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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23 17:27:57瀏覽268|回應0|推薦0 | |
前立委李慶安的雙重國籍案竟被高院改判無罪。一個沒有法定公務員資格的美國人,冒充台灣議員十幾年,領了上億元「薪資」,事件爆發後曾被中選會認定當選無效,但進入司法以後,先是被檢察官以較輕的詐欺(而非貪污)罪起訴,如今更獲無罪定讞,全身而退,其逃脫功力之高、法院審判素質之低,俱讓人咂舌。 電影「天才雷普利」主角殺了富家友人以後冒名頂替,不但享盡榮華富貴,最終還躲過司法追查,成了「偉大的偽裝者」,李案實在堪可比擬。高院判無罪的理由是「主管機關未撤銷李的職務」,所以「其公職身份有正當性」,這是什麼邏輯?所有詐欺案的受害人,誰不是被蒙在鼓裡?如果知情還會被騙嗎?高院這樣的說辭等於在嘲笑:「主管機關太笨,納稅人活該!」 電影「假如我是真的」裡面,也有一位冒充高官兒子的偽裝者,他最終束手就擒,在法院受審時自辯:「錯就錯在我是假的,假如我是真的,一切就合法。」如今在李案裡,議員身份是假的,但一切依舊合法,簡直比扮戲還離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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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散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