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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11 16:52:32瀏覽421|回應0|推薦1 | |
法官貪瀆,輕判亂判,品德與專業一倂墮落,台灣的司法形象,可謂隨著一樁樁讓人喟嘆的醜聞,沉到最低最底了。司法改革,除了客觀的法官評鑑制度必須盡速建立以外,也應喚起法律人的專業良心,找回法官的光榮傳統。
法官不必受制於一般公務員的人事考核,辦案進度沒有期限,甚至裁判的過程連上級都無法干預,何以現代國家給予法官這麼大的自主空間?理由就在於期待司體系,成為獨立於凡夫俗子,在半空中俯瞰芸芸眾生的客觀實體,成為文明社會運作規律的守護天使。 法官是人對神的具體投射、內在道德感的外在顯像,穿法袍,甚至國外有法官戴假髮,扮演半人半神的混合體,就是對於審判工作的尊崇。在現代社會,法官應以古希臘的「哲王」自詡,在法律領域裡,既保有獨立自主的審判空間,又擁有王者般的高貴品格,以及哲學家的慎思明辨,才是國家人民之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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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詩詞 ) |