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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新制 加班1小時應多休20分鐘
2015/04/23 15:31:46瀏覽244|回應0|推薦0

2015-04-23 13:08:02 聯合報 記者李昭安即時報導

行政院院會通過勞動部所提勞基法修正草案,法定工時擬由雙周84小時,修改為單周40小時,配合減少的8小時法定工時,加班工時上限擬由每月46小時,調高為每月54小時。勞動部長陳雄文說,希望新制最快明年元旦上路,讓340萬名未落實周休二日勞工受惠。

加班工時上限延長,勞動部修法版本也訂出配套。現行許多勞工加班後,未能補休或請領加班費,草案明定,雇主延長勞工工時,須先經勞工同意,6個月內補休完畢,若逾期未補休或契約終止(離職),應依加班當時的工資計算標準發給工資。補休時數計算,比照加班費加發比率,延長工時1小時,應補休1小時又20分鐘。

草案明定,輪班制工作更換班次時,至少應給勞工連續11小時的休息時間。

陳雄文表示,民間企業有50.1%已採周休二日,800萬名勞工中,58%已適用周休二日,約有340萬名勞工未能周休二日。若立法院順利通過,340萬名勞工可受惠。希望法案明年元旦或勞動節上路,較具意義。

陳雄文指出,法定工時縮短後,勞工原享受的19天國定假日,也將與公務員拉齊為11天,加上五一勞動節,國定假日一年共12天。

差額7天將恢復只紀念不放假,勞工未來比照公務員不放假的日期包括。12開國紀念日翌日、329革命先烈記念日、928孔子誕辰紀念日、1025日台灣光復節、1031日蔣公誕辰紀念日、1112國父誕辰紀念日、1225行憲紀念日。

政院通過修法!勞工周休二日 每周工時縮至40小時

2015-04-23 11:27:39 聯合晚報 記者蔡佩芳即時報導

為進一步保障勞工權益,行政院會上午通過勞動部所提勞基法修正草案,將勞工法定工時由雙週84小時,縮減為單週40小時,加班上限改為54小時;同時雇主保存勞工出勤記錄年限也延長為5年,且必須紀錄出勤情況至「分鐘」。

【經濟日報/記者林安妮即時報導】行政院會今天將討論通過勞基法修正案,政院力爭2016年起,讓每周法定工時縮減為單周40小時,全國勞工將可比照公務員周休二日,預估340萬名勞工受惠。

法定工時由目前的雙周84小時,縮減為單周40小時後,為避免企業生產受影響,政院祭出兩配套措施,一是讓加班工時上限,從每月46小時,增加到54小時;二是原本勞工一年可享19天國定假日,將與公務員一致,縮減為12天。

勞動部長陳雄文日前陪同行政院長毛治國會見七大工商團體,工商團體提出兩大訴求,一是法定工時應訂為雙周80小時;二是加班上限增至60小時,才能因應企業界急單生產需求。

陳雄文在閉門會中,拿出立法院11個版本,幾乎所有提案立委都說要讓法定工時降到每周40小時,「就算政院版改成80小時,去到立院還是會被改回來,」因此說服工商領袖願意支持法定工時縮減為40小時方案。

至於每月加班上限,政院敲定54小時,與勞動部原本提出的60小時,仍有一些落差,據了解,這是因為先前政委馮燕召開審查會時,六都勞動局反對提高到60小時,因此折衝為54小時。

陳雄文說,先前已辦過40場公聽會,如果企業認為說明還不夠,最近他會再跟工商團體溝通。事實上,工商團體主張的雙周80小時,透過既有法令中的二周、四周與八周變形工時,只要經勞工同意後,還是可以提高加班彈性,雇主不需太擔憂。

另一位勞動部官員也直言,有關變形工時規定,現在是不可能再放寬到12周了,事實上,為了縮短工時、落實周休二日,勞工也做出了犧牲,「以後國定假日會比現在少七天,工商團體怎麼沒有一起算?」

針對工商團體先前也抱怨,政院敲定縮短工時方案時,完全保密到家,對此,馮燕也說,未來協調法案時,會再跟各個部會討論,避免密不通風,容易孳生誤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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