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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12 18:21:48瀏覽2138|回應6|推薦62 | |
這次住在北站附近,交通方便,旅館的兩邊不遠處各有一間小超市。一間是leading price,一間是Monop',我剛看到這間Monop' 時以為店名是Monoprix, 是一家我熟悉的超商連鎖,可是店名招牌被弄壞了。後來才知道這店名真的就是Monop',屬於Monoprix的集團。店是小小的,但很乾淨。但是貨品的價格比Leading price 高出不少,賣的三明治也比早餐鋪上的還貴,所以客人不多。我們大多的時候到Leading price 買水和水果。店很擠,人也很多。我看著他們貨品賣的價格,不覺得比瑞典的物價低,但是水很便宜。一瓶一公升的Perrier只要約0,54歐而已。這在瑞典應該只是四分之一的價格吧。(回來查過,原來我們的超市只賣Evian, 沒有Perrier。500CC的Evian賣約一歐。但是這是在大超市的價格,小超市應該是貴很多。而我們這兒本土同級的冒泡礦泉水Ramlösa不管一公升或半公升或一公升半都要一歐以上。) 旅館費用不包括早餐。早餐的價格是大人9歐,小孩減半。這個價格其實不貴,但是我們那幾天都沒在旅館吃。我家老爺知道我們沒在旅館用早餐時就馬上一口咬定是我這當媽的太吝嗇了。其實是因為米亞起床後要過很久才有食欲。硬要她出門前就吃早餐的話,她大概只會喝點牛奶就打發了。那還不如出門後她有點食欲後再到早餐店吃東西。所以那幾天我們天天都在不同的店買早餐吃,一天貴過一天,第一天只花三歐,最後一天吃早餐的費用已超過旅館的早餐價了。不過這樣悠閒一點地走走吃吃,我倒蠻喜歡的。米亞有時看到甜點好似很好吃會想要買,但是一定都吃不完,因為真的都好大一個。 第一天下午剛到巴黎時,我們去了北站那兒吃Crêpe, 米亞吃了一個蜂蜜的口味後,又吃了一個巧克力口味的,我則吃了一個白砂糖的,還叫了杯café latte。咖啡意外地好喝(因為很便宜,才1.8歐,以為會是那種很酸,很濃,喝了會心悸那種。沒想到比星巴克的還好喝哩。),所以我們就幾乎每天都轉到這兒來喝一兩杯咖啡才走人。那天米亞宣布她晚上不用吃晚飯了,只要一個蘋果即成。到了晚上九點我倒是開始餓肚子,雖然吃了蘋果還是很餓,並一直餓到天亮。所以第二天起我就不理睬她的晚上不吃計畫,每天都吃完晚餐才回旅店。 巴黎不愧是美食之都,要找到不貴又好吃的餐廳,我覺得還不太難。我們這一次沒到中國城吃飯,但有到北站對面一間怎麼看都很不起眼的中式自助餐廳用餐。(真的是像台灣的自助店,稱斤算錢的。)我覺得東西都炒得很道地,也還不貴。除了這一頓,我們通常都吃西餐,這頓中餐也是女兒說要吃的。 在這我要好好表揚我女兒。出門五天,她一次也沒說要吃麥當勞或Quick或Pizzahut這種速食店。我本來已經有『捨命陪君子吃漢堡』的『覺悟』,沒想到一次都用不上這種『覺悟』。不知道那孩子是否有一樣的『覺悟』:『捨命陪君子別提要吃漢堡』。不過即使是餐廳,也很容易點到漢堡吃,所以她漢堡也吃了,炸魚薯條也吃了,連披薩也吃到了。她到底吃了哪些『法國美食』?我想如果可麗餅crêpe也算法國美食,那她算是吃了不少。 . . .
另外我在這要說起最後一天吃早餐時看到的一件事。 這天早上晚晚才起床,準備到旅館吃早餐。到了樓下才發現人家正在收拾,準備結束早餐營業。於是就和女兒一起到北站前的咖啡館吃早餐。我們坐在靠窗的位子上,剛好面對街景,看到行人過客來去都匆匆。這時突然有個貌似流浪漢的中年男子,揮舞著一根金屬L型棍,正在趕一個坐在那兒乞討的吉普賽太太。如果到過歐洲的人應該都很清楚,這種吉普賽太太都把乞討當工作,大概都有自己固定的『上班地點』。那個被趕的太太被金屬棍嚇著了,趕緊站起來,但是躲在樹後和那流浪漢對罵。我們在室內聽不到他們在對罵什麼。但是看那樣子應該是那個流浪漢不許那位吉普賽太太在那兒擺『攤』要錢,原因大概是『這兒的地盤屬於我』。那個太太不太肯就此放棄這個『黃金攤位』,於是流浪漢就再往前揮著棍子,那個太太又氣又怕,最後只好氣沖沖地走了。 這應該是在街頭很常見到的場面。但是我的心馬上就沉了下來。 因為那位流浪漢是個肢障人士,他整個右小腿都沒有了,而他也沒有裝上啥義肢,整個右小腿就用一條細長片型的木板代替(和棧板用的木片類似),然後再綁上兩根更細更長的棍子,他要走動的時候就用右手扯著細棍子抬起他的『義肢』走路,左手則舉著那根L型金屬棍。那個樣子,真像是一兩百年前書上寫著的海盜活生生從書上跳出來一樣。 我於是想:這裡真的是二十一世紀的西歐大城嗎?在台灣都很難想像哪一位肢障人士無法得到一個『還見得過去』的義肢,而在這兒,竟有人像兩百年前的人一樣,用一根木頭當腿用。連政府也對他『視而不見』嗎?(法國應是整個歐洲最倡導社會主義的國家,瑞典居次。)他是如何失去他的腿的?戰爭嗎? 看著這位仁兄,我再也吃不下東西。 當天下午,我們再度經過這個地方,準備搭車到機場的時候,又在附近碰到這位仁兄。他還是手持鐵棍在那附近走來走去。我看他一點也不像在要錢,反而更像是維護秩序的士兵。我於是想:怪不得北站這兒沒見到有人乞討,難不成真的都被他趕跑了? 這件事是我此次印象最深的一件事。 . . .
再來我要說一件大家早就知道的事。但是太有趣了,不得不再提一次。 這次米亞特別提起她要去看羅浮宮的金字塔,所以我當然帶她去那兒拍照。那時還很早,排隊進羅浮宮的人不多,我問她要不要進去博物館看蒙那麗沙,這小姐竟說不用了。我想你好歹來到了巴黎,趁年輕不用買門票時進去一趟,受點文化的『洗禮』不好麼?所以半逼半勸地把她拐進博物館裡。我還租了視聽導覽(只要五歐)給她,讓她不至於只是看熱鬧。我大概是太久太久都沒上博物館了,竟不知道現在的導覽不只是耳機一雙,羅浮宮用的是任天堂3DSXL吶!真是有夠先進 (3DSXL才剛發行沒一年不是嗎?)。因為有了這個3DS,米亞可是看藝術品看得很仔細。我則在一旁看圖畫,看天花板,最有趣的是看遊客。 看! 就是用這3DSxl看導覽,真先進啊 ! (還是我太落伍了?)
亞洲的遊客好多好多呀!佔了大概七成有吧!不管是日本人或中國人都很多,還聽到有說泰國話的,所以真有置身亞洲的感覺。而羅浮宮館方在每個廳的入口處都貼了好多張『小心扒手』的海報,讓人深切體會這個博物館大概是扒手工作的『好市場』。(他們走群體戰術,所以一旦被盯上,大概就要花錢消災了。) 亞洲遊客有錢,也肯花錢的實力,已經受到歐洲各國政府及民間的重視。(連小偷都知道要到亞洲人多的博物館做案。)我們這兒的哥本哈根機場,好幾年前就已用中文和日文標示路標,在歐洲算是先進之一。這一次我們到戴高樂機場第一航廈時,機場似乎已改建更新完畢,看起來不像幾年前來時昏暗的樣子。在坐無人駕駛的機場電車時,竟在電車上看到以下的海報:
沒看清楚嗎?那就看這一張: 那星期正好碰上元宵節。您看到燈籠沒? 不仔細看,還真以為人在大陸的公車上呢。 我真沒想到一向以法國文化高尚為傲的法國人竟然也會巴結起外國遊客來了。可見『OO放兩旁,利字擺中間』真是萬年真理,放諸四海皆準。(OO處可自行填入適當詞語。) (全文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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