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時事評論/軍法死刑案應回流一般司法體系
2011/01/31 07:29:19瀏覽940|回應0|推薦0
軍方疑似槍決無辜者,引起輿論喧騰。如何避免「錯誤死刑執行」,國外做法可資借鏡。

美國與台灣一樣設有軍事法院,不服判決的軍人,還有軍事上訴法院主持正義。但若制度僅止於此(台灣現況),不管如何上訴或抗告,終究是在軍法系統裡打轉,於是美國軍法規定,死刑案或軍事法院認有必要者,可上訴到最高法院,讓重大軍法案件回流到一般司法體系。此外,軍法死刑的執行令,須由美國總統(三軍統帥)簽署,做最後把關,不像台灣乃由國防部長為之。

美國軍方已五十年未執行死刑,三年多前,布希總統在思考數年後簽署一執行令,但行刑前被告向聯邦法官申請暫緩獲准,至今尚未執行。近年美國國會議員提案修改軍法,讓所有軍事案件都有上訴到最高法院的機會,以確保軍人與平民一樣,享有同等司法正義。

這麼大費周章,就為了避免錯誤行刑,特別在和平時期,實已無速審速結的必要。德國與法國乾脆廢掉和平時期的軍事審判,讓軍人接受一般司法審判。台灣可考慮修改《軍事審判法》,至少讓死刑案件能上訴最高法院,受一般司法體系保障。
( 時事評論政治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thegloberover&aid=4842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