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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17 02:37:06 聯合報 記者鄭惠仁、吳淑玲/台南報導
奇美醫院前醫師蔡伯羌五年前任職時在手術室外昏倒,診斷是急性心肌梗塞,腦部受損,失去工作能力。家屬請求職業災害補償金,一審敗訴,二審逆轉改判醫院賠780萬元,這是國內首宗醫生職災勝訴案例。全案仍可上訴。 蔡妻感謝法官判決,她說,再多錢都換不回丈夫的健康。奇美醫院表示,尚未收判決書,不便回應,並指蔡伯羌是疾病猝發所致,並非過勞。 蔡伯羌2009年四月擔任奇美醫院外科住院醫師,當天手術前在手術室走廊昏倒,經診斷為「急性心肌梗塞合併心律不整缺氧性腦病變」,失去工作能力。 家屬質疑超時致工作勞累造成,訴請給付退休金、職業災害補償金。勞保局調查,蔡發病前六個月每月平均超時84小時,因蔡無高血壓、糖尿病,認定為職業傷病。一審判決醫院應給付124萬元退休金,但醫師並不適用勞基法,醫院沒有過失侵權行為,駁回職業災害補償金的請求。 二審日前仍判奇美醫院要給付124萬元退休金,但合議庭認為,醫師雖不適用勞基法,但蔡與奇美醫院立勞動契約關係,蔡為勞工身分,蔡既然被認定為職業傷害,醫院就應給付職災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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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