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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整菴論史學
2013/08/31 12:19:00瀏覽10|回應0|推薦0
整菴對歷代之史事及研讀史籍也有頗為精闢之見解。本文且鈔錄其相關文字數條於下,隨文論述,以見整菴對歷史之見解。

有關整菴對歷代史事之看法,首先,他指出漢高祖未能得真儒以治國。他說:

漢高非不用儒,顧真儒亦自難得爾。當時如陸賈、叔孫通輩,帝皆嘗納其論說,聽其施為,然其規模力量概可見矣。以漢高之明達,有賢於二子者,詎肯輕棄之乎?魯兩生不從叔孫之招,楊子雲以大臣許之,未知何所見而云然也。夫謂「禮樂,積德百年而後可興」,其言未為無理。然百年之內,必當有所從事,況乎禮樂之為用,為天下國家不可一日無者!兩生果大賢歟,於其本末先後之序,固宜有定見矣。即有定見,盍出而一陳之?使其言果可行而帝不從,去就固在我也。且惡知其不能用?遂視一叔孫生以為行止,不亦坐失事幾之會哉!以愚觀之,兩生於道未必有聞,蓋偏守一節以為高者爾,不出則為兩生,出則為四皓,恐未足以當大臣之選也。

整菴指陸賈、叔孫通,乃至魯兩生皆不是有聞於道之真儒,確具識見。

其次,他指韓信及英布之合圍項羽乃是項羽敗亡之因;其又稱讚李泌、郭子儀要求先取范陽以覆安史之巢穴,高駢請分兵守郴、循、梧、昭、桂、永數州之險,自將由大庾度嶺擊黃巢為真識形勢。他說:

楚漢之爭天下,高帝身拒項羽於榮陽、成臯間,令韓信北渡河,取魏,取趙,取燕。取齊,河北、山東之地既舉,羽在漢圍中矣。然其南猶有九江王黥布,圍未合也。及隋何以布歸漢,則其圍四合矣,羽復安所逃乎?此漢取天下之大勢也。凡用兵制勝,以識形勢為先。然有天下之形勢,有一方之形勢,有戰陣間之形勢,得之則成,失之則敗。成敗之為利害,有不可勝計者矣。今之儒者,鮮或談兵。要之,錢穀甲兵皆吾人分內事,何可以不講也?且如唐安祿山既犯東京,眷留不去。李泌、郭子儀皆請先取范陽以覆其巢穴,此真識形勢者也。肅宗急於收復,不從其策。河北之地,由此失之,終唐之世而不能復。黃巢橫行入廣,高駢請分兵守郴、循、梧、昭、桂、永數州之險,自將由大庾度嶺擊之,此真識形勢者也。使從其言,巢直置中兔爾。而當國者曾莫之省,巢果覆出為惡,遂致滔天。然則,形勢之所繫豈小哉!

其三,在論唐及北宋時,整菴說唐之禍亂源於李林甫之心術不正,北宋之禍亂源於王安石之學術不正。其曰:

唐之禍亂本於李林甫,宋之禍亂本於王介甫。林甫之禍唐,本於心術不端;介甫之禍宋,本於學術不正。

李林甫為保相位,一方面和武惠妃連合,一方面又慫恿玄宗以胡人為節度使(以杜絕邊將入相之路)。胡人為節度使,終促成後來之安史之亂,令唐由盛轉衰。唐之中衰,多少出於林甫之私心所致,整菴說「林甫之禍唐,本於心術不端」,確是的評。至於王介甫,他曾施行新法以救宋弊,惜終釀成新舊黨爭,令北宋政治日壞。他又著有《大人論》,曰:

孟子曰:「充實而有光輝之謂大,大而化之之謂聖,聖而不可知之之謂神。」此三者,皆聖人之名,而所以稱之之不同者,所指異也。由其道而言謂之神,由其德而言謂之聖,由其事業而言謂之大人。古之聖人,其道未嘗不入於神,而其所稱止乎聖人者,以其道存乎虛無寂寞不可見之間。苟存乎人,則所謂德也。是以人之道雖神,而不得以神自名,名乎其德而已。夫神雖至矣,不聖則不顯,聖雖顯矣,不大則不形,故曰,此三者聖人之名,而所以稱之之不同者,所指異也。《易》曰:「蓍之德圓而神,卦之德方以智。」夫《易》之為書,聖人之道於是乎盡矣,而稱卦以智不稱以神者,以其存乎爻也。存乎爻,則道之用見於器,而剛柔有所定之矣。剛柔有所定之,則非其所謂化也。且《易》之道,於《乾》為至,而《乾》之盛,莫盛於二、五,而二、五之辭皆稱「利見大人」,言二爻之相求也。夫二爻之道,豈不至於神矣乎?而止稱大人者,則所謂見於器而剛柔有所定爾。蓋剛柔有所定,則聖人之事業也;稱其事業以大人,則其道之為神,德之為聖,可知也。孔子曰:「顯諸仁,藏諸用,鼓萬物而不與聖人同憂,盛德大業,至矣哉。」此言神之所為也。神之所為,雖至而無所見於天下。仁而後著,用而後功,聖人以此洗心,退藏於密,及其仁濟萬物而不窮,用通萬世而不倦也,則所謂聖矣。故神之所為,當在於盛德大業。德則所謂聖,業則所謂大也。世蓋有自為之道而未嘗知此者,以為德業之卑,不足以為道,道之至,在於神耳,於是棄德業而不為。夫為君子者,皆棄德業而不為,則萬物何以得其生乎?故孔子稱神而卒之以德業之至,以明其不可棄。蓋神之用在乎德業之間,則德業之至可知矣。故曰神非聖則不顯,聖非大則不形。此天地之大,古人之全體也。

其重事功如此,加上重法輕人事之做事作風,整菴說「介甫之禍宋,本於學術不正」,此評亦合理(儒學本只重心術之正而輕事功,介甫卻說心術及事業當兼重,介甫之學在醇儒眼光中因而為「心術不正」之學)。

其四,在論西漢武帝無法徹底施行及落實儒學上,整菴贊同汲黯之所說:「內多欲而外施仁義,奈何欲效唐虞之治乎!」。他說:

漢武帝表章六經,而黃老之說遂熄,吾道有可行之兆矣。然終帝之世,未見其能有行,豈其力之不足哉?所不足者,《關雎》、《麟趾》之化爾。善乎,汲黯之言曰:「內多欲而外施仁義,奈何欲致唐虞之治乎!」黯之學術不可知,然觀乎此言,非惟切中武帝之病,且深達為治之本。

早在南宋時,朱子已和陳同甫辯王霸,謂「漢唐專以人欲行,其間有與天理暗合者,是以亦能長久。」,陳傅良述朱子之立場時亦曰:「功有適成,何必有德?事有偶濟,何必有理?此晦庵之說也。」。整菴同意汲黯所說,某程度上可見他宗守朱子之說。又汲黯為武帝時之大臣,其已說武帝「內多欲而外施仁義」,朱子、整菴之以西漢不如三代,評價未嘗不合史實。

其五,他認為孔父、仇牧、荀息皆是為利、為家計謀之不忠之臣,而郭子儀、徐達則有大賢之資。他說:

孔父、仇牧、荀息之死,《春秋》皆書曰「及其大夫」。說者皆稱孔父「義形于色」,仇牧「不畏強禦」,荀息「不食其言」,故為聖人所與。余意不然。仇牧事跡弗詳,姑勿論。若孔父徇其君,以數戰殃民,民心離矣。荀息徇其君,以廢嫡立庶,諸大夫之心貳矣。督與里克,因是乃敢肆其逆謀。即此論之,二人之罪,自不容掩。縱其大罪而取其小節,豈所以為訓乎?原二人之心所以曲徇其君之欲者,凡以為利其身家計耳。安知貽禍其君若是之烈,而其身卒亦不免,則所謂身家之利果安在哉?竊詳經意,蓋所以深著二人不忠之罪,為萬世人臣懷利以事其君者之大戒耳。「義形于色」之說,《左傳》無之。《傳》引《白圭》之詩以斷荀息之事,司馬溫公獨看得好,以謂「荀息之言,玷於獻公未沒之前,而不可救於已沒之后。左氏之志,所以貶荀息,而非所以為褒也。」以此觀之,是二人者,必非聖人所與。仇牧之死,亦可例推。

一般說史者或以為孔父「義形于色」,仇牧「不畏強禦」,荀息「不食其言」,但整菴認為不然。他指孔父以數戰殃民,令民心叛離;荀息助君廢嫡立庶,亦令諸大夫之心貳。尤有甚者,孔父等人皆是「曲徇其君之欲」以「利其身家計」,為「萬世人臣懷利以事其君者之大戒」,其焉能為聖人所與?他又說:

唐郭中令子儀,我朝魏國公達,皆有大賢之資,誠加之學問,與伊、呂殆相伯仲矣。

整菴認為郭子儀及徐達若能加以學問,必可成為近似伊尹、呂尚之人物。

至於整菴對研讀史籍之見解,首先,他批評史遷記劉邦之母「夢與神遇」。他說:

《漢高帝紀》云:「母媼嘗息大澤之陂,夢與神遇。是時雷電晦冥,父太公往視,則見交龍於上。」夫人夢中所遇,從未聞在他人有見之者。史遷所記,殊費分疏。若太公所見者誠然,則媼決非夢。媼誠夢,則太公之所見者妄矣。

此批評若以邏輯用語表述,本不難明。我們可設P=母媼夢與神遇,Q=此夢為他人所見,而P和Q不可同時成立(即P和Q不能同時為真),則P、Q是 or 的關係。若P為真,Q即為假;Q為真,P即為假。整菴上述之批評,實只是在說明此理而已。唯整菴以近乎現代邏輯學之眼光看《史記》,此不免又為中國學術中重史、哲兼容之一例證。

其次,他主張讀《春秋》時,凡三傳(即公羊、穀梁及左氏傳)之說有和《春秋》經文不合者,一是皆以經文為正,以經改訂三傳。他說:

「以傳考經之事跡,以經別傳之真偽」。程子此言,學春秋者斷不容易。傳之所以有偽,蓋傳聞之誤耳。愛憎之言,何所不至?一或不審,而遂書之于冊,流傳既久,孰從而正之?此史家之通患也。聖經筆削,必無所苟。故凡三傳之說有與經文不合者,但當一以經文為正,則辭不費而理自明。

其三,他批評《戰國策》一書並沒有任何談仁說義的說話。其曰:

一部《戰國策》,無一句仁義之談。孟子與齊、梁之君如何說得相著?事勢至此,要是無下手處,在聖人則不可知耳。

總括而言,整菴之學問實不只局限於理學(即現代學術中所謂哲學者),其對歷朝史事及史籍之研讀也有精闢的見解。此種學術上之廣博與宏通,毫無疑問,和整菴宗於朱子之治學規模有密切關係。整菴承繼朱子之地方,於此可見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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