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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01 00:40:04瀏覽3474|回應32|推薦52 | |
這照片裡的人是美軍小兵(Private Manning)曼尼,軍事法庭出庭的照片。看官注意他軍服整齊以軍人的身份出庭被告洩露軍機等罪。 我應該再找兩張照片,用來對比中西社會的不同,尤其是法律 vs道德的觀念差異比較。 第一張,就是幾天前,許多看官一定見過的,范上士被剃光頭,腳鐐手銬,可是眼角斜視的“魔頭”狡猾樣,他一邊一個穿憲兵制服的架著他走出法庭的照片。 第二張,就是文化大革命時,許多被紅衛兵批鬥的知識分子,教師,頭載沖天帽,低著頭接受公審的“牛鬼蛇神”照。 首先要問的是,他為什麼要剃光頭,上鐐銬?他們又為什麼要帶著沖天帽跪在地上?因為他們是“魔頭”,因為他們是“牛鬼蛇神”!一個壞人,邪惡到這種程度,就不必有什麼西方人講的“無罪設定”,更不需要“調查不公開”程序了,我們民意就可以審判他了! 黃仁宇寫的“萬歷十五年”(1587, A Year Of No Significance)講西方國家制定財產權,公司制度等,將國家帶入現代化時,我們明朝的宰相還是在道德治國。當西方國家己經全面法治化時,例如,照片顯示美軍被告,仍然有其權利與尊嚴。我們的社會,某種程度上還停留在中世紀宗教審判的血腥年代,以道德善惡來主宰社會。西方的進步,是法治。東方的落伍,是道德治國。 (忍不住要提大陸共黨,剛下台的溫家寶去年不是說,政治貪腐問題是因為道德沉淪嗎?是嗎?) 西方的司法程序,是界定罪行。東方的道德社會,是懲罰壞人。前者是看行為,找證據,界定“真相”,後者,是抓壞人,抓越多越好,不然就是“官官相護”。 這差異,尤其目前的“洪下士亡案”看見,台灣在媒體領導下,全民瘋狂地抄作“集體虐殺”陰謀論,媒體的標題是“惡軍官”被押,名嘴不止地談軍中黑暗,爆料“魔頭”士官簽賭,又放債,又行賄(送飲料)等。主因是在一個道德的社會,只有惡人妖魔才/一定會殺人! 媒體的首要責任不是呼籲理性,及程序的正義,反而是妖魔化被告嫌犯,甚至不惜抄家,派記者去圍剿其家人父母。完全像是文革時的紅衛兵手法翻版,先把你打成牛鬼蛇神,當人神共憤後,下一步是釘十字架,還是活活燒死,都是枝節瑣事。 另一個角度而言,在一個道德的社會,你做錯事,一定要在電視機前鞠躬道歉,只要態度良好,我們就原諒你,讓你改過自新,不管你是打死一個船長,還是操死一個兵! 台灣因洪案,在檢討修改軍法等。我說不必了,就回到道德治國的明朝吧。你只要不鞠躬,被拍到斜眼看人,態度惡劣,你就是壞人,司法軍法都一樣,打死你這魔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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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國防軍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