?血氣能周流,所以能周流者何物?心能思慮,所以能思慮者何物?」波羅提「作用是性」一偈,即其義也。其曰:「天地非大也,毫髮非小也,晝非明也,夜非晦也,往非古也,此非今也,它日非後也。『鳶飛戾天』,非鳶也。『魚躍於淵』,非魚也。」《金剛經》所謂「如來說世界,即非世界,是名世界。說三十二相,即是非相,是名三十二相」,即其義也。 凡篇中曰「己」,曰「吾」,曰「我」,義與「惟我獨尊」無異,其為襌學也,固昭昭矣。

案:整菴又認為慈湖以虛靈明覺言道心,以作用為性,同於釋氏,流入禪學去。

又曰:

「心之精神是謂聖」,此言出於《孔叢子》,初若可疑,及考其全文首尾,亦頗明白。聖字自不須看得重,而其意義亦非此句所能盡也。慈湖獨摘此一句,處處將來作弄,豈有他哉?盖此句實與佛家「即心是佛」之言相似,其悟處正在此,故欣然取以為證,使人無得而議焉,更不暇顧其上下文義何如也。請究言之。

案:整菴本於其反對對文本作私意比附之立場,批評慈湖之解「心之精神是謂聖」是不顧上文下理之錯解。其又指責慈湖之說近似佛家「即心是佛」之主張。

又曰:

慈湖所引《論語》「知及之」,以合佛氏之所謂「慧」也;「仁能守之」,以合佛氏之所謂「定」也。「定慧不二,謂之圓明」,慈湖蓋以此自處。其門人頗有覺者,則處之「日月至焉」之列,乃慧而不足於定者也。觀慈湖自處之意,豈但與「三月不違仁」者比肩而已哉?《大哉》一歌,無狀尤甚。凡為襌學者之不遜,每每類此。

案:此全是以為慈湖同於禪學。

又曰:

因閱《慈湖遺書》有感,偶賦小詩三章。

斜風細雨釀輕寒,掩卷長吁百慮攢。不是皇天分付定,中華那復有衣冠!

裝成戲劇逐番新,任逼真時總不真。何事貪看忘晝夜?只緣聲色解迷人。

鏡中萬象原非實,心上些兒卻是真。須就這些明一貫,莫將形影弄精神。

《書》曰:「道心惟微。」程子曰:「心,道之所在。微,道之體也。」解得極明。些兒二字乃俗語,邵康節詩中嘗用之,意與微字相類。天人物我所以通貫為一,只是此理而已,如一線之貫萬珠,提起便都在掌握。故盡己之性,便能盡人物之性,可以贊化育而參天地。慈湖謂:「其心通者,洞見天地人物,皆在吾性量之中」,是「將形影弄精神」也。殊不知鏡中之象與鏡原不相屬,提不起,按不下,收不攏,放不開,安得謂之一貫耶!


案:整菴認為天人物我通貫為一只能就理(即性)上說,不能在心上說,因心、性非一也。慈湖卻以心言天人物我一體,以性之用言天人之通貫為一,整菴遂認為其誤把「鏡中之象」(即心、性之用)視為鏡原(即性),以心為性。

又說:

慈湖有云:「近世學者,沉溺乎義理之意,說胸中常存一理,不能忘捨,捨是則豁然無所憑依,故必置理字於其中,不知聖人胸中,初無如許意度。」愚按聖人胸中,固自清明瑩澈,然於中則曰「允執」,於矩則曰「不踰」,豈是漠然蕩無主宰?凡視聽言動喜怒哀樂,一切任其自作自止,如水泡乎?若見得此理真切,自然通透灑落,又何有於安排布置之勞哉?

案:慈湖之心本為一道德本心、心即理之心,當此心呈現時,人自然能發而中節、自作主宰,其何需使胸中常存一理?又即使不存,何來就會沒有主宰?在慈湖眼中,首先重要者是令心之感通不為自身之私見所蔽,故其曰「不知聖人胸中,初無如許意度」,意即在令人盡去私見,以使本心本然地感通。然而,整菴全不解慈湖上述之義理,一以自己之理路解慈湖,認為慈湖之心為氣心,心之發用可以不中節,心必須時刻有敬,心才有主宰,如是,其眼中之慈湖自是弊端百出,但此焉是慈湖原來之意思?

其又曰:

愚嘗謂人心之體,即天之體,本來一物,但其主於我者謂之心。若謂其心通者,洞見天地人物,皆在吾性量之中,而此心可以範圍天地,則是心大而天地小矣,是以天地為有限量矣。本欲其一,反成二物,謂之知道可乎?《易》有太極,是生兩儀,乃統體之太極;乾道變化,各正性命,則物物各具一太極矣。其所為太極則一,而分則殊,惟其分殊,故其用亦別。若謂天地人物之變化皆吾心之變化,而以發育萬物歸之吾心,是不知有分之殊矣。既不知分之殊,又惡可語夫理之一哉!蓋發育萬物自是造化之功用,人何與焉?雖非人所能與,其理即吾心之理,故《中庸》贊「大哉聖人之道」,而首以是為言,明天人之無二也。此豈蔽於異說者之所能識哉?況天地之變化,萬古自如,人心之變化,與生俱生,則亦與生俱盡,謂其常住不滅,無是理也。慈湖誤矣,藐焉數尺之軀,乃欲私造化以為己物,何其不知量耶?

案:慈湖之心本就是化生萬物之超越而普遍之天道之在人之表現,其謂天地人物之變化皆吾心之變化有何問題?惟整菴徒以人稟氣而得之心為心,其遂謂慈湖私造化以為己物,但此又不是慈湖原來之說法明矣。

由此,我們可見整菴對慈湖之看法不外謂慈湖近禪、以己意解聖賢文字、以頓悟為工夫、以虛明靈覺之心為性。可是,誠如上文述象山學般,象山學本以道德本心(即為一可自我立法,再而自我頒布,且悅於自身所立之法之道德本心)為心,心即理,心性是一;心又在主觀道德實踐層面為創生道德行為之本心,在客觀超越層面即為化生萬物、使萬物各得其正及生生不息之天道實體,天人無二理,天道即人道;聖賢文字乃是為了印證吾本心之所同然(即理義),非得理之必然途徑;覓理之唯一工夫在透過內在的逆覺體證(指不離經驗以悟見本心),繼而以誠敬存之。慈湖學即象山學,若象山學可為儒學孟子之嫡傳,慈湖學焉能是禪?或謂陸象山已是禪,不同於孟子(朱子即如此說),但試比觀《孟子篇》,我們已頗見孟子學同於象山處,則象山何來是禪?或謂象山、慈湖重心、重頓悟,故是禪。可是,牟宗三已說言心、頓悟可以是儒、佛之共法,非佛家專利。再者,儒家心學之心是道德本心,佛家之心為真如空性;儒家之悟是悟本心,佛家之悟是悟此空性、空理。彼怎能見人一言心言頓悟即斥其為禪?整菴之批評,一方面見其死守程朱之門戶,不能客觀進入象山、慈湖之系統中作衡評,一方面也見其未分得清儒家心學和禪學之異同。

有關整菴對象山及慈湖之看法,論述至此結束。若欲進一步窮究象山及慈湖學之精義,以及了解整菴之批評確當與否,宜並觀陸、楊、羅三人之著作,不宜只執整菴之說以為定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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