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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15 20:17:55瀏覽292|回應0|推薦0 | |
2015-01-15 03:53:00 聯合報 記者鄭國樑/桃園報導
農政單位昨天公告桃園農田水利會1期稻作休耕,部分「小地主大佃農」和農運團體要求政府受理休耕申請時,能增列「土地耕作現況」等資料。 他們說,地主須註記是自耕、代耕或其他用途,休耕補償固然該給地主,但也應另外補償實際代耕者,顧及代耕業經濟、生活權,這樣才符合公平正義原則。 農民和代耕的農友指出,政府當初推動「小地主大佃農(簡稱小大)」,確實吸引農村青年添購自動化設備,以團隊方式投入耕作生產,不過遇上缺水政策性休耕,無代耕契約的農田會出現地主領休耕補償、代耕業血本無歸的問題。 日前代耕農民、農友到市府陳情,要求休耕補償要符合公平正義原則,陳情農民代表強調不反對地主領補償金,但政府不能不管代耕業權益,外界也誤解代耕農友要爭休耕補償金,其實不然,代耕爭的是工作、生計權,不是要爭食地主的補償金。 代耕農友表示,有些代耕農地地主之所以不簽約,當中有的是三七五的佃農,佃農如果被查出非自己耕種,就得面臨地主有權解約的要求,地主不願簽約多半是擔心政府再推動耕者有其田,雖然可能性極低,但沒有三七五的佃農或地主願意冒這些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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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